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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沈一白。而小时候发生在他和秦昭昭身上的那些事情,她就不敢保证沈一白还会不会记着了。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某个人刻骨铭心的,在另一个人的记忆里,也许平淡到根本不值一提。
“收拾好了就跟我一起去皇甫家吧,六室的,足够我们三个人住了。”
顾艺把思绪收回来,与程倩合力把两只重重的纸箱搬到桌子上。
那一刻,她突然觉得有些对不住眼前这个气喘吁吁的女孩了,如果不是自己出馊主意让沈一白挖人,现在她应该还领着泛海集团那跟别人年薪一样高的月薪,颐指气使地指挥着唯命是从的小手下们吧。
“你先出去等着吧,我还得把地扫一下,新公司要有新气象。”
顾艺本来想跟她一起收拾的,程倩却一把将她手中的扫帚抢了过去,强行把她推出了门:“你现在还不是广厦的人,让沈总知道该骂我偷懒了。”
望着被程倩反锁的玻璃门,顾艺微微一笑,当初她就是看中了程倩做所有事情都讲原则,都一丝不苟,才认定她会对沈一白的事业有巨大帮助。
路边被戳破的气球碎片铺了一地,一直从脚下延伸到了另一个路口,五颜六色的碎片像柔软的狗皮膏药一样贴在地面上,被车轮碾过,卷起。
繁华过后,是弃如敝屣的一地狼藉。
顾艺随便在地上捡起一张广告纸,垫在广厦公司门口的台阶上,缓缓地坐下。
秦昭昭的样子再次浮现在她的眼前,那一刻,她突然有些后悔通知秦昭昭来参加沈一白公司的开业庆典了。明明知道内心卑微的她是没勇气当面向沈一白道贺的,有些人是星星,有些人是尘埃。这世界在一开始就给每个阶层画下了清晰的界线,而秦昭昭就是属于那种认命型,恪守界限的女孩。悲哀的是,她对沈一白所有的感情加起来,也仅仅只能概括为两个字——仰望。
顾艺揉了揉发胀的眼圈,伸了个懒腰,眼睛的余光发现了躲在对面路口枫树下的那个女孩。
穿着一身套头运动装的她小时候躲猫猫一定很容易被同伴们找到,虽然藏在树后,可是那棵树却只有手腕粗细,而且还长在明晃晃的路灯下面,对方一眼便能看到。
最重要的是,大晚上的,她还穿了一套雪白的运动服。
又或者,她期待着能被什么人发现。
“幺鸡!”
顾艺下意识地大叫了一声,条件反射般地起身去追。
对面的女孩好像被吓到了,撒腿就跑,而且是没命地跑。
后来,顾艺回想起当晚的情形,其实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追,就像秦昭昭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
反正她们两个人就那样,沿着公司门口那条长长的,被路灯照亮了的马路一直追逐着,跑出去足足二里地。最后,两个人似乎都没有力气了,隔着几十米的距离喘得就像两只得了哮喘的风箱。她们彼此没说一句话,只是扶着膝盖,疲惫不堪地看着对方。然后,转身向不同的方向,各回各家。
“再追下去,说不定她会被车撞死的。”
顾艺这样想着。
她想追上的是一种战战兢兢的,想要捧进掌心里呵护的卑微;她想逃避的是一道刺目的亮光,她怕那刺眼的光芒让丑陋不堪的自己无处遁形。
快走回到公司门口时,顾艺的手机上接到一条秦昭昭发来的微信,她说:“追我干什么呢,其实我连站到他面前,告诉他我名字的资格都没有。”
她说:“加油哦顾艺,一定要做这场战争的胜利者。那样,我就可以在那群夜妖面前吹嘘,我姐们的男朋友是沈一白啦。”
夜妖是她对自己那群爱泡夜店的室友的称呼,以肉身为诱饵,刀口舔血的捕猎者。
大颗坠落的泪珠氤氲了屏幕,握着手机的顾艺猛地转身,那一粒渺小的尘埃,已经消失在茫茫长夜,路灯照不亮的尽头。
风突然大了起来,吹起顾艺已经悄然长长了的头发,她走到路边蹲下身,从包里掏出那只铁皮青蛙,上好弦,放在地面上。
咔哒咔哒,青蛙欢快地向前蹦跳着,突然跌进一个小小的坑洼里,白色的肚皮朝上,样子那么狼狈。
对面,程倩已经收拾好了一切,此刻正费力地拉下卷帘门,锁好门后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窗子,才放心地朝着顾艺走来。
她在顾艺面前站定,将那只青蛙捡起来,递给顾艺:“你知道青蛙是谁送的对吧?”
顾艺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把那只铁皮青蛙接过来,紧紧地握在手中。
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程倩没有再继续刚才的话题,而是换了一种语气:“看样子你是真的喜欢上沈一白了,不过我得提醒你,喜欢上他这样的男人,你的生活注定不会平淡静好。”
说完这句话,她就率先朝着自己那辆停在不远处的霸道走去,这个看起来各方面都冷淡的小女人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她每年年假都会开车去西藏自驾游一趟,而且是驴友圈小有名气的拼命三娘。
上车后的程倩直接把那双黑色的小高跟丢到了后座,换上一双平底鞋后,提醒顾艺系好安全带,便一脚油门轰了出去。
霸道车的前风挡处摆着一瓶香水,其实那是防狼喷雾。
扶手箱里有一只黑色的小小手电筒,它射出的强电流,能瞬间让一个七尺大汉变成软脚虾。
车子加装了涉水喉,进气管在车顶,能轻易从深度达到一米半的河流中穿行。
她是程倩,武装到牙齿的铁蒺藜,从不需要男人保护的钢筋丛林女战士。
坐在程倩坦克般的霸道里,顾艺有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却又难免为程倩感到悲哀。
曾几何时,她也想把自己修炼成程倩这样的女人,做所有事情都有条不紊,考虑周全。她曾一度对这个城市的男人们失望至极,不想被任何一个过了35岁就大腹便便的雄性动物拖累,她养在玻璃钢里的热带鱼都从来没有雄性。可是,遇到沈一白的那一刻,那一座座精心构建的堡垒就已经迎风湮灭,化为了粉尘。
他好吗?
也没那么完美吧?
他身世不烦,却不思进取。
他相貌堂堂,却冷漠轻浮。
他熠熠生辉,卸下了光环后却又那么不堪一击。
可,偏偏又有种让人着迷的力量,灰姑娘般的顾艺和公主一样的钟小蔓,纷纷义无反顾地沉沦。
“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顾艺忍不住问程倩,又像是在问自己。
“我需要吗?”
程倩的反问算是回答。
然后,两个人就相继沉默了,直到车子驶进皇甫家的小区。
“与钟小姐相比,我更希望你赢!”
车子在地下车库停好后,程倩才对顾艺说了这么句没头没尾的话。
“为什么?”
“因为可以证明这世界上还有值得相信的东西。”
顾艺愣了一下,对方却没给她反应的机会,已经跳下车,去后备箱搬自己的行李了。
秦昭昭和程倩这都算是站在了自己这一边吗?难道她们真觉得我有打赢这场战争的可能?
顾艺这样想着,跳下车,帮程倩搬了些行李,一前一后走向了电梯间。
给沈一白。而小时候发生在他和秦昭昭身上的那些事情,她就不敢保证沈一白还会不会记着了。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某个人刻骨铭心的,在另一个人的记忆里,也许平淡到根本不值一提。
“收拾好了就跟我一起去皇甫家吧,六室的,足够我们三个人住了。”
顾艺把思绪收回来,与程倩合力把两只重重的纸箱搬到桌子上。
那一刻,她突然觉得有些对不住眼前这个气喘吁吁的女孩了,如果不是自己出馊主意让沈一白挖人,现在她应该还领着泛海集团那跟别人年薪一样高的月薪,颐指气使地指挥着唯命是从的小手下们吧。
“你先出去等着吧,我还得把地扫一下,新公司要有新气象。”
顾艺本来想跟她一起收拾的,程倩却一把将她手中的扫帚抢了过去,强行把她推出了门:“你现在还不是广厦的人,让沈总知道该骂我偷懒了。”
望着被程倩反锁的玻璃门,顾艺微微一笑,当初她就是看中了程倩做所有事情都讲原则,都一丝不苟,才认定她会对沈一白的事业有巨大帮助。
路边被戳破的气球碎片铺了一地,一直从脚下延伸到了另一个路口,五颜六色的碎片像柔软的狗皮膏药一样贴在地面上,被车轮碾过,卷起。
繁华过后,是弃如敝屣的一地狼藉。
顾艺随便在地上捡起一张广告纸,垫在广厦公司门口的台阶上,缓缓地坐下。
秦昭昭的样子再次浮现在她的眼前,那一刻,她突然有些后悔通知秦昭昭来参加沈一白公司的开业庆典了。明明知道内心卑微的她是没勇气当面向沈一白道贺的,有些人是星星,有些人是尘埃。这世界在一开始就给每个阶层画下了清晰的界线,而秦昭昭就是属于那种认命型,恪守界限的女孩。悲哀的是,她对沈一白所有的感情加起来,也仅仅只能概括为两个字——仰望。
顾艺揉了揉发胀的眼圈,伸了个懒腰,眼睛的余光发现了躲在对面路口枫树下的那个女孩。
穿着一身套头运动装的她小时候躲猫猫一定很容易被同伴们找到,虽然藏在树后,可是那棵树却只有手腕粗细,而且还长在明晃晃的路灯下面,对方一眼便能看到。
最重要的是,大晚上的,她还穿了一套雪白的运动服。
又或者,她期待着能被什么人发现。
“幺鸡!”
顾艺下意识地大叫了一声,条件反射般地起身去追。
对面的女孩好像被吓到了,撒腿就跑,而且是没命地跑。
后来,顾艺回想起当晚的情形,其实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追,就像秦昭昭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
反正她们两个人就那样,沿着公司门口那条长长的,被路灯照亮了的马路一直追逐着,跑出去足足二里地。最后,两个人似乎都没有力气了,隔着几十米的距离喘得就像两只得了哮喘的风箱。她们彼此没说一句话,只是扶着膝盖,疲惫不堪地看着对方。然后,转身向不同的方向,各回各家。
“再追下去,说不定她会被车撞死的。”
顾艺这样想着。
她想追上的是一种战战兢兢的,想要捧进掌心里呵护的卑微;她想逃避的是一道刺目的亮光,她怕那刺眼的光芒让丑陋不堪的自己无处遁形。
快走回到公司门口时,顾艺的手机上接到一条秦昭昭发来的微信,她说:“追我干什么呢,其实我连站到他面前,告诉他我名字的资格都没有。”
她说:“加油哦顾艺,一定要做这场战争的胜利者。那样,我就可以在那群夜妖面前吹嘘,我姐们的男朋友是沈一白啦。”
夜妖是她对自己那群爱泡夜店的室友的称呼,以肉身为诱饵,刀口舔血的捕猎者。
大颗坠落的泪珠氤氲了屏幕,握着手机的顾艺猛地转身,那一粒渺小的尘埃,已经消失在茫茫长夜,路灯照不亮的尽头。
风突然大了起来,吹起顾艺已经悄然长长了的头发,她走到路边蹲下身,从包里掏出那只铁皮青蛙,上好弦,放在地面上。
咔哒咔哒,青蛙欢快地向前蹦跳着,突然跌进一个小小的坑洼里,白色的肚皮朝上,样子那么狼狈。
对面,程倩已经收拾好了一切,此刻正费力地拉下卷帘门,锁好门后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窗子,才放心地朝着顾艺走来。
她在顾艺面前站定,将那只青蛙捡起来,递给顾艺:“你知道青蛙是谁送的对吧?”
顾艺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把那只铁皮青蛙接过来,紧紧地握在手中。
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程倩没有再继续刚才的话题,而是换了一种语气:“看样子你是真的喜欢上沈一白了,不过我得提醒你,喜欢上他这样的男人,你的生活注定不会平淡静好。”
说完这句话,她就率先朝着自己那辆停在不远处的霸道走去,这个看起来各方面都冷淡的小女人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她每年年假都会开车去西藏自驾游一趟,而且是驴友圈小有名气的拼命三娘。
上车后的程倩直接把那双黑色的小高跟丢到了后座,换上一双平底鞋后,提醒顾艺系好安全带,便一脚油门轰了出去。
霸道车的前风挡处摆着一瓶香水,其实那是防狼喷雾。
扶手箱里有一只黑色的小小手电筒,它射出的强电流,能瞬间让一个七尺大汉变成软脚虾。
车子加装了涉水喉,进气管在车顶,能轻易从深度达到一米半的河流中穿行。
她是程倩,武装到牙齿的铁蒺藜,从不需要男人保护的钢筋丛林女战士。
坐在程倩坦克般的霸道里,顾艺有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却又难免为程倩感到悲哀。
曾几何时,她也想把自己修炼成程倩这样的女人,做所有事情都有条不紊,考虑周全。她曾一度对这个城市的男人们失望至极,不想被任何一个过了35岁就大腹便便的雄性动物拖累,她养在玻璃钢里的热带鱼都从来没有雄性。可是,遇到沈一白的那一刻,那一座座精心构建的堡垒就已经迎风湮灭,化为了粉尘。
他好吗?
也没那么完美吧?
他身世不烦,却不思进取。
他相貌堂堂,却冷漠轻浮。
他熠熠生辉,卸下了光环后却又那么不堪一击。
可,偏偏又有种让人着迷的力量,灰姑娘般的顾艺和公主一样的钟小蔓,纷纷义无反顾地沉沦。
“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顾艺忍不住问程倩,又像是在问自己。
“我需要吗?”
程倩的反问算是回答。
然后,两个人就相继沉默了,直到车子驶进皇甫家的小区。
“与钟小姐相比,我更希望你赢!”
车子在地下车库停好后,程倩才对顾艺说了这么句没头没尾的话。
“为什么?”
“因为可以证明这世界上还有值得相信的东西。”
顾艺愣了一下,对方却没给她反应的机会,已经跳下车,去后备箱搬自己的行李了。
秦昭昭和程倩这都算是站在了自己这一边吗?难道她们真觉得我有打赢这场战争的可能?
顾艺这样想着,跳下车,帮程倩搬了些行李,一前一后走向了电梯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