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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本来考取了功名,也得了官职,却因为家中老父病重,竟然把官辞了。
宋慈的为人,她是了解的。这人重情讲义,心思细腻。只是,他这种种优点,却又全都与她无关。
当年父母有意将她许配给董疏城时,四弟曾经拿着她给的金簪,偷偷去问过宋慈,他当时的话,如若四弟转达得没错,那每一字、每一句,她时至今日仍旧记得清晰,痛得惨烈—
他说:“董家三代忠良,是皇上身边的忠臣,百姓心中的英雄,宋某何德何能,只盼着三小姐能与董大人琴瑟和鸣,白首同心!”
当年她对董疏城毫无爱意,宁死也不想答应这门婚事,但他这番话,却彻底伤了她的心。
她一气之下,同意了爹娘的安排,这才从安小姐,成了董家的少夫人。
她曾经最喜欢,想要送他当作定情信物的簪子,他连碰都不肯碰一下。而她,却像为了证明自己的不在乎一般,一直把那簪子戴
在头上,即便婚后也不曾摘下来。
她恨他的决绝,却更恨自己放不下。
时过境迁,好不容易那些记忆都淡了,他又来做什么呢?莫不是为了那女鬼挖心的案子?
安雨柔不是那种会自作多情的人,或者说,她曾经是。只是在他那番话之下,她早就忘了那个多愁善感、年少无知的自己。
说不想,虽然只是自欺欺人,但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即使再想起,又有什么用?
“哦。”
她应了一声,那芙蓉莲子糕刚刚咬了一口,此时却如鲠在喉,看着映月那期待的目光,她竟不知是该咽下去,还是该吐出来。
心头泛起一阵苦笑,面上却不露声色,仿佛从来都与她无关一般。
“倒是宋公子有心了。”
他不可能知道自己喜欢望月楼的莲子糕,要不是凑巧,那便是四弟在信里告诉他的。可他现在居然真的买了来给她,反而让她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既然当年拒绝了她,如今又何苦再来讨好!
她的心,早如死水一般,凭什么他以为他来投一颗石子,就能让她再泛起涟漪!
周嬷嬷和映月显然没想到她会如此淡漠,不由得都有些失落起来。尤其是映月,她皱着眉,完全不理解小姐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当年,小姐做了一幅画,四少爷还叫宋公子帮忙题了词。那画小姐当作至宝一般,以前每晚都要拿出来看看的,只是后来嫁了人,
这才把那画锁进了箱子。
虽然姑爷对小姐也不错,可在她看来,小姐喜文,那宋公子既有才华又有智慧,比起舞刀弄枪的姑爷来,反而更配自家小姐。
只可惜天意弄人……
不过既然现在姑爷已经不在了,那说不定,这两人还有机会再续前缘!
“小姐,您忘了?这宋公子一直……”“行了,食不言寝不语,映月你忘了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吗?”
安雨柔不想再听,她性子虽好,但也有脾气,摆摆手,示意映月不要再说了。
她本就生得极美,平素恬淡到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此刻眉宇间牵出一分微微的怒意,反而又添了几分人气,就像是落入凡尘的仙子,变得生动了起来。
这表情,映月和周嬷嬷已经多年不见了。两人不再说话,静下心来伺候主子吃饭。
安雨柔终于艰难地吃完了那块芙蓉莲子糕,那糕点一如既往的好味道,只是那软糯清香此刻却不由得生出了一分苦涩。
也不知是忘了取出莲心,还是她的心发生了动摇。有些苦涩,再回味时,却又仿佛透着些许的甘甜。
入夜,亥时。
七月天的夜晚,天气还不算太热,况且今日下过雨,空气中仍旧残留着凉爽的感觉。
宋慈今晚没有骑驴,他喜欢走在空旷的街上,尤其是夜里的青
石路,无论白天有多繁华,到了深夜,街上都安静得好像另一个世界。洗尽铅华,仿佛那些喧嚣都与自己无关,待到黎明,繁华再起,宛若一个轮回。
其实,他到长乐乡后,最想做的事是去义庄看看几位受害人的尸体。他明白—人可以等,可尸体却不能等。但他了解安盛平,若是不为自己接风洗尘,肯定会过意不去。况且自己一介布衣,贸然去义庄查验尸体,也需要个由头。
他赶了两个月的路,这一路上,他在心里勾画出了无数个方玉婷的影子。应是妩媚妖艳的,若不是极美,那些受害者又怎么会在死后仍带着微笑?
可若真有那么美,又是什么样的负心男子,让她不惜放弃殿前熠熠生辉的新科状元,甚至背上不洁的骂名,结束自己花一般的生命?
他心里有太多疑问,这些问题如果不尽快见到尸体,见到案发现场,他一个也解不出。
久别重逢,刚刚酒桌上,他们回忆了很多年少时的疯狂,也诉说了这些年不为人知的辛酸。加之连日来为这女鬼挖心的案子心焦,安盛平醉得彻底。宋慈不忍叫醒他,于是向安广打听了义庄的位置,只叫阿乐提了盏灯笼,主仆两个轻装上阵,想要趁夜去会会方玉婷的几位夫婿。
义庄值守是位看起来足有六十岁的老伯,他没想到这个时间还有人来敲门,披着衣服起来开门时,脸上还挂着起床气,颇有些不情愿。
因为没来得及向安盛平讨到官文,宋慈只好谎称自己是第四
位受害人—岳家小公子的远房表兄。因为听了表弟的遭遇,连夜从外乡赶过来,来不及去府上,直接来了义庄,想要见表弟一面。
那老伯哪管这些,朝他挥挥手,示意太晚了,明日天亮再来。
于是宋慈使了个眼色,阿乐也是会来事的,赶紧掏出一块碎银,神不知鬼不觉地递了过去。
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只是去见个死人。
老伯接了银钱,脸上也有了笑容,这才客客气气地将二人迎进来,带着他们走到角落里一副上好的棺材前,然后识趣地退了出去。虽然岳公子家中有钱,想尽快将他的尸首领回去安葬,但是因
为涉及案件,没有安盛平的许可,任何尸体都不能离开义庄。岳家人虽自掏腰包,备了口上好的棺木将尸身成殓起来,但目前也只能像普通百姓一样,放在大厅的一角。想是,下葬时,大户人家还会再换上另一副,免得这棺材沾染了其他死人的气息,不吉利。
偌大的大厅,密密匝匝停着十几副棺材,每副里面都躺着一具冰冷的尸身。有些没钱没身份的,也没有人来认领,甚至连棺材都没有,只用席子卷了,可怜兮兮地被扔在墙角。
那岳家小公子年纪确实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看起来白白净净的,虽然死了也有两天一夜了,可面上还挂着那诡异的笑。
阿乐跟着自家老爷少爷,从小到大自认为也见过不少尸体,但是像这样的,他却是第一次瞅见。
大半夜的,黑灯瞎火,只点着个灯笼,伴着微弱昏黄的光,在死人堆里看见这么一位,你说可不可怕,吓不吓人!
他不由觉得背脊有些发冷,汗毛都竖起了几根,下意识地紧了紧领口,咽了一口唾沫。
不过他手里的灯笼却没有晃,少爷在验尸,需要全神贯注,思绪一动,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对案子的判断,所以说什么自己也不能给少爷添乱。
岳公子还穿着那件喜服,安盛平有令,谁也不许给尸体擦洗,更不能换衣服,只是为了照顾死者尊严,命人把衣衫整理了一下入的棺。安盛平生怕弄乱了什么细节,影响到宋慈对尸体的检验。
即便因为这个,岳家几乎闹翻了天,说他以官压民,一手遮天。可那又如何,自己向圣上请命讨来手上这权力,为的不就是查明真相,还一方安宁吗?又有什么大得过人命呢?
此时虽灯光昏暗,但心被人活活挖出来,那个血量只要不瞎,一眼便能看出来。
那大红色的喜服胸口黑了一大片,应是鲜血浸透衣衫,红上加红,血干了又暗下来的结果。
没有急着解开衣衫查看伤口,宋慈先从怀里掏出准备好的手套轻轻戴上,将袖口也牢牢地缠起来,塞进了长手套的里面,然后低低喊了一声:“阿乐。”
阿乐早就习惯了,只被这么叫了一声名字,就识趣地又上前几步,将手中的灯笼举高。光线照在那岳公子身上,虽然昏黄,但也足够宋慈看清楚了。
宋慈有个习惯,检查尸体时先站在远处,大面积开始观察。死者的衣物、配饰、面容,甚至发丝的任何微小的事物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他和普通人一样,也不过是一双肉眼,也会有主观判断,但这些都需要细节来弥补,如若接下来有细节推翻了他一开始的假设,
那他就会进一步探寻,直到找出真相,否则决不罢休。
岳家小公子样貌中上等,不过按照安盛平早前寄来的那封信,前两位受害者也是体貌端正,没有什么大的缺陷。据说这喜服是跟着那婚书一起送来的,宋慈不是姑娘家,不懂布料和绣工,但这料子一看就知道不是便宜货,上面的花纹也绣得极好,想来也是花了大价钱的。
方玉婷家开的,好像就是绸缎庄吧?不过既然她已经死了,那又是哪里来的这些银钱去购买如此昂贵的喜服送给自己的新郎呢?
难道,她是用纸钱在阴曹地府买的?
这么想着,连宋慈自己都觉得好笑,要不是阿乐在旁边,他险些就笑了出来。
鬼神一说他不能说不信,毕竟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心存敬畏总是好的,可要说这女鬼杀人,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是抱着怀疑态度的。
何况,方玉婷还是死了十年的女鬼。
她连状元郎都看不上,又怎会轻易看上几个富家子、小秀才或是一个小小的师爷?
提起岳公子的双手,宋慈刚刚还带着笑意的眼神立刻变得凝重了起来,他蹙紧眉头,仿佛不可置信般又将那双手提得近了一些。
因为死了有些时日,岳公子尸僵严重,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宋慈颇费了些力气,才将手掌略微摊开。只见十个卷曲的手指指尖,都泛着淡淡的黑紫色,那颜色不算深,而且要不是因为他已经死了些时日,血色褪尽,恐怕还显现不出。如此说来,宋慈迟了两天到反而也有些好处,若是刚死就来验尸,或许根本发现不了这指尖的变化。
“公子,他指头怎么都黑了?”
一旁掌灯的阿乐也看了个透彻,好奇地问道:“莫不是,他中了什么毒?”
宋慈没有回答,弯下腰,掰开死尸的嘴,凑近闻了闻。
口中没有异味,可手指却呈现出明显的中毒之状,说明毒素是从手上进入的,而不是因为吃了什么有毒的食物。
接着,宋慈又扒开死者的眼皮,只见死者瞳孔涣散无神,没有太明显的异样,只是好像比起常人,略微大了一些。
想来,即便是中毒,死了这么久,放大的瞳孔也早就缩回了原来的大小。因此这一点,也并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
再回过头来看那十个指尖,虽然黑紫,但却十分干净,指甲里也没有任何搏斗撕扯时可能出现的皮屑和布料。不过,细心的宋慈却注意到,刚刚握紧的拳头里,似乎攥着什么。待到掰直手指,分开指缝,这才发现,竟然是几根头发。
发丝很长,细闻之下,还有股栀子花的味道,应该是属于女人的。
或者说,应该就是那女鬼方玉婷的才对!
“阿乐。”
又是轻轻叫了一声名字,阿乐立刻心领神会地答应了一声,然后赶紧从随身携带的粗布小挎包里取出一块帕子,接过他手中的那几根头发,捋了捋,工工整整地用帕子包好,然后又掏出一本厚厚的,从侧面看,书页已经有些发黄的旧书来,把那包着头发的帕子放在里面夹好,塞回了挎包里。
阿乐兀自进行这一系列动作时,宋慈还在专注地检查着岳公子
的手指,头也没有回。
然后,他竟然真的在岳公子右手的无名指指腹发现了一个又细又小的红点。
应该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但是这个孔的大小比起针来又要更大一些,究竟是什么呢?
脑内灵光一闪,他突然想起了安雨柔成亲前,曾经叫安盛平拿着一根镶嵌着珍珠的金簪来找过自己。当时,安雨柔说如果宋慈愿意去郡公府提亲,那这簪子,就是她心意的见证。
宋慈想接,可是他没有这个能力。
正如他当时拒绝时说的一样,他何德何能,竟然可以和那位董疏城相比,董家一门忠烈,出了三位将军。何况,就算没有董家,郡公唯一的掌上明珠,又岂是他一介布衣可以妄想的?
他懂安雨柔的心,他对她,又何尝没有情?但做人,总要有自知之明。
如果不能开花结果,又何必撒下感情的种子,让它萌芽……
思绪回到眼前的尸首上,既然不是针孔,那么,看来极有可能是被簪子扎了所致。
长发、簪子,这些证据无不说明,那晚确实有个女人在场。只是,为什么要用簪子扎破手指呢?“阿乐啊,你说什么情况下,女人会用簪子扎男人的手呢?”
这一次,他没有只叫个名字,而是直接问道。和父亲办案时喜欢独处不同,宋慈检查尸体时,喜欢带上阿乐,因为如果遇到瓶颈,有一时想不清的问题,和阿乐聊上几句,分分心,换换思路,说不定就能找到另一个突破口。
“女人扎男人手啊?”阿乐一只手提着灯笼,另一只手摸摸下巴,仰头道,“那男的不要脸,轻薄了那姑娘,所以用簪子扎他!”
“可如果两人本就是夫妻,新婚之夜,洞房花烛呢?”“那就有点儿不好说了……”
阿乐年纪不大,但是听到这种问题非但没脸红,反而还笑得有些坏,在脑海里补充了一幅香艳旖旎的画面。
宋慈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没回头看他,自然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样的表情。
“再想想,看还能想出什么来。”
“真想不出了,又不是拜把子,歃血为盟,洞房花烛的,闲得没事扎自己相公的手指头干吗?”
宋慈皱皱眉,也没有再问,反正只是暂时猜不出,等他验完尸,说不定就有新的线索了。
他不再犹疑,伸出手,去解那喜服上的扣襻。
来之前,他看过初步验尸时仵作填写的尸格,知道这岳公子虽然衣衫被人解开,但是鞋袜都还穿着的,撩开两边的衣襟,裤子上的裤带也系得好好的,说明两人洞房花烛之时,还未来得及发生实质的关系,那女鬼就对他下了手。
再看胸前那伤口,一片已经干涸的血污,创口大概有一掌大,肉向外裂开,很不规整,而且旁边还有一些划伤的痕迹,肯定不是用刀剑或是匕首造成的。从形状来看,确实是被硬生生抓开,挖出了心脏。
但一个女人,就算是女鬼,真能有这么大的力气?
想到这里,宋慈忍不住哼了一声,别说女鬼了,就连当年那抓
破安盛平后背,险些把他害死的猛虎,恐怕一击之下,只靠利爪,也没有这个本事!
如此说来,那方玉婷难道真的已经不是凡间之人?
宋慈把目光再度转向创口仔细观看,被撕开的皮肉虽然向外翻着,但那边缘却是向内蜷缩的,这说明岳公子当时应该还活着,因为人死后再伤害尸体的话,皮肉是整体向外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向内蜷缩。
这个道理,是在六岁那年,父亲告诉他的。
当时他顽皮,趁着母亲切菜时去捣乱,结果不小心划破了手指,手上翻起了一大条肉,鲜血直冒,吓得母亲抱着他一起哇哇地哭,却一点儿主意都没有。
父亲闻声赶来,赶忙用双手牢牢地将那块肉按了下去,并且使劲攥着。年幼的他虽然疼得痛哭不止,但也知道父亲不会害自己,这样一直按着,肯定有他的道理。
果然,过了半炷香的时间,当父亲把手拿起来时,伤口已经不流血,而且刚刚眼瞅着就要翻起掉下来的那块皮肉,居然又贴合回了它原本的位置,牢固得仿佛只剩下一条红线,却从没有受过伤一般。
父亲帮他清理包扎了伤口,又过了几天,那刀口居然奇迹般好了。他当时不明白,以为父亲有什么神奇的本事,结果父亲告诉他,
人的身体都是有记忆力的,说白了就是自愈能力。如果受了皮外伤,千万不要把那块肉撕下来,而是应该赶紧将它贴合回去,让伤口以为自己没有受伤,这样痊愈的速度会比平时快很多。
这本是一个生活小常识,可后来在跟随父亲验尸的实践过程中,
他却注意到,这方法一样可以运用。
如果一个人的伤口是顺着破口外翻的,那就说明这人是死后受创,因为皮肉已经没有了活着时的记忆,所以只能任人伤害。
相反,如果皮肉自动蜷缩,朝着里面有愈合的欲望,那就说明,此人受创时一息尚存。
看来,这岳家小公子是在还活着的时候,被人生生破开胸膛,挖了心去无疑了。
宋慈将手伸进尸体的胸腔,仔细摸索着,他一边摸一边在心里数着。
肝、脾、肺……一样都不少,唯一失踪的,就只有那颗人心。宋慈把手从岳公子的尸首里收回来时,手套、袖口和衣袖上都
沾了血,不过好在他穿的是件青色的衣服,颜色不算浅,现在天色又晚了,走在街上应该不会把人吓着。
可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坚硬,居然能破开血肉之躯呢?人的指甲,能有这么厉害?
宋慈越想越觉得不对,背朝着阿乐伸出了右手。
阿乐赶紧递上一个小布包,那布包他一直随身携带着,不知什么时候公子就用得上。
宋慈将那布包放到一旁的棺盖上,然后打了开来,这布包是母亲为他特别制作的,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形状尺寸规格各异的刀具,每一把都放在一个小布兜里,绝不会因为开合或是走动而散乱。这些刀具是开始跟随父亲学习验尸技艺时备下的,如今已有
七八年了,每一把背后都有着无尽的故事。
他选了一把刀锋比较钝的,拿起来,放在尸体的伤口上,借着
灯光细细翻动,希望可以在伤口上找到凶器的痕迹。
虽然这伤口看起来不像是被利器所致,可宋慈实在是不能相信人的指甲可以锋利到将胸膛直接破开的程度。所以,他必须再找找线索,希望能有所突破。
阿乐跟随老爷少爷验尸多年,识趣地弯下腰,把灯笼凑近,试图让光线可以再充裕些。
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居然真的令宋慈有所发现。
随着灯光的凑近,恍惚间,伤口上有什么亮光突然闪了一下。
宋慈的身体伏得更低了,脸几乎要贴到了那岳公子的伤口上,可如果不离得近一些,根本看不清也找不到。
顾不上别的,为了能更清晰地感觉到闪光所在,他索性连手套也摘了,直接用手指一点点地在伤口上摸索。
终于,在岳公子心房附近的骨头上摸到一块指甲大小的硬物。他不敢怠慢,直接用指甲捏住那物体的一个角,小心翼翼地将
它取了出来。仿佛生怕此时转身去取工具,这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就没了。
“出来了!”
宋慈直起身,忍不住兴奋地大叫了一声。
偏在这时,许是因为他们在这停尸的地方待得太久,那义庄里值守老伯刚好挑开门帘,走了进来。
宋慈听见脚步声,下意识地扭头朝门口看了过去。
值守老伯借着昏黄的灯光,看到一个满脸满身都是鲜血的男人站在棺材前,手里不知举着什么,望着自己,脸上似乎还挂着难以言喻的兴奋。
阿乐提着灯笼站在宋慈身后,光从背后打过来,更衬得宋慈面色深沉,有股说不出的鬼气。
值守老伯只觉得自己浑身的汗毛都在一瞬间竖了起来,嗷地叫了一声,趁着双腿还没来得及发软之前,转身撒丫子就跑。
见他号叫着跑了出去,宋慈和阿乐都傻了。
“公、公子……”阿乐有些哭笑不得,“这人怎么回事,好端端的,这是要吓死人啊!”
宋慈回过头,同样一脸诧异地看着阿乐,一副“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的表情。
阿乐这才明白那老伯为什么吓得像活见鬼一样,跑了出去。
想来,是被满身血污的宋慈和这许多棺材、死人共同构成的诡异情景吓得不轻。大半夜的,突然见了这么一幅情景,一般人不吓死才怪!而那老伯只是跑了出去,已经说明他胆子较一般人要更大了。
这么想着,阿乐有些想笑,但是看到自家公子那终于找到证据的表情,又觉得不好意思打搅他。只得咳了一声,克制住自己的情绪,这才好奇地道:“公子,您到底找到什么了?”
宋慈此时已经用手细细地将那碎片摸了个够,又借着光仔细打量,他可以确认,那东西肯定是铁。
而且,那碎片的断口并不规整,似乎是不小心折断的。
“是铁器的碎片。”
“铁器?这么说来……”阿乐也不傻,自然明白这其中的关键,“那人不是被女鬼用爪子掏心的啊!”
“不是,”宋慈很肯定地点了点头,虽然只有指甲大的一片碎片,
根本看不出凶器原本的样子,但又有哪个鬼会用武器的,“这事儿不是鬼干的,杀了岳公子,还有之前几位的,是人。”
这武器很特殊,到底是什么他说不清,可只要顺着这个线索查下去,说不定会有突破。
“公子。”
正想着,阿乐又说话了。
“咱们现在怎么办?”说着,朝门口努努嘴,“是留在这里等着那位值守老伯,还是就这么走了?”
宋慈一边收拾器物,一边回道:“咱们收拾完了,他还不回来,就给他留个字条,免得他回来害怕,然后咱们再走。”
“好嘞!”
阿乐早就困了,最近两个月为了赶路,风餐露宿的,有时候实在找不到客栈投宿,只能在破庙里将就一晚。现在终于可以睡上床铺了,而且安公子还给他们找了这长乐乡最大最好的客栈,包下了天字一号房!
这种好事,多享受一刻是一刻啊!不然明天一大早,公子肯定又要早起带着他去查案了。
于是,不用宋慈催促,他便赶紧小心翼翼地接过那碎片,像刚刚包头发那样包好,又塞进书页里夹着,放回布袋。
接着把用过的刀具仔细擦干净,放回去卷起来收好。
然后为棺材里的岳小公子整理好衣物,恭恭敬敬地拜了三拜。这是他每次和老爷、公子一起验尸时必做的事。虽然检验尸体
是为了给死者申冤,接触这行也有不少年了,可他始终做不到像老爷和公子那样淡定。只有拜一拜,才能缓解内心的恐惧,希望冤有
头、债有主,那些冤魂千万不要半夜来敲自己的门。当然,如果是个香艳的女鬼可以例外。
收拾完毕,阿乐将布袋背好,看着一旁也整理了一下仪表的自家公子。
宋慈摘了套袖,手上的血迹也简单清理了一下。不过他不知道自己脸上也有血,阿乐看着他呵呵地傻笑。
突然那门帘子一下就被挑开了。
明明连脚步声都没听到,门口却走进来三个人。
为首的两人全都穿着深色的衣服,一个年纪大一些,四十来岁,留着胡子,眉头拧在一起,看起来颇威风,赫然竟是白天才刚刚见过面的徐延朔徐大人。
他身后那位看起来年轻了许多,二十来岁,至多不超过三十。一脸的英气,五官分明,偏又长了双狐狸眼,若是笑一笑,不知能勾死多少大姑娘小媳妇。只是他面无表情,周身仿佛冒着冷气,看起来像座冰山一样,让人不敢靠近。而走在最后面,进门时还有些气喘的,正是安盛平本人。
这三人都有轻功底子,虽然他们如此急促地进门,宋慈主仆却连脚步声都没有听到。可比起徐延朔和安广来,安盛平的功夫明显不到家。当然,这可能也和他尚在宿醉中有关。他似乎还未醒酒,写了一脸的倦意,看来是被人生生从睡梦中吵醒拽过来的。
“怎么回事,怎么是你?”安盛平看到宋慈,不由揉了揉鼻子,“你大半夜的不睡觉,跑义庄干什么?”
他早就知道宋慈一心想着办案,可也用不着这么着急吧!明明再有几个时辰天就亮了,怎么连这么一会儿都不能等?
宋慈苦笑,他怎么也没想到,刚刚那老伯之所以会跑出去,竟是为了去向大人们报告。
也不知他是怎么说的,居然惊动得安盛平、安广和徐延朔三个人都来了。
“不来看看,不安心啊。”“那你看出什么没有?”
推开两人,安盛平又往前走了几步,而待到两人距离近了,他这才看清宋慈脸上那一片片血污。想到刚刚那看守义庄的老伯在他面前又哭又喊的样子,安盛平还当那老伯真见了鬼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虽然在停满尸首的房间里有些不敬,可安盛平实在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那人”本来考取了功名,也得了官职,却因为家中老父病重,竟然把官辞了。
宋慈的为人,她是了解的。这人重情讲义,心思细腻。只是,他这种种优点,却又全都与她无关。
当年父母有意将她许配给董疏城时,四弟曾经拿着她给的金簪,偷偷去问过宋慈,他当时的话,如若四弟转达得没错,那每一字、每一句,她时至今日仍旧记得清晰,痛得惨烈—
他说:“董家三代忠良,是皇上身边的忠臣,百姓心中的英雄,宋某何德何能,只盼着三小姐能与董大人琴瑟和鸣,白首同心!”
当年她对董疏城毫无爱意,宁死也不想答应这门婚事,但他这番话,却彻底伤了她的心。
她一气之下,同意了爹娘的安排,这才从安小姐,成了董家的少夫人。
她曾经最喜欢,想要送他当作定情信物的簪子,他连碰都不肯碰一下。而她,却像为了证明自己的不在乎一般,一直把那簪子戴
在头上,即便婚后也不曾摘下来。
她恨他的决绝,却更恨自己放不下。
时过境迁,好不容易那些记忆都淡了,他又来做什么呢?莫不是为了那女鬼挖心的案子?
安雨柔不是那种会自作多情的人,或者说,她曾经是。只是在他那番话之下,她早就忘了那个多愁善感、年少无知的自己。
说不想,虽然只是自欺欺人,但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即使再想起,又有什么用?
“哦。”
她应了一声,那芙蓉莲子糕刚刚咬了一口,此时却如鲠在喉,看着映月那期待的目光,她竟不知是该咽下去,还是该吐出来。
心头泛起一阵苦笑,面上却不露声色,仿佛从来都与她无关一般。
“倒是宋公子有心了。”
他不可能知道自己喜欢望月楼的莲子糕,要不是凑巧,那便是四弟在信里告诉他的。可他现在居然真的买了来给她,反而让她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既然当年拒绝了她,如今又何苦再来讨好!
她的心,早如死水一般,凭什么他以为他来投一颗石子,就能让她再泛起涟漪!
周嬷嬷和映月显然没想到她会如此淡漠,不由得都有些失落起来。尤其是映月,她皱着眉,完全不理解小姐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当年,小姐做了一幅画,四少爷还叫宋公子帮忙题了词。那画小姐当作至宝一般,以前每晚都要拿出来看看的,只是后来嫁了人,
这才把那画锁进了箱子。
虽然姑爷对小姐也不错,可在她看来,小姐喜文,那宋公子既有才华又有智慧,比起舞刀弄枪的姑爷来,反而更配自家小姐。
只可惜天意弄人……
不过既然现在姑爷已经不在了,那说不定,这两人还有机会再续前缘!
“小姐,您忘了?这宋公子一直……”“行了,食不言寝不语,映月你忘了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吗?”
安雨柔不想再听,她性子虽好,但也有脾气,摆摆手,示意映月不要再说了。
她本就生得极美,平素恬淡到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此刻眉宇间牵出一分微微的怒意,反而又添了几分人气,就像是落入凡尘的仙子,变得生动了起来。
这表情,映月和周嬷嬷已经多年不见了。两人不再说话,静下心来伺候主子吃饭。
安雨柔终于艰难地吃完了那块芙蓉莲子糕,那糕点一如既往的好味道,只是那软糯清香此刻却不由得生出了一分苦涩。
也不知是忘了取出莲心,还是她的心发生了动摇。有些苦涩,再回味时,却又仿佛透着些许的甘甜。
入夜,亥时。
七月天的夜晚,天气还不算太热,况且今日下过雨,空气中仍旧残留着凉爽的感觉。
宋慈今晚没有骑驴,他喜欢走在空旷的街上,尤其是夜里的青
石路,无论白天有多繁华,到了深夜,街上都安静得好像另一个世界。洗尽铅华,仿佛那些喧嚣都与自己无关,待到黎明,繁华再起,宛若一个轮回。
其实,他到长乐乡后,最想做的事是去义庄看看几位受害人的尸体。他明白—人可以等,可尸体却不能等。但他了解安盛平,若是不为自己接风洗尘,肯定会过意不去。况且自己一介布衣,贸然去义庄查验尸体,也需要个由头。
他赶了两个月的路,这一路上,他在心里勾画出了无数个方玉婷的影子。应是妩媚妖艳的,若不是极美,那些受害者又怎么会在死后仍带着微笑?
可若真有那么美,又是什么样的负心男子,让她不惜放弃殿前熠熠生辉的新科状元,甚至背上不洁的骂名,结束自己花一般的生命?
他心里有太多疑问,这些问题如果不尽快见到尸体,见到案发现场,他一个也解不出。
久别重逢,刚刚酒桌上,他们回忆了很多年少时的疯狂,也诉说了这些年不为人知的辛酸。加之连日来为这女鬼挖心的案子心焦,安盛平醉得彻底。宋慈不忍叫醒他,于是向安广打听了义庄的位置,只叫阿乐提了盏灯笼,主仆两个轻装上阵,想要趁夜去会会方玉婷的几位夫婿。
义庄值守是位看起来足有六十岁的老伯,他没想到这个时间还有人来敲门,披着衣服起来开门时,脸上还挂着起床气,颇有些不情愿。
因为没来得及向安盛平讨到官文,宋慈只好谎称自己是第四
位受害人—岳家小公子的远房表兄。因为听了表弟的遭遇,连夜从外乡赶过来,来不及去府上,直接来了义庄,想要见表弟一面。
那老伯哪管这些,朝他挥挥手,示意太晚了,明日天亮再来。
于是宋慈使了个眼色,阿乐也是会来事的,赶紧掏出一块碎银,神不知鬼不觉地递了过去。
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只是去见个死人。
老伯接了银钱,脸上也有了笑容,这才客客气气地将二人迎进来,带着他们走到角落里一副上好的棺材前,然后识趣地退了出去。虽然岳公子家中有钱,想尽快将他的尸首领回去安葬,但是因
为涉及案件,没有安盛平的许可,任何尸体都不能离开义庄。岳家人虽自掏腰包,备了口上好的棺木将尸身成殓起来,但目前也只能像普通百姓一样,放在大厅的一角。想是,下葬时,大户人家还会再换上另一副,免得这棺材沾染了其他死人的气息,不吉利。
偌大的大厅,密密匝匝停着十几副棺材,每副里面都躺着一具冰冷的尸身。有些没钱没身份的,也没有人来认领,甚至连棺材都没有,只用席子卷了,可怜兮兮地被扔在墙角。
那岳家小公子年纪确实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看起来白白净净的,虽然死了也有两天一夜了,可面上还挂着那诡异的笑。
阿乐跟着自家老爷少爷,从小到大自认为也见过不少尸体,但是像这样的,他却是第一次瞅见。
大半夜的,黑灯瞎火,只点着个灯笼,伴着微弱昏黄的光,在死人堆里看见这么一位,你说可不可怕,吓不吓人!
他不由觉得背脊有些发冷,汗毛都竖起了几根,下意识地紧了紧领口,咽了一口唾沫。
不过他手里的灯笼却没有晃,少爷在验尸,需要全神贯注,思绪一动,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对案子的判断,所以说什么自己也不能给少爷添乱。
岳公子还穿着那件喜服,安盛平有令,谁也不许给尸体擦洗,更不能换衣服,只是为了照顾死者尊严,命人把衣衫整理了一下入的棺。安盛平生怕弄乱了什么细节,影响到宋慈对尸体的检验。
即便因为这个,岳家几乎闹翻了天,说他以官压民,一手遮天。可那又如何,自己向圣上请命讨来手上这权力,为的不就是查明真相,还一方安宁吗?又有什么大得过人命呢?
此时虽灯光昏暗,但心被人活活挖出来,那个血量只要不瞎,一眼便能看出来。
那大红色的喜服胸口黑了一大片,应是鲜血浸透衣衫,红上加红,血干了又暗下来的结果。
没有急着解开衣衫查看伤口,宋慈先从怀里掏出准备好的手套轻轻戴上,将袖口也牢牢地缠起来,塞进了长手套的里面,然后低低喊了一声:“阿乐。”
阿乐早就习惯了,只被这么叫了一声名字,就识趣地又上前几步,将手中的灯笼举高。光线照在那岳公子身上,虽然昏黄,但也足够宋慈看清楚了。
宋慈有个习惯,检查尸体时先站在远处,大面积开始观察。死者的衣物、配饰、面容,甚至发丝的任何微小的事物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他和普通人一样,也不过是一双肉眼,也会有主观判断,但这些都需要细节来弥补,如若接下来有细节推翻了他一开始的假设,
那他就会进一步探寻,直到找出真相,否则决不罢休。
岳家小公子样貌中上等,不过按照安盛平早前寄来的那封信,前两位受害者也是体貌端正,没有什么大的缺陷。据说这喜服是跟着那婚书一起送来的,宋慈不是姑娘家,不懂布料和绣工,但这料子一看就知道不是便宜货,上面的花纹也绣得极好,想来也是花了大价钱的。
方玉婷家开的,好像就是绸缎庄吧?不过既然她已经死了,那又是哪里来的这些银钱去购买如此昂贵的喜服送给自己的新郎呢?
难道,她是用纸钱在阴曹地府买的?
这么想着,连宋慈自己都觉得好笑,要不是阿乐在旁边,他险些就笑了出来。
鬼神一说他不能说不信,毕竟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心存敬畏总是好的,可要说这女鬼杀人,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是抱着怀疑态度的。
何况,方玉婷还是死了十年的女鬼。
她连状元郎都看不上,又怎会轻易看上几个富家子、小秀才或是一个小小的师爷?
提起岳公子的双手,宋慈刚刚还带着笑意的眼神立刻变得凝重了起来,他蹙紧眉头,仿佛不可置信般又将那双手提得近了一些。
因为死了有些时日,岳公子尸僵严重,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宋慈颇费了些力气,才将手掌略微摊开。只见十个卷曲的手指指尖,都泛着淡淡的黑紫色,那颜色不算深,而且要不是因为他已经死了些时日,血色褪尽,恐怕还显现不出。如此说来,宋慈迟了两天到反而也有些好处,若是刚死就来验尸,或许根本发现不了这指尖的变化。
“公子,他指头怎么都黑了?”
一旁掌灯的阿乐也看了个透彻,好奇地问道:“莫不是,他中了什么毒?”
宋慈没有回答,弯下腰,掰开死尸的嘴,凑近闻了闻。
口中没有异味,可手指却呈现出明显的中毒之状,说明毒素是从手上进入的,而不是因为吃了什么有毒的食物。
接着,宋慈又扒开死者的眼皮,只见死者瞳孔涣散无神,没有太明显的异样,只是好像比起常人,略微大了一些。
想来,即便是中毒,死了这么久,放大的瞳孔也早就缩回了原来的大小。因此这一点,也并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
再回过头来看那十个指尖,虽然黑紫,但却十分干净,指甲里也没有任何搏斗撕扯时可能出现的皮屑和布料。不过,细心的宋慈却注意到,刚刚握紧的拳头里,似乎攥着什么。待到掰直手指,分开指缝,这才发现,竟然是几根头发。
发丝很长,细闻之下,还有股栀子花的味道,应该是属于女人的。
或者说,应该就是那女鬼方玉婷的才对!
“阿乐。”
又是轻轻叫了一声名字,阿乐立刻心领神会地答应了一声,然后赶紧从随身携带的粗布小挎包里取出一块帕子,接过他手中的那几根头发,捋了捋,工工整整地用帕子包好,然后又掏出一本厚厚的,从侧面看,书页已经有些发黄的旧书来,把那包着头发的帕子放在里面夹好,塞回了挎包里。
阿乐兀自进行这一系列动作时,宋慈还在专注地检查着岳公子
的手指,头也没有回。
然后,他竟然真的在岳公子右手的无名指指腹发现了一个又细又小的红点。
应该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但是这个孔的大小比起针来又要更大一些,究竟是什么呢?
脑内灵光一闪,他突然想起了安雨柔成亲前,曾经叫安盛平拿着一根镶嵌着珍珠的金簪来找过自己。当时,安雨柔说如果宋慈愿意去郡公府提亲,那这簪子,就是她心意的见证。
宋慈想接,可是他没有这个能力。
正如他当时拒绝时说的一样,他何德何能,竟然可以和那位董疏城相比,董家一门忠烈,出了三位将军。何况,就算没有董家,郡公唯一的掌上明珠,又岂是他一介布衣可以妄想的?
他懂安雨柔的心,他对她,又何尝没有情?但做人,总要有自知之明。
如果不能开花结果,又何必撒下感情的种子,让它萌芽……
思绪回到眼前的尸首上,既然不是针孔,那么,看来极有可能是被簪子扎了所致。
长发、簪子,这些证据无不说明,那晚确实有个女人在场。只是,为什么要用簪子扎破手指呢?“阿乐啊,你说什么情况下,女人会用簪子扎男人的手呢?”
这一次,他没有只叫个名字,而是直接问道。和父亲办案时喜欢独处不同,宋慈检查尸体时,喜欢带上阿乐,因为如果遇到瓶颈,有一时想不清的问题,和阿乐聊上几句,分分心,换换思路,说不定就能找到另一个突破口。
“女人扎男人手啊?”阿乐一只手提着灯笼,另一只手摸摸下巴,仰头道,“那男的不要脸,轻薄了那姑娘,所以用簪子扎他!”
“可如果两人本就是夫妻,新婚之夜,洞房花烛呢?”“那就有点儿不好说了……”
阿乐年纪不大,但是听到这种问题非但没脸红,反而还笑得有些坏,在脑海里补充了一幅香艳旖旎的画面。
宋慈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没回头看他,自然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样的表情。
“再想想,看还能想出什么来。”
“真想不出了,又不是拜把子,歃血为盟,洞房花烛的,闲得没事扎自己相公的手指头干吗?”
宋慈皱皱眉,也没有再问,反正只是暂时猜不出,等他验完尸,说不定就有新的线索了。
他不再犹疑,伸出手,去解那喜服上的扣襻。
来之前,他看过初步验尸时仵作填写的尸格,知道这岳公子虽然衣衫被人解开,但是鞋袜都还穿着的,撩开两边的衣襟,裤子上的裤带也系得好好的,说明两人洞房花烛之时,还未来得及发生实质的关系,那女鬼就对他下了手。
再看胸前那伤口,一片已经干涸的血污,创口大概有一掌大,肉向外裂开,很不规整,而且旁边还有一些划伤的痕迹,肯定不是用刀剑或是匕首造成的。从形状来看,确实是被硬生生抓开,挖出了心脏。
但一个女人,就算是女鬼,真能有这么大的力气?
想到这里,宋慈忍不住哼了一声,别说女鬼了,就连当年那抓
破安盛平后背,险些把他害死的猛虎,恐怕一击之下,只靠利爪,也没有这个本事!
如此说来,那方玉婷难道真的已经不是凡间之人?
宋慈把目光再度转向创口仔细观看,被撕开的皮肉虽然向外翻着,但那边缘却是向内蜷缩的,这说明岳公子当时应该还活着,因为人死后再伤害尸体的话,皮肉是整体向外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向内蜷缩。
这个道理,是在六岁那年,父亲告诉他的。
当时他顽皮,趁着母亲切菜时去捣乱,结果不小心划破了手指,手上翻起了一大条肉,鲜血直冒,吓得母亲抱着他一起哇哇地哭,却一点儿主意都没有。
父亲闻声赶来,赶忙用双手牢牢地将那块肉按了下去,并且使劲攥着。年幼的他虽然疼得痛哭不止,但也知道父亲不会害自己,这样一直按着,肯定有他的道理。
果然,过了半炷香的时间,当父亲把手拿起来时,伤口已经不流血,而且刚刚眼瞅着就要翻起掉下来的那块皮肉,居然又贴合回了它原本的位置,牢固得仿佛只剩下一条红线,却从没有受过伤一般。
父亲帮他清理包扎了伤口,又过了几天,那刀口居然奇迹般好了。他当时不明白,以为父亲有什么神奇的本事,结果父亲告诉他,
人的身体都是有记忆力的,说白了就是自愈能力。如果受了皮外伤,千万不要把那块肉撕下来,而是应该赶紧将它贴合回去,让伤口以为自己没有受伤,这样痊愈的速度会比平时快很多。
这本是一个生活小常识,可后来在跟随父亲验尸的实践过程中,
他却注意到,这方法一样可以运用。
如果一个人的伤口是顺着破口外翻的,那就说明这人是死后受创,因为皮肉已经没有了活着时的记忆,所以只能任人伤害。
相反,如果皮肉自动蜷缩,朝着里面有愈合的欲望,那就说明,此人受创时一息尚存。
看来,这岳家小公子是在还活着的时候,被人生生破开胸膛,挖了心去无疑了。
宋慈将手伸进尸体的胸腔,仔细摸索着,他一边摸一边在心里数着。
肝、脾、肺……一样都不少,唯一失踪的,就只有那颗人心。宋慈把手从岳公子的尸首里收回来时,手套、袖口和衣袖上都
沾了血,不过好在他穿的是件青色的衣服,颜色不算浅,现在天色又晚了,走在街上应该不会把人吓着。
可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坚硬,居然能破开血肉之躯呢?人的指甲,能有这么厉害?
宋慈越想越觉得不对,背朝着阿乐伸出了右手。
阿乐赶紧递上一个小布包,那布包他一直随身携带着,不知什么时候公子就用得上。
宋慈将那布包放到一旁的棺盖上,然后打了开来,这布包是母亲为他特别制作的,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形状尺寸规格各异的刀具,每一把都放在一个小布兜里,绝不会因为开合或是走动而散乱。这些刀具是开始跟随父亲学习验尸技艺时备下的,如今已有
七八年了,每一把背后都有着无尽的故事。
他选了一把刀锋比较钝的,拿起来,放在尸体的伤口上,借着
灯光细细翻动,希望可以在伤口上找到凶器的痕迹。
虽然这伤口看起来不像是被利器所致,可宋慈实在是不能相信人的指甲可以锋利到将胸膛直接破开的程度。所以,他必须再找找线索,希望能有所突破。
阿乐跟随老爷少爷验尸多年,识趣地弯下腰,把灯笼凑近,试图让光线可以再充裕些。
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居然真的令宋慈有所发现。
随着灯光的凑近,恍惚间,伤口上有什么亮光突然闪了一下。
宋慈的身体伏得更低了,脸几乎要贴到了那岳公子的伤口上,可如果不离得近一些,根本看不清也找不到。
顾不上别的,为了能更清晰地感觉到闪光所在,他索性连手套也摘了,直接用手指一点点地在伤口上摸索。
终于,在岳公子心房附近的骨头上摸到一块指甲大小的硬物。他不敢怠慢,直接用指甲捏住那物体的一个角,小心翼翼地将
它取了出来。仿佛生怕此时转身去取工具,这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就没了。
“出来了!”
宋慈直起身,忍不住兴奋地大叫了一声。
偏在这时,许是因为他们在这停尸的地方待得太久,那义庄里值守老伯刚好挑开门帘,走了进来。
宋慈听见脚步声,下意识地扭头朝门口看了过去。
值守老伯借着昏黄的灯光,看到一个满脸满身都是鲜血的男人站在棺材前,手里不知举着什么,望着自己,脸上似乎还挂着难以言喻的兴奋。
阿乐提着灯笼站在宋慈身后,光从背后打过来,更衬得宋慈面色深沉,有股说不出的鬼气。
值守老伯只觉得自己浑身的汗毛都在一瞬间竖了起来,嗷地叫了一声,趁着双腿还没来得及发软之前,转身撒丫子就跑。
见他号叫着跑了出去,宋慈和阿乐都傻了。
“公、公子……”阿乐有些哭笑不得,“这人怎么回事,好端端的,这是要吓死人啊!”
宋慈回过头,同样一脸诧异地看着阿乐,一副“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的表情。
阿乐这才明白那老伯为什么吓得像活见鬼一样,跑了出去。
想来,是被满身血污的宋慈和这许多棺材、死人共同构成的诡异情景吓得不轻。大半夜的,突然见了这么一幅情景,一般人不吓死才怪!而那老伯只是跑了出去,已经说明他胆子较一般人要更大了。
这么想着,阿乐有些想笑,但是看到自家公子那终于找到证据的表情,又觉得不好意思打搅他。只得咳了一声,克制住自己的情绪,这才好奇地道:“公子,您到底找到什么了?”
宋慈此时已经用手细细地将那碎片摸了个够,又借着光仔细打量,他可以确认,那东西肯定是铁。
而且,那碎片的断口并不规整,似乎是不小心折断的。
“是铁器的碎片。”
“铁器?这么说来……”阿乐也不傻,自然明白这其中的关键,“那人不是被女鬼用爪子掏心的啊!”
“不是,”宋慈很肯定地点了点头,虽然只有指甲大的一片碎片,
根本看不出凶器原本的样子,但又有哪个鬼会用武器的,“这事儿不是鬼干的,杀了岳公子,还有之前几位的,是人。”
这武器很特殊,到底是什么他说不清,可只要顺着这个线索查下去,说不定会有突破。
“公子。”
正想着,阿乐又说话了。
“咱们现在怎么办?”说着,朝门口努努嘴,“是留在这里等着那位值守老伯,还是就这么走了?”
宋慈一边收拾器物,一边回道:“咱们收拾完了,他还不回来,就给他留个字条,免得他回来害怕,然后咱们再走。”
“好嘞!”
阿乐早就困了,最近两个月为了赶路,风餐露宿的,有时候实在找不到客栈投宿,只能在破庙里将就一晚。现在终于可以睡上床铺了,而且安公子还给他们找了这长乐乡最大最好的客栈,包下了天字一号房!
这种好事,多享受一刻是一刻啊!不然明天一大早,公子肯定又要早起带着他去查案了。
于是,不用宋慈催促,他便赶紧小心翼翼地接过那碎片,像刚刚包头发那样包好,又塞进书页里夹着,放回布袋。
接着把用过的刀具仔细擦干净,放回去卷起来收好。
然后为棺材里的岳小公子整理好衣物,恭恭敬敬地拜了三拜。这是他每次和老爷、公子一起验尸时必做的事。虽然检验尸体
是为了给死者申冤,接触这行也有不少年了,可他始终做不到像老爷和公子那样淡定。只有拜一拜,才能缓解内心的恐惧,希望冤有
头、债有主,那些冤魂千万不要半夜来敲自己的门。当然,如果是个香艳的女鬼可以例外。
收拾完毕,阿乐将布袋背好,看着一旁也整理了一下仪表的自家公子。
宋慈摘了套袖,手上的血迹也简单清理了一下。不过他不知道自己脸上也有血,阿乐看着他呵呵地傻笑。
突然那门帘子一下就被挑开了。
明明连脚步声都没听到,门口却走进来三个人。
为首的两人全都穿着深色的衣服,一个年纪大一些,四十来岁,留着胡子,眉头拧在一起,看起来颇威风,赫然竟是白天才刚刚见过面的徐延朔徐大人。
他身后那位看起来年轻了许多,二十来岁,至多不超过三十。一脸的英气,五官分明,偏又长了双狐狸眼,若是笑一笑,不知能勾死多少大姑娘小媳妇。只是他面无表情,周身仿佛冒着冷气,看起来像座冰山一样,让人不敢靠近。而走在最后面,进门时还有些气喘的,正是安盛平本人。
这三人都有轻功底子,虽然他们如此急促地进门,宋慈主仆却连脚步声都没有听到。可比起徐延朔和安广来,安盛平的功夫明显不到家。当然,这可能也和他尚在宿醉中有关。他似乎还未醒酒,写了一脸的倦意,看来是被人生生从睡梦中吵醒拽过来的。
“怎么回事,怎么是你?”安盛平看到宋慈,不由揉了揉鼻子,“你大半夜的不睡觉,跑义庄干什么?”
他早就知道宋慈一心想着办案,可也用不着这么着急吧!明明再有几个时辰天就亮了,怎么连这么一会儿都不能等?
宋慈苦笑,他怎么也没想到,刚刚那老伯之所以会跑出去,竟是为了去向大人们报告。
也不知他是怎么说的,居然惊动得安盛平、安广和徐延朔三个人都来了。
“不来看看,不安心啊。”“那你看出什么没有?”
推开两人,安盛平又往前走了几步,而待到两人距离近了,他这才看清宋慈脸上那一片片血污。想到刚刚那看守义庄的老伯在他面前又哭又喊的样子,安盛平还当那老伯真见了鬼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虽然在停满尸首的房间里有些不敬,可安盛平实在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