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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翔茜站在升旗广场上愣神。
一个假期的慵懒之后突然早起着实让她吃不消。爸爸早上走得很早,为了搭他的车,凌翔茜也不得不提前一个多小时到了学校。
忽然听到旁边有人正在窃窃私语:“看,那个就是凌翔茜。”
凌翔茜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目光也没有向声源倾斜一度,却扬起脸转身和后面的李静园说话,娇媚灿烂的笑容正朝着说话人的方向。
“好漂亮。”
“是啊,学习还那么好,从二班出来学文,肯定是年级第一了。”
凌翔茜的嘴角又向上倾斜了一度,虽然还是有些昏沉,可直觉上自己已经是升旗广场的中心了。生活就像一场表演,光鲜美丽,娱人娱己。而从学生生涯伊始,冥冥中就有一股推力在顶着她,从幼儿园小红花最多的茜茜到今天,她一直仰着头承接上天滴下的甘露,那里浸润了全部的惊羡与宠爱,让人欲罢不能。挑灯夜读后取得最棒的成绩,然后规规矩矩地坐在沙发上直面为子女成绩问题头疼而又猛夸自己“完美”
的叔叔阿姨,露出谦逊温和的笑容,顺便在背后轻声抱怨说自己真的不喜欢被恭维——
凌翔茜不清楚为什么每每这样的场景出现,心底总像涌泉般漫溢幸福。
美丽的凌翔茜偶尔把手挡在额前去看阳光,恍惚中那灿烂喷薄的是她自己的无量人生。
就是因为这样吧,才会为瑕疵神伤。早上只能把书放在腿上低头去看,是因为怕别人看到那本沾了水,结果变得皱巴巴的历史书。凌翔茜家里有成堆成堆的笔记本,全部质量上乘、美观大方,却都只写了前几页——多数情况下只因为那几页写的字不好看,或者行列歪了,或者和这本书一样洒上了水,于是被搁置。小学的时候就喜欢好看的文具,有时候不小心把刚刚买到的圆珠笔外壳划掉了漆,就一定要执着地再买一支崭新的——只是后来发现,其实往往是那支破损的笔用起来最随意顺手。鬼知道为什么。
早上的心情有些烦躁,就是因为急不可耐地想要买一本新的历史书。只是这种小事情而已。
她忽然想起怪怪的蒋川,曾经很哲学地告诉她,完美主义者注定无法善终。
大家慢吞吞地从教学楼里面出来,在升旗广场上闲聊打闹。教导主任用高八度的声音催促各班站好队,声音尖利得能划破钻石。
前方那个穿着背带裤正忙着披上校服外套的女孩子,似乎是余周周,早上和自己对视微笑的余周周。
再见面时,凌翔茜几乎已经想不起来余周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生了,虽然依稀记得小时候她曾经让自己很吃瘪。
不过那都是过去了。过去她太不懂收敛。
余周周考上振华了,中考的分数甚至比自己还高出2 分。
话说回来,余周周也学文科了。
凌翔茜想到这里,忽然有点儿恐慌。接受夸赞是要有一定担当能力的,而她——
凌翔茜,一定能做年级第一吗?
凌翔茜晴朗的心情顷刻毫无道理地大雨瓢泼。
还有一个人。辛锐——那个又黑又冷的女生,和余周周一样,也是从一班转过来的。
不过,就算是她们两个没实力胜过自己,普通班里也有尖子来文科班,谁知道会不会出现黑马?如果最终凌翔茜没能众望所归,大家会怎么看她?
思绪就这样杂乱无章地涌动,终于心烦意乱了。
“我宣布,振华中学升旗校会,现在开始!”
陈景飒的声音和教导主任活似姐妹花。
这句话是高一时候陈景飒被选为升旗校会主持人之后蒋川说的。当时凌翔茜只是低着头笑,没有搭腔,却也暗自赞叹这句话的绝妙。抬头时看见了陈景飒的冷笑,一下子满脸通红。蒋川有点儿娘娘腔,其貌不扬,却天生有种谁也不放在眼里的傲气和温暾,说话往往一针见血。陈景飒很明智地没有和他计较,反而处处为难当时刻意想要自我保护的凌翔茜。
生气,就要表现给那些会给出令人满意的反应的对象看。凌翔茜就是这样的对象。
她愈加渴望所有人的友好和承认,陈景飒偏偏就成了心头的大石头,每周一早上都会用她有如录音机绞带般的声音来提醒自己,有人讨厌你,很讨厌、很讨厌。
升旗唱国歌的时候依然有许多人在闲聊,每到这时候,扬声器就时好时坏,好像刚才的好效果是给陈景飒献殷勤一般。许多人的鸭舌帽依旧没有摘,国歌居然唱出了三个声部。
“下面请欣赏国旗下的演讲,‘金秋九月,振华人扬帆远航’,演讲者,高二二班楚天阔。”
掌声雷动。记忆中似乎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大家一般情况下都在走神或者聊天,尤其是操场中后部分的人。然而这一次,学生们都出奇地捧场。甚至扬声器也很配合,沉稳而清亮的声音传遍了安静的广场。
凌翔茜低头笑了笑,大家都在伸长脖子张望升旗台上的小黑点,她的目光反倒飘离了,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耳朵却紧张地捕捉对方好听的声音。那样沉稳而清亮的声音,就像这个人一样。
早上的时候去找过他,把约定好的时间拖后再拖后,希望能接到对方询问的短信,可是没有,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冲出教室赶在升旗前跑到一班。他们班的同学在门口进进出出,一脸八卦表情看着她。凌翔茜希望被别人注意到,希望被传和楚天阔的八卦,但是又不希望被传播成自己在主动追求——所以她更希望楚天阔来到自己班级的门口说,请找一下凌翔茜——然后在周围人一片带着笑意的起哄声中,表情淡漠又微微脸红地向门口移动,对门口那个好看的男孩子说,什么事情?
所以她向对方借书,并且希望楚天阔到自己班级去取书,然而每一次凌翔茜发短信要楚天阔过来拿书的时候他都在忙,凌翔茜不得不装出一副体谅人的样子去一班送书,表情矜持地寒暄几句匆匆告别。
她从小被许多人追过,知道男孩子眼角眉梢藏不住的爱恋都是怎么表达的。有人热切地献殷勤,有人故意凶神恶煞地找碴儿欺负,其实都是男孩子笨拙的示爱方式,传达的都是同一个信息:凌翔茜,我喜欢你。
然而眼前这个站在升旗台上的男孩子,他好看却又略显生疏的笑容,那些彬彬有礼却极有分寸的关心,都让凌翔茜同学着迷而又苦恼。
这个男孩子的心,就像奖券,揣摩了半天,还是没有确定的答案。
或许他只是欣赏她。
又或许连欣赏都不曾有,只是礼貌使然。
凌翔茜抬头去看九月明朗的天空。她想起小时候误以为自己喜欢林杨,大人们总是开玩笑,久而久之,她也觉得林杨是她的,以后还要嫁给林杨管他一辈子——后来两个人聊起这桩所谓的“娃娃亲”,都笑得合不拢嘴。
那时候,林杨稍微走神冷淡自己,她就会哭,会尖叫泄愤,也会赶走林杨身边的男生女生中她看不上的那些。那么明澈霸道的喜欢与不喜欢,现在想来仍然很怀念。
只可惜,长大了发现一切都是错觉。
因为她遇见了楚天阔。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会让自己变成哑巴的,是会让自己学会伪装的,她不会大叫着冲上去说楚天阔你怎么不跟我打招呼,楚天阔你怎么跟那些女生说话,她们多烦啊……
十几岁的孩子,心思就像层层叠叠的云。那种像儿时天空一样万里无云的心境,再也不会有了。
“振华人在不久之前结束的高考中再摘桂冠,而我们这些即将踏上新的征途的后继者定将不辱使命,为振华谱写新的灿烂篇章……”
学校需要升学率,学生需要好前程,其实没有什么使命不使命的,只是一种合作而已。家长是客户,学生是产品,就这么简单。凌翔茜又低下头不安分地用脚尖摩擦地砖,静静地想着早上和楚天阔的对话。
“新班级开过一次会了吧,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男班主任,教历史,看样子挺严厉的,我想带班应该挺有经验的……
他叫武文陆,你认识吗?”
“哦,知道,高一的时候他曾经借用我们班做过一次公开课表演。很好的老师。”
“嗯……是吗,那太好了。”
伶牙俐齿的凌翔茜无话可说了。
和楚天阔之间很少有长时间的沉默,对方总是有本事在尴尬的空白到来前结束话题。
“快升旗了,赶紧回去吧。”可能是觉得这样的道别太仓促失礼,又补上一句,“散着头发真的很漂亮,可惜学校不提倡。”
好看的笑容、随意的语气、暧昧的话语里面没有暧昧的意味,楚天阔干净的转身在凌翔茜的脑海里一遍遍replay(重放)。凌翔茜用手指把玩着发梢,一种从未有过的卑微感在心底里蒸腾起来。
忘记在哪本书上面看到过,爱一个人是很卑微、很卑微的一件事,尤其是对方不爱你的时候。
凌翔茜最后一次抬眼望了望那个认真演讲的人,然后深深地低下头去。
太遥远了。
掌声再次响起来。
“妈的,肯定又是诗朗诵,破学校不会别的套路。”
身后的女孩子有些沙哑的低声咒骂让凌翔茜皱了皱眉头。不过,的确是没有什么新花样。诗朗诵是一定的了,只是要看看许荔扬换不换新的男搭档了。
“下面请欣赏诗朗诵‘埋在心中的名字’,让我们欢迎二年级六班的许荔扬和二年级二班的林杨同学。”
凌翔茜张口结舌地站在原地——林杨,诗朗诵!
操场上这时响起了热烈得有些惊人的掌声和叫好声,林杨在男生中的人缘向来是好得没话说,同样是干净好看的男生,他和楚天阔完全是两种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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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翔茜站在升旗广场上愣神。
一个假期的慵懒之后突然早起着实让她吃不消。爸爸早上走得很早,为了搭他的车,凌翔茜也不得不提前一个多小时到了学校。
忽然听到旁边有人正在窃窃私语:“看,那个就是凌翔茜。”
凌翔茜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目光也没有向声源倾斜一度,却扬起脸转身和后面的李静园说话,娇媚灿烂的笑容正朝着说话人的方向。
“好漂亮。”
“是啊,学习还那么好,从二班出来学文,肯定是年级第一了。”
凌翔茜的嘴角又向上倾斜了一度,虽然还是有些昏沉,可直觉上自己已经是升旗广场的中心了。生活就像一场表演,光鲜美丽,娱人娱己。而从学生生涯伊始,冥冥中就有一股推力在顶着她,从幼儿园小红花最多的茜茜到今天,她一直仰着头承接上天滴下的甘露,那里浸润了全部的惊羡与宠爱,让人欲罢不能。挑灯夜读后取得最棒的成绩,然后规规矩矩地坐在沙发上直面为子女成绩问题头疼而又猛夸自己“完美”
的叔叔阿姨,露出谦逊温和的笑容,顺便在背后轻声抱怨说自己真的不喜欢被恭维——
凌翔茜不清楚为什么每每这样的场景出现,心底总像涌泉般漫溢幸福。
美丽的凌翔茜偶尔把手挡在额前去看阳光,恍惚中那灿烂喷薄的是她自己的无量人生。
就是因为这样吧,才会为瑕疵神伤。早上只能把书放在腿上低头去看,是因为怕别人看到那本沾了水,结果变得皱巴巴的历史书。凌翔茜家里有成堆成堆的笔记本,全部质量上乘、美观大方,却都只写了前几页——多数情况下只因为那几页写的字不好看,或者行列歪了,或者和这本书一样洒上了水,于是被搁置。小学的时候就喜欢好看的文具,有时候不小心把刚刚买到的圆珠笔外壳划掉了漆,就一定要执着地再买一支崭新的——只是后来发现,其实往往是那支破损的笔用起来最随意顺手。鬼知道为什么。
早上的心情有些烦躁,就是因为急不可耐地想要买一本新的历史书。只是这种小事情而已。
她忽然想起怪怪的蒋川,曾经很哲学地告诉她,完美主义者注定无法善终。
大家慢吞吞地从教学楼里面出来,在升旗广场上闲聊打闹。教导主任用高八度的声音催促各班站好队,声音尖利得能划破钻石。
前方那个穿着背带裤正忙着披上校服外套的女孩子,似乎是余周周,早上和自己对视微笑的余周周。
再见面时,凌翔茜几乎已经想不起来余周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生了,虽然依稀记得小时候她曾经让自己很吃瘪。
不过那都是过去了。过去她太不懂收敛。
余周周考上振华了,中考的分数甚至比自己还高出2 分。
话说回来,余周周也学文科了。
凌翔茜想到这里,忽然有点儿恐慌。接受夸赞是要有一定担当能力的,而她——
凌翔茜,一定能做年级第一吗?
凌翔茜晴朗的心情顷刻毫无道理地大雨瓢泼。
还有一个人。辛锐——那个又黑又冷的女生,和余周周一样,也是从一班转过来的。
不过,就算是她们两个没实力胜过自己,普通班里也有尖子来文科班,谁知道会不会出现黑马?如果最终凌翔茜没能众望所归,大家会怎么看她?
思绪就这样杂乱无章地涌动,终于心烦意乱了。
“我宣布,振华中学升旗校会,现在开始!”
陈景飒的声音和教导主任活似姐妹花。
这句话是高一时候陈景飒被选为升旗校会主持人之后蒋川说的。当时凌翔茜只是低着头笑,没有搭腔,却也暗自赞叹这句话的绝妙。抬头时看见了陈景飒的冷笑,一下子满脸通红。蒋川有点儿娘娘腔,其貌不扬,却天生有种谁也不放在眼里的傲气和温暾,说话往往一针见血。陈景飒很明智地没有和他计较,反而处处为难当时刻意想要自我保护的凌翔茜。
生气,就要表现给那些会给出令人满意的反应的对象看。凌翔茜就是这样的对象。
她愈加渴望所有人的友好和承认,陈景飒偏偏就成了心头的大石头,每周一早上都会用她有如录音机绞带般的声音来提醒自己,有人讨厌你,很讨厌、很讨厌。
升旗唱国歌的时候依然有许多人在闲聊,每到这时候,扬声器就时好时坏,好像刚才的好效果是给陈景飒献殷勤一般。许多人的鸭舌帽依旧没有摘,国歌居然唱出了三个声部。
“下面请欣赏国旗下的演讲,‘金秋九月,振华人扬帆远航’,演讲者,高二二班楚天阔。”
掌声雷动。记忆中似乎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大家一般情况下都在走神或者聊天,尤其是操场中后部分的人。然而这一次,学生们都出奇地捧场。甚至扬声器也很配合,沉稳而清亮的声音传遍了安静的广场。
凌翔茜低头笑了笑,大家都在伸长脖子张望升旗台上的小黑点,她的目光反倒飘离了,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耳朵却紧张地捕捉对方好听的声音。那样沉稳而清亮的声音,就像这个人一样。
早上的时候去找过他,把约定好的时间拖后再拖后,希望能接到对方询问的短信,可是没有,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冲出教室赶在升旗前跑到一班。他们班的同学在门口进进出出,一脸八卦表情看着她。凌翔茜希望被别人注意到,希望被传和楚天阔的八卦,但是又不希望被传播成自己在主动追求——所以她更希望楚天阔来到自己班级的门口说,请找一下凌翔茜——然后在周围人一片带着笑意的起哄声中,表情淡漠又微微脸红地向门口移动,对门口那个好看的男孩子说,什么事情?
所以她向对方借书,并且希望楚天阔到自己班级去取书,然而每一次凌翔茜发短信要楚天阔过来拿书的时候他都在忙,凌翔茜不得不装出一副体谅人的样子去一班送书,表情矜持地寒暄几句匆匆告别。
她从小被许多人追过,知道男孩子眼角眉梢藏不住的爱恋都是怎么表达的。有人热切地献殷勤,有人故意凶神恶煞地找碴儿欺负,其实都是男孩子笨拙的示爱方式,传达的都是同一个信息:凌翔茜,我喜欢你。
然而眼前这个站在升旗台上的男孩子,他好看却又略显生疏的笑容,那些彬彬有礼却极有分寸的关心,都让凌翔茜同学着迷而又苦恼。
这个男孩子的心,就像奖券,揣摩了半天,还是没有确定的答案。
或许他只是欣赏她。
又或许连欣赏都不曾有,只是礼貌使然。
凌翔茜抬头去看九月明朗的天空。她想起小时候误以为自己喜欢林杨,大人们总是开玩笑,久而久之,她也觉得林杨是她的,以后还要嫁给林杨管他一辈子——后来两个人聊起这桩所谓的“娃娃亲”,都笑得合不拢嘴。
那时候,林杨稍微走神冷淡自己,她就会哭,会尖叫泄愤,也会赶走林杨身边的男生女生中她看不上的那些。那么明澈霸道的喜欢与不喜欢,现在想来仍然很怀念。
只可惜,长大了发现一切都是错觉。
因为她遇见了楚天阔。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会让自己变成哑巴的,是会让自己学会伪装的,她不会大叫着冲上去说楚天阔你怎么不跟我打招呼,楚天阔你怎么跟那些女生说话,她们多烦啊……
十几岁的孩子,心思就像层层叠叠的云。那种像儿时天空一样万里无云的心境,再也不会有了。
“振华人在不久之前结束的高考中再摘桂冠,而我们这些即将踏上新的征途的后继者定将不辱使命,为振华谱写新的灿烂篇章……”
学校需要升学率,学生需要好前程,其实没有什么使命不使命的,只是一种合作而已。家长是客户,学生是产品,就这么简单。凌翔茜又低下头不安分地用脚尖摩擦地砖,静静地想着早上和楚天阔的对话。
“新班级开过一次会了吧,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男班主任,教历史,看样子挺严厉的,我想带班应该挺有经验的……
他叫武文陆,你认识吗?”
“哦,知道,高一的时候他曾经借用我们班做过一次公开课表演。很好的老师。”
“嗯……是吗,那太好了。”
伶牙俐齿的凌翔茜无话可说了。
和楚天阔之间很少有长时间的沉默,对方总是有本事在尴尬的空白到来前结束话题。
“快升旗了,赶紧回去吧。”可能是觉得这样的道别太仓促失礼,又补上一句,“散着头发真的很漂亮,可惜学校不提倡。”
好看的笑容、随意的语气、暧昧的话语里面没有暧昧的意味,楚天阔干净的转身在凌翔茜的脑海里一遍遍replay(重放)。凌翔茜用手指把玩着发梢,一种从未有过的卑微感在心底里蒸腾起来。
忘记在哪本书上面看到过,爱一个人是很卑微、很卑微的一件事,尤其是对方不爱你的时候。
凌翔茜最后一次抬眼望了望那个认真演讲的人,然后深深地低下头去。
太遥远了。
掌声再次响起来。
“妈的,肯定又是诗朗诵,破学校不会别的套路。”
身后的女孩子有些沙哑的低声咒骂让凌翔茜皱了皱眉头。不过,的确是没有什么新花样。诗朗诵是一定的了,只是要看看许荔扬换不换新的男搭档了。
“下面请欣赏诗朗诵‘埋在心中的名字’,让我们欢迎二年级六班的许荔扬和二年级二班的林杨同学。”
凌翔茜张口结舌地站在原地——林杨,诗朗诵!
操场上这时响起了热烈得有些惊人的掌声和叫好声,林杨在男生中的人缘向来是好得没话说,同样是干净好看的男生,他和楚天阔完全是两种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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