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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依旧不说话。
“怎么不说话?”那人奇怪地歪了歪脑袋,绕到他面前去,他又别过头。
这样折腾了几次,他觉得有些烦了,终是把脑袋抬了起来,反正他见到自己的眼睛就会逃走吧。
那人果然愣住了,然后说了他完全没有想过的一句话。
“真好看。”
好、好看?
他也愣住了。
那人打量着他,他感觉自己已经被看了个透彻。就在他控制不住想要拔腿就跑的时候,那人突然笑了,伸手到他面前,笑着问道:“那小家伙,你要不要跟我走?管你一顿饭还是没问题的。”
他心底突然涌起澎湃的、莫名的感情。
面前这个人,他会成为南风馆的馆主,他会手掌生杀大权,他会像金丝雀一样锁在笼里,他的身上会遍布伤痕,他会陷入浓稠的黑暗,他……也会成为他的、他的……生命。
他身在黑暗,却成了他这一生的光。
就好像他在世间颠肺流离的十年,就是为了等到他一样。
他伸出了手,小小的、布满伤痕的手,轻轻地放在了一片温暖上。
为你沾血没关系,为你挡刀没关系,为你一头扎进泥沼没关系,为你付出生命也没关系。
因为我这一生,就是为你而生。
他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内心茫然,不可置信,不知道为什么手突然就不听使唤。一个穿过十余年的时光,将自己的这颗千疮百孔却依然炙热的心脏,再次轻轻地交到了对方手上。
“真乖。”那人眉眼弯弯,眼角的一抹嫣红越发艳丽,颜色灼灼,比他身后的阳光更要暖上几分。
“我叫李麟。”
咦?
“你叫什么名字?”
他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有什么好像不一样了。
当时、当时……
当时什么?
他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
李麟看着小孩呆呆的模样,想了想,道:“以后就叫你阿默吧,明明声带未损居然不和我说话,哼。”
李麟戳了戳小孩的脸颊,把他的面颊戳上了一片绯红。
什么遗忘啊,本来就是这样的,不是吗?
他第一次低低出了声,“……阿默。”
“你可算开口了!”李麟笑的越发开心,他的心啊,好像被泡进了温水,不知为何就红了眼眶。
本来就是这样的呀。
阿默跟着李麟一路闯荡,他们走过千山万水,李麟教他武功,但是他年纪太大,最后用的最熟练的却是轻身功夫。李麟也不气,笑着点点他的额头,“这样也好,以后就不用担心你受伤了。”
后来他一路跟着他,从十岁到十八岁,在十八岁那年,李麟误被山匪抓上了山,他上山带着他一路奔逃,迎着微凉的夜风,恍惚间感觉自己背上了整个世界。
在二十岁那年,李麟向他求婚,他有了姓,那天的天空就像他的眼睛一样蓝。他们喝了交杯酒,摇落了罗纱帐,青丝与雪发交缠之间,他莫名地就落了泪。
“阿默,是不是弄疼你了?”他连忙停下动作焦急地问着,他忍得一头的汗,全然不是平日里的冷静洒然,却依旧温柔得让人心悸。
他摇摇头,哽咽着说,他只是觉得幸福到不真实,害怕有一日醒来,发现过往种种不过一梦。
于是李麟就松了口气,将他抱得紧紧的,好像要将他融入身体里,再不分离。
“阿默,我爱你。”
……
直至许多年后,两个人具是垂垂老矣,就找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山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后来有一天,村民没有看见两个相互依偎的身影,就去他们家里探看,发现两个人早已失去了呼吸,具是眉眼含笑,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再后来,村里人将他们葬在一起,石碑上的两个名字紧紧地挨在一起,纵使风霜雨雪,再不分离。
……
洛书停手,琴声散去。他不再去看已经失去体温的李默,想故事里的就是结局。
李麟闭上眼睛,时隔十八年,终是又流下了一滴泪。
“混账!不是真的!我呢?都去死……哈哈哈哈!”
渊临近乎疯狂的咆哮与尖叫撕裂了寂静的空气,洛书看着他,嘴角勾起了一个欢愉的笑。
“师父?”子车痕诧异地看向洛书,洛书的琴音幻境不是针对所有人,所以他只是觉得这琴声听了让人莫名轻松,却不知道陷入幻境的人究竟看到了什么。
洛书想起刚刚渊临看到的画面,轻轻地抚过琴弦。
其实也没有什么,渊临看到的就是李默看到的画面。以一个完全的旁观者的角度。
“我将他们的过往里,渊临的存在剔除了。”
还有比让一个占有欲强到病态的人,能看到他的“占有物”与别人亲亲热热,而他却无法触碰,更让人发疯的吗?
你以为你会和李麟一起死吗?不会的。
他不但不会死,没了你的阻碍,他还会和他爱的人,过得好好的。
别说是彻底占有,“占有物”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
洛书刚说完,就突然感觉肩膀一沉,子车痕从他背后以一个有点别扭的姿势,将脑袋靠到了他的肩膀上。
洛书愣了一下,然后心脏就像是被猫儿的肉垫轻轻地拍了一下,痒痒的。
子车痕与百骨知不一样。
他们对他同样亲近,但是相比起抓紧一切机会往他身上贴的二哈百骨知,子车痕更像一只猫。猫儿若即若离,哪怕会叼着小鱼放到床头上,在清醒的时候也不会轻易地近身。这种突然的亲近,就像是猫主子突然在铲屎官面前露出了软软的肚子,让洛书的心软地一塌糊涂。
“师父……”
子车痕轻轻地蹭了蹭师父软软的脸颊,滑嫩嫩的小脸肉嘟嘟的,还带着奶膘,子车痕就像闻见了猫薄荷的大猫,抱住洛书好像要把这些年错过的撒娇全都撒个够。
他知道洛书的琴音幻境十分耗费精神气儿,若不是为了他,洛书是不会轻易动手的。而事实也是这样,洛书若是单纯想送李默一场好梦,或是让渊临生死不能,有更轻松的方法,他这次用出琴音,确实是为了子车痕。
单纯的肉体折磨,怎么能抵得过小五长达半年的自闭,怎么能抵得过小五的夜夜惊醒,怎么抵得过困扰小五这么多年的梦魇。
洛书转过身来,子车痕蹭不到师父的小肉脸,不开心地看了洛书一眼,被洛书整个按到了怀里,一遍一遍得给难得撒一次娇的大猫顺毛。
子车痕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师父护短的感觉,就像是一个颠肺流离的人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座民居,里面的主人热情地引他进屋避雨,还端上了热腾腾姜汤。
……
方尚清看看抱着李默的李麟,又看看已经疯了一半的渊临,再看看师徒情深的洛书和师弟,在心底默默微笑。
我是大师兄,要稳重,稳重,稳重……
稳重个鬼啊!
我也想蹭师父软乎乎的小肉脸啊!我也想被师父亲亲抱抱举高高啊!师父你是不是忘了你还有一个徒弟啊!
师父!你看看我啊!
……
今天的大师兄脑袋上依旧插满了蜡烛呢【点蜡】。
; 他依旧不说话。
“怎么不说话?”那人奇怪地歪了歪脑袋,绕到他面前去,他又别过头。
这样折腾了几次,他觉得有些烦了,终是把脑袋抬了起来,反正他见到自己的眼睛就会逃走吧。
那人果然愣住了,然后说了他完全没有想过的一句话。
“真好看。”
好、好看?
他也愣住了。
那人打量着他,他感觉自己已经被看了个透彻。就在他控制不住想要拔腿就跑的时候,那人突然笑了,伸手到他面前,笑着问道:“那小家伙,你要不要跟我走?管你一顿饭还是没问题的。”
他心底突然涌起澎湃的、莫名的感情。
面前这个人,他会成为南风馆的馆主,他会手掌生杀大权,他会像金丝雀一样锁在笼里,他的身上会遍布伤痕,他会陷入浓稠的黑暗,他……也会成为他的、他的……生命。
他身在黑暗,却成了他这一生的光。
就好像他在世间颠肺流离的十年,就是为了等到他一样。
他伸出了手,小小的、布满伤痕的手,轻轻地放在了一片温暖上。
为你沾血没关系,为你挡刀没关系,为你一头扎进泥沼没关系,为你付出生命也没关系。
因为我这一生,就是为你而生。
他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内心茫然,不可置信,不知道为什么手突然就不听使唤。一个穿过十余年的时光,将自己的这颗千疮百孔却依然炙热的心脏,再次轻轻地交到了对方手上。
“真乖。”那人眉眼弯弯,眼角的一抹嫣红越发艳丽,颜色灼灼,比他身后的阳光更要暖上几分。
“我叫李麟。”
咦?
“你叫什么名字?”
他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有什么好像不一样了。
当时、当时……
当时什么?
他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
李麟看着小孩呆呆的模样,想了想,道:“以后就叫你阿默吧,明明声带未损居然不和我说话,哼。”
李麟戳了戳小孩的脸颊,把他的面颊戳上了一片绯红。
什么遗忘啊,本来就是这样的,不是吗?
他第一次低低出了声,“……阿默。”
“你可算开口了!”李麟笑的越发开心,他的心啊,好像被泡进了温水,不知为何就红了眼眶。
本来就是这样的呀。
阿默跟着李麟一路闯荡,他们走过千山万水,李麟教他武功,但是他年纪太大,最后用的最熟练的却是轻身功夫。李麟也不气,笑着点点他的额头,“这样也好,以后就不用担心你受伤了。”
后来他一路跟着他,从十岁到十八岁,在十八岁那年,李麟误被山匪抓上了山,他上山带着他一路奔逃,迎着微凉的夜风,恍惚间感觉自己背上了整个世界。
在二十岁那年,李麟向他求婚,他有了姓,那天的天空就像他的眼睛一样蓝。他们喝了交杯酒,摇落了罗纱帐,青丝与雪发交缠之间,他莫名地就落了泪。
“阿默,是不是弄疼你了?”他连忙停下动作焦急地问着,他忍得一头的汗,全然不是平日里的冷静洒然,却依旧温柔得让人心悸。
他摇摇头,哽咽着说,他只是觉得幸福到不真实,害怕有一日醒来,发现过往种种不过一梦。
于是李麟就松了口气,将他抱得紧紧的,好像要将他融入身体里,再不分离。
“阿默,我爱你。”
……
直至许多年后,两个人具是垂垂老矣,就找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山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后来有一天,村民没有看见两个相互依偎的身影,就去他们家里探看,发现两个人早已失去了呼吸,具是眉眼含笑,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再后来,村里人将他们葬在一起,石碑上的两个名字紧紧地挨在一起,纵使风霜雨雪,再不分离。
……
洛书停手,琴声散去。他不再去看已经失去体温的李默,想故事里的就是结局。
李麟闭上眼睛,时隔十八年,终是又流下了一滴泪。
“混账!不是真的!我呢?都去死……哈哈哈哈!”
渊临近乎疯狂的咆哮与尖叫撕裂了寂静的空气,洛书看着他,嘴角勾起了一个欢愉的笑。
“师父?”子车痕诧异地看向洛书,洛书的琴音幻境不是针对所有人,所以他只是觉得这琴声听了让人莫名轻松,却不知道陷入幻境的人究竟看到了什么。
洛书想起刚刚渊临看到的画面,轻轻地抚过琴弦。
其实也没有什么,渊临看到的就是李默看到的画面。以一个完全的旁观者的角度。
“我将他们的过往里,渊临的存在剔除了。”
还有比让一个占有欲强到病态的人,能看到他的“占有物”与别人亲亲热热,而他却无法触碰,更让人发疯的吗?
你以为你会和李麟一起死吗?不会的。
他不但不会死,没了你的阻碍,他还会和他爱的人,过得好好的。
别说是彻底占有,“占有物”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
洛书刚说完,就突然感觉肩膀一沉,子车痕从他背后以一个有点别扭的姿势,将脑袋靠到了他的肩膀上。
洛书愣了一下,然后心脏就像是被猫儿的肉垫轻轻地拍了一下,痒痒的。
子车痕与百骨知不一样。
他们对他同样亲近,但是相比起抓紧一切机会往他身上贴的二哈百骨知,子车痕更像一只猫。猫儿若即若离,哪怕会叼着小鱼放到床头上,在清醒的时候也不会轻易地近身。这种突然的亲近,就像是猫主子突然在铲屎官面前露出了软软的肚子,让洛书的心软地一塌糊涂。
“师父……”
子车痕轻轻地蹭了蹭师父软软的脸颊,滑嫩嫩的小脸肉嘟嘟的,还带着奶膘,子车痕就像闻见了猫薄荷的大猫,抱住洛书好像要把这些年错过的撒娇全都撒个够。
他知道洛书的琴音幻境十分耗费精神气儿,若不是为了他,洛书是不会轻易动手的。而事实也是这样,洛书若是单纯想送李默一场好梦,或是让渊临生死不能,有更轻松的方法,他这次用出琴音,确实是为了子车痕。
单纯的肉体折磨,怎么能抵得过小五长达半年的自闭,怎么能抵得过小五的夜夜惊醒,怎么抵得过困扰小五这么多年的梦魇。
洛书转过身来,子车痕蹭不到师父的小肉脸,不开心地看了洛书一眼,被洛书整个按到了怀里,一遍一遍得给难得撒一次娇的大猫顺毛。
子车痕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师父护短的感觉,就像是一个颠肺流离的人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座民居,里面的主人热情地引他进屋避雨,还端上了热腾腾姜汤。
……
方尚清看看抱着李默的李麟,又看看已经疯了一半的渊临,再看看师徒情深的洛书和师弟,在心底默默微笑。
我是大师兄,要稳重,稳重,稳重……
稳重个鬼啊!
我也想蹭师父软乎乎的小肉脸啊!我也想被师父亲亲抱抱举高高啊!师父你是不是忘了你还有一个徒弟啊!
师父!你看看我啊!
……
今天的大师兄脑袋上依旧插满了蜡烛呢【点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