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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妇女是人类社会的半边天,那么女儿便是家庭的大半边天了。女儿付出的总比男儿多,而受惠的又总比男儿少。
在旧时,在乡村,女儿呱呱坠地,便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有如寂寞嫦娥,冷冷清清;男儿呢,举家欢庆,喜气洋洋,到正月十五,便在本族祠堂添加灯油,是为“添丁(灯)”入籍族谱,世代相传。女儿呢,即使活到百岁,族谱里没留下你半个字。
在我家乡广东三水,每逢清明扫墓,由公尝田收益购买的祭品,烧猪肉最吸引人,凡参祭的男丁,可平均分得一份。若男丁是幼童,就由长女背着上山头拜祭,但分烧猪肉女儿是没份的,做女儿的若敢向族长讨一份,族长会板起脸孔说:“让你背着弟弟来分猪肉,是看在你小弟的份上。”
这话一点不假,若是书院私塾,做女儿的连门槛也难跨越,即使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能享受此殊荣的也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时至今日,封建主义重男轻女的思想逐渐瓦解,女儿跨进学校门槛的也日渐增多,有的班级甚至女生多于男生。今年广州高考各科“状元”6名,女生占了3名,可见红粉不让须眉。
但不容乐观的是尚有不少穷乡僻壤,女儿依然未尽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有的家长为应付家访老师来“磨嘴皮”给女儿读一年半载的书。长女是最好的保姆,抢生出来的小弟小妹有她背着走的“义务”农村中的“五斤背三斤”是一道“风景线”待到小弟妹能走路了,她就要被撵下田去。
女儿天生的苦劳却不被为人父母者领情。令人堪忧的是,屡禁不止的b超鉴定性别的虐杀女婴的行为没有受到惩治。近日有报道,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性别比已达117(即女100男117),2003年升至119,少数省份竟高至130。若以我国12亿人口计,岂不是有近亿的鳏夫,这性别比例失调是何等的惊人!
然而我们的女儿是何等的包容,任劳任怨,无怨无尤,特别是父母有病,家中有难,女儿往往是顶梁柱。女儿情感细腻,顾家盼室。有农妇作出形象生动的谚语:“多子多哭,多女多福。生子好听,生女好命。”虽然不是绝对,但肯定有不少的例子。
在广州“城中村”有好些年轻女子都为父母催汇钱回家交弟弟学费而去做“发廊妹”的。那么,这些女儿还担当了“父母的义务”!
这是女儿对娘家所作贡献的颂歌,但回报给她们的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多么的冷酷无情。
封建主义思想正土崩瓦解,但在某些乡村却食古不化,自订一些“村规民约”规定“外嫁女”不得在本村成家立业,只要跟非本村的男人一办结婚登记,就没有在本村分配耕地、宅基地、乡镇企业务工以及分红的权利,这等于是把我们的女儿“扫地出门”这是多么残酷的“逐客令”啊!这种苛刻的违宪行为,使得一些女儿或她生下的女儿成了“黑人”“黑户”闻道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榕基伤透脑筋也解决不了。
并非偶然,我还未写完这篇文章,7月20日广州日报a3版报道10龄童状告镇政府作为案一审被驳回——“出嫁女”官司获赔案但败诉的新闻,说的是东莞长安镇对“外嫁女”最是开明的,但对“外嫁女”的女儿仍然留下一条“尾巴”留下一点遗憾。
然而我们的女儿却默默的包容了。多伟大的女儿,又多可怜的女儿!
女儿,弱势群体中的最弱者!
2006/7/15
如果说妇女是人类社会的半边天,那么女儿便是家庭的大半边天了。女儿付出的总比男儿多,而受惠的又总比男儿少。
在旧时,在乡村,女儿呱呱坠地,便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有如寂寞嫦娥,冷冷清清;男儿呢,举家欢庆,喜气洋洋,到正月十五,便在本族祠堂添加灯油,是为“添丁(灯)”入籍族谱,世代相传。女儿呢,即使活到百岁,族谱里没留下你半个字。
在我家乡广东三水,每逢清明扫墓,由公尝田收益购买的祭品,烧猪肉最吸引人,凡参祭的男丁,可平均分得一份。若男丁是幼童,就由长女背着上山头拜祭,但分烧猪肉女儿是没份的,做女儿的若敢向族长讨一份,族长会板起脸孔说:“让你背着弟弟来分猪肉,是看在你小弟的份上。”
这话一点不假,若是书院私塾,做女儿的连门槛也难跨越,即使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能享受此殊荣的也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时至今日,封建主义重男轻女的思想逐渐瓦解,女儿跨进学校门槛的也日渐增多,有的班级甚至女生多于男生。今年广州高考各科“状元”6名,女生占了3名,可见红粉不让须眉。
但不容乐观的是尚有不少穷乡僻壤,女儿依然未尽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有的家长为应付家访老师来“磨嘴皮”给女儿读一年半载的书。长女是最好的保姆,抢生出来的小弟小妹有她背着走的“义务”农村中的“五斤背三斤”是一道“风景线”待到小弟妹能走路了,她就要被撵下田去。
女儿天生的苦劳却不被为人父母者领情。令人堪忧的是,屡禁不止的b超鉴定性别的虐杀女婴的行为没有受到惩治。近日有报道,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性别比已达117(即女100男117),2003年升至119,少数省份竟高至130。若以我国12亿人口计,岂不是有近亿的鳏夫,这性别比例失调是何等的惊人!
然而我们的女儿是何等的包容,任劳任怨,无怨无尤,特别是父母有病,家中有难,女儿往往是顶梁柱。女儿情感细腻,顾家盼室。有农妇作出形象生动的谚语:“多子多哭,多女多福。生子好听,生女好命。”虽然不是绝对,但肯定有不少的例子。
在广州“城中村”有好些年轻女子都为父母催汇钱回家交弟弟学费而去做“发廊妹”的。那么,这些女儿还担当了“父母的义务”!
这是女儿对娘家所作贡献的颂歌,但回报给她们的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多么的冷酷无情。
封建主义思想正土崩瓦解,但在某些乡村却食古不化,自订一些“村规民约”规定“外嫁女”不得在本村成家立业,只要跟非本村的男人一办结婚登记,就没有在本村分配耕地、宅基地、乡镇企业务工以及分红的权利,这等于是把我们的女儿“扫地出门”这是多么残酷的“逐客令”啊!这种苛刻的违宪行为,使得一些女儿或她生下的女儿成了“黑人”“黑户”闻道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榕基伤透脑筋也解决不了。
并非偶然,我还未写完这篇文章,7月20日广州日报a3版报道10龄童状告镇政府作为案一审被驳回——“出嫁女”官司获赔案但败诉的新闻,说的是东莞长安镇对“外嫁女”最是开明的,但对“外嫁女”的女儿仍然留下一条“尾巴”留下一点遗憾。
然而我们的女儿却默默的包容了。多伟大的女儿,又多可怜的女儿!
女儿,弱势群体中的最弱者!
200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