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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5章 父女邂逅
这意味着什么?夜煜只觉得浑身的血液开始沸腾,脑子里如有万马奔腾,一时间心乱如麻,来回在房间里踱步,一遍又一遍,千思万绪。
三年的光阴早已让他变得更加深沉内敛,也将对西门蝶依的思念深深的藏在了骨子里,她留给他的那张字条他一直珍藏着,也想活出她期盼的样子。
他隐姓埋名,弃武从商,扶贫济世,只要是他走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夜先生”的传奇佳话。
脑子里突然闪过一道灵光,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在凝霜死后西门蝶依曾对着她的灵牌哭着慎重承诺,一定要送她回家。
夜煜浓眉上扬,他好像知道了什么,不加思索的转身回头,朝着皇宫的方向奔去。
阳春三月好时节,柳翠绿荫,一袭浅白色锦缎青纹长袍的身影策马疾驰,男人金冠束发,眸光精亮,唇角勾起不易见的笑纹。
锦云镇,这是凝霜的家乡,夜煜进了趟宫,软硬兼施终于从青竹口中套出了凝霜的家乡。
一路奔波数千里,风尘仆仆,男人却丝毫不觉得累,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一定会找到她。
进了城门,夜煜的速度慢了下来,高头大马上观望着周围陌生的景致,锦云只是个小地方,风景秀丽。
就在这时,迎对面传来吵杂慌乱的尖叫声,不知从哪儿窜出来的野牛出现在集镇不并宽敞的马路上,人受了惊吓尖叫躲闪,那野牛也同样受到了惊吓,撒腿疯狂的乱撞。
刚才还井然有序的道路一下子就乱了,夜煜身上的骏马也开始变得不安份,他轻拍两下马颈将其安抚,同时飞身而下,一手将马绳甩向路边的大树,马绳自动的绕树缠紧,而他则飞身冲向野牛,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般利落而果断。
就在离野牛不远处的道路中央,一个约摸三岁左右的粉嫩女娃正巧看见这一幕,漂亮的水眸瞪大,一副惊为天人的膜拜眼神望着飞身而来的男人。
“神仙叔叔——”
女娃惊诧过后突然开心的笑了,全然忘记了那只疯狂危险的野牛正朝她靠近,而与此同时,夜煜也看见了这个漂亮的小丫头。
四目相对,眸光各异,夜煜还从未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女娃娃,竟然心底油升起一股莫名熟悉和喜爱。
“当心!”
小丫头穿着一身喜庆的红缎小褂,那野牛疯红了眼,正直勾勾的盯着她冲向而来,夜煜的一颗心也提到了嗓子眼,身形一闪,快如闪电的飞身掠过,就在下一秒便见那野牛擦肩而过,空气间荡漾着一片惊嘘哗然。
那野牛疯红了眼,不甘心的掉转回头再次冲向夜煜和小丫头,夜煜立马反应过来,是这小丫头的一身红衣吸引了野牛的注意,他一把扯下那小丫头的红褂,迅速将她放至路边的安全地带,自个儿则手举红褂,故意引开野牛的视线。
果不其然,那野牛的目光全集中在那红缎小褂上,夜煜看看这闹市地段人声鼎沸,还是得想办法将野牛引入深山里去才是。
就这样决定了,男人手持红缎小褂,自个儿在前面奔跑疏散人群,引着野牛一路奔到城外野郊的深山里。
野牛重回到深山,也少了几分惊慌和野性,一溜烟潜入丛林没了踪影。
夜煜擦拭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也暗暗松了口气,没有平民百姓受伤便算是万幸,他的马还在城内,他只能施展轻松借着脚力返回城去,虽然这一往一返奔波辛劳,莫名心底却油升起一股满足的幸福感,这是前些年他从未体会过的。
若换作三年前让他看见现在的自己,说什么他也不会料想到自己竟会成为这样的“好人”,可如今他却很是享受做“好人”带来的幸福感。
城门口,齐聚着锦云镇的平民百姓,就连夜煜也不禁大吃一惊,看见英雄归来男女老少们齐迎上前——
“就是他!他就是咱们的大恩……”
“公子生得真俊俏,没想到心肠也是这么好。”
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反倒让夜煜想回避,他急急脱身离去绕进了小巷,却闻身后传来一道气喘吁吁的稚气女声——
“神仙叔叔,你的马我帮你牵回家了,你就去我家歇着吧,我娘会做很多好吃的谢谢你。”
神仙叔叔!这个称呼有意思。
夜煜定晴一看,那女娃娃正是刚才他救的漂亮丫头,看着年纪不大,说起话来倒是一板一眼清晰有力。
“我的马……在你家?”
夜煜微微一怔,这小丫头倒是有主张,自个儿就这样把他的马给牵回去了,突然瞥见手上... -->>
第325章 父女邂逅
这意味着什么?夜煜只觉得浑身的血液开始沸腾,脑子里如有万马奔腾,一时间心乱如麻,来回在房间里踱步,一遍又一遍,千思万绪。
三年的光阴早已让他变得更加深沉内敛,也将对西门蝶依的思念深深的藏在了骨子里,她留给他的那张字条他一直珍藏着,也想活出她期盼的样子。
他隐姓埋名,弃武从商,扶贫济世,只要是他走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夜先生”的传奇佳话。
脑子里突然闪过一道灵光,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在凝霜死后西门蝶依曾对着她的灵牌哭着慎重承诺,一定要送她回家。
夜煜浓眉上扬,他好像知道了什么,不加思索的转身回头,朝着皇宫的方向奔去。
阳春三月好时节,柳翠绿荫,一袭浅白色锦缎青纹长袍的身影策马疾驰,男人金冠束发,眸光精亮,唇角勾起不易见的笑纹。
锦云镇,这是凝霜的家乡,夜煜进了趟宫,软硬兼施终于从青竹口中套出了凝霜的家乡。
一路奔波数千里,风尘仆仆,男人却丝毫不觉得累,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一定会找到她。
进了城门,夜煜的速度慢了下来,高头大马上观望着周围陌生的景致,锦云只是个小地方,风景秀丽。
就在这时,迎对面传来吵杂慌乱的尖叫声,不知从哪儿窜出来的野牛出现在集镇不并宽敞的马路上,人受了惊吓尖叫躲闪,那野牛也同样受到了惊吓,撒腿疯狂的乱撞。
刚才还井然有序的道路一下子就乱了,夜煜身上的骏马也开始变得不安份,他轻拍两下马颈将其安抚,同时飞身而下,一手将马绳甩向路边的大树,马绳自动的绕树缠紧,而他则飞身冲向野牛,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般利落而果断。
就在离野牛不远处的道路中央,一个约摸三岁左右的粉嫩女娃正巧看见这一幕,漂亮的水眸瞪大,一副惊为天人的膜拜眼神望着飞身而来的男人。
“神仙叔叔——”
女娃惊诧过后突然开心的笑了,全然忘记了那只疯狂危险的野牛正朝她靠近,而与此同时,夜煜也看见了这个漂亮的小丫头。
四目相对,眸光各异,夜煜还从未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女娃娃,竟然心底油升起一股莫名熟悉和喜爱。
“当心!”
小丫头穿着一身喜庆的红缎小褂,那野牛疯红了眼,正直勾勾的盯着她冲向而来,夜煜的一颗心也提到了嗓子眼,身形一闪,快如闪电的飞身掠过,就在下一秒便见那野牛擦肩而过,空气间荡漾着一片惊嘘哗然。
那野牛疯红了眼,不甘心的掉转回头再次冲向夜煜和小丫头,夜煜立马反应过来,是这小丫头的一身红衣吸引了野牛的注意,他一把扯下那小丫头的红褂,迅速将她放至路边的安全地带,自个儿则手举红褂,故意引开野牛的视线。
果不其然,那野牛的目光全集中在那红缎小褂上,夜煜看看这闹市地段人声鼎沸,还是得想办法将野牛引入深山里去才是。
就这样决定了,男人手持红缎小褂,自个儿在前面奔跑疏散人群,引着野牛一路奔到城外野郊的深山里。
野牛重回到深山,也少了几分惊慌和野性,一溜烟潜入丛林没了踪影。
夜煜擦拭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也暗暗松了口气,没有平民百姓受伤便算是万幸,他的马还在城内,他只能施展轻松借着脚力返回城去,虽然这一往一返奔波辛劳,莫名心底却油升起一股满足的幸福感,这是前些年他从未体会过的。
若换作三年前让他看见现在的自己,说什么他也不会料想到自己竟会成为这样的“好人”,可如今他却很是享受做“好人”带来的幸福感。
城门口,齐聚着锦云镇的平民百姓,就连夜煜也不禁大吃一惊,看见英雄归来男女老少们齐迎上前——
“就是他!他就是咱们的大恩……”
“公子生得真俊俏,没想到心肠也是这么好。”
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反倒让夜煜想回避,他急急脱身离去绕进了小巷,却闻身后传来一道气喘吁吁的稚气女声——
“神仙叔叔,你的马我帮你牵回家了,你就去我家歇着吧,我娘会做很多好吃的谢谢你。”
神仙叔叔!这个称呼有意思。
夜煜定晴一看,那女娃娃正是刚才他救的漂亮丫头,看着年纪不大,说起话来倒是一板一眼清晰有力。
“我的马……在你家?”
夜煜微微一怔,这小丫头倒是有主张,自个儿就这样把他的马给牵回去了,突然瞥见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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