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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马就撒腿跑了,什么也没有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感觉,她永远也不会是属于我的,因为我怕他哥,怕他哥那辆兰博基尼,还有她哥的语气,这些东西都格外的像是锋利的针刺疼着我的心,我只是一个弱小的男孩,现在的我什么也改变不了。
走在大道上,我慢慢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晚间的风刮的是那么的凄凉,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反正就是很凄凉,大街上的人很多,他们麻木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还看到了一群光着膀子的大汉,他们很多个凑在一起粗狂的讲话,嗓门特别的大,我知道他们就是所谓道上混的人,他们是混子,谁见了都怕的混子。
“小子你干什么?!踩到老子脚了。”一个光着膀子的大汉伸着自己肥胖的手掌指着我,二话不说直接就是一个巴掌盖在了我的脸上,此时的我傻乎乎的瞅着他心里面特别的伤心,这些人我不是没有见过,我也不怕他们,但是今天我却怎么样也不想还手,我的力气仿佛全部都被用光了,被哪个她抽走了,空虚的躯壳完全就是一具傀儡。
这个壮汗很愤怒了踹了我一脚,我也随机的倒在了地上,怎么样也爬不起来,我也没有想过要爬起,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提不起性质,和他们打架,刚刚帮助周吝的时候还没有这种感觉,现在突然子就一下冒了出来。
“滚,犊子!下次注意点”壮汗过了一下手感,就光着膀子咧了咧嘴走开了。
一瞬间我仿佛就像是看到了仇人的影子一样,我拿出了锋利的刀子,在大汉的胳膊上快速了划了一下,然后撒腿就消失在了人海茫茫的大街上!
在一处黑暗的墙角处,我急促的踹着气,真的我跑得速度太快了,连我自己都有些受不了,不知道怎么说好呢,反正我这人就是有些时候太激动了,特别的激动,力气恢复的那一瞬间,我就感觉自己的胸膛被愤怒所填满了。
这并不是我的度量小,而是因为,我这人特别不喜欢吃亏,我很多东西都不喜欢,不就是踩了一下脚吗?有什么大不了的,刚刚那一刀我是用尽力量的,哪个家伙要是不立马去医院处理,那条手臂绝对就会这样废掉的。
沿着这条还算熟悉的小路,我慢慢的朝着家的方向恍惚的走去,到楼下门口的时候,包租婆还没有睡觉,然后她递给我一封信,麻木的开口“这是王老头孙女送过来的,说这是王老头前几天写给你的东西,叫你以后不要再挂念她爷爷了,因为王老爷子癌症晚期已经没有办法治疗,今天他已经火化了,这个世界上的王大爷消失了,再也不会有了。”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无疑就变得像铅块一般了,慢慢的带来了那封信,信封上写着:“小火,以后你一定要好好的读书,老爷子我恐怕再也见不到了。”
这是少年时代的一些事情,希望对你能够有不少的帮助,我打开信封慢慢的开了起了,王大爷的字迹写的格外清晰,而且格外的快,由此可见他年轻的时候绝对不是一般的人物,信里面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讲述了王老子读书的时候也是像我一样混的,最后面还是黑帮老大,但是他说“欠下的,终有一天是要全部奉还的”最终他被一个敌人给打倒了,身上在那个时候留下了无数的伤口,就连自己的老婆也被他拖累而死,还有两个儿子,有一个儿子死了,还有一个就是王欣欣的爸爸,也是因为当年王大爷的鲁莽从而变成了残疾。
王大爷的一生可以说就是颠沛流离,他被敌人逼得四处逃窜,只有在他老了之后,他的敌人才答应从此放过王大爷一家,但是却废了王欣欣爸爸的一只手臂,所以王欣欣爸爸特别恨他,恨到了极点,自那以后王大爷便一个人生活在这里了。
他还有一个干儿子,对他很好,但是因为工作忙的原因很少过来。
这就是王大爷的一生,这就是他的往事,看到这里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的流了出来,我哭了,陪伴了我从小走过来的王大爷从前竟然是一个混混,在想到他那和蔼的微笑,我的泪水就忍不住的汹涌而出了,因为我对他的爱,根本就不亚于老爸。
(未完续)
第136章给我最后一支烟
转眼间一个星期过去了,时光在不知不觉中悄然的流逝着,我们的青春也飞速而过,这几天我过的都十分的悲伤,因为王大爷正真的走了,他的那张消瘦的脸在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了,我想他,想他和我说话,那些和我一起笑过的日子。
坐在教室的位置上,我呆呆的望着窗外阴郁的天空,似乎即将就要下雨了,我想起了王大爷他的去世,让我的生活变得混乱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会很浮躁,写小说的事情已经被落在一边了,网站给我打过来了7万多块钱,已经到账了,我准备在这一段时间做一个了断。
我觉得自己现在这样子的生活已经不再适合,写作了,因为,再过几年我可能就将结束我的学业生涯,和兄弟几个一同踏入社会,郑哥和刘香银他们两个,自从父母入狱之后就变的特别老实了作业从来都没有没完成的记录。
我们兄弟几个看似都很刻苦的样子,回到了刚刚踏入校园的最初起点了,那时的我们纯洁单纯的就像是一张白纸,而现在的我们放纵了自己不羁的性格,变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或者说那种混混,荒度着自己的青春。
郑哥曾经说过:青春就是混,混过来,混过去,最终只是一场空,我们得到只不过是数不尽的伤痕而已,仅此而已。
在一个月之后我再次,坐在了学校门口的白色石椅子上,我旁边坐着的是张颖,她的青涩的脸在阳光下绽放着笑容,我们已经发展到了很深的一种地步了,握着她的小手,我慢慢的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
“李火你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吗?”她眨了眨美丽的眼睛,天真的问我。
我忍不住就笑了,看着远方即将落下的西阳,然后转头看着她天真的面孔,指着太阳“我和你的距离就像是太阳和地球的距离,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但是这些东西都不重要,我知道在我拥有青春的那几年,我拥有过你,拥有过爱就够了。”
张颖毕竟是个女孩子,眼睛微微的流露出一丝的波动,谁都懂,像我们这种爱情,要想踏入婚姻殿堂那几乎就是渺茫的存在,她和我仅仅是因为一个眼神而产生的爱情而已,或许我是真的爱着她的,可能她也是真的爱着我的,但是未来却是未知的。
“所以你要努力……”张颖勉强的向我挤出一丝的微笑。
“我会的,你看着吧,我青春是没有遗憾的”我默默的低着头,很没有底气的把这句话说完了,那些挥不去的阴霾终究还是挥之不去,在强大敌人的面前,我们这群人依旧是弱小的,弱小的让别人不在乎。
张颖总算是听到一句令她满意的话了,她含蓄了笑着,点了点头,亲热的搂着我脖子在我的侧脸上吻了一下“李火,我会一直一直喜欢你的。”
“呵…”我什么都没有说,然后眼睛就死死的盯着太阳下山的地方,当最后一抹光色消失的时候这个世界开始变得黑暗了起来,街灯亮了起来,紧跟着张颖她哥把她接了回去,开着的车貌似换了换成了一辆红色的法拉利,简直就是可以闪瞎我的眼睛。
这让我感觉她和我的差距更加大了,就算是成绩第一又能怎样?我什么都干不了,是渣终究是渣,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吗?
我回家去了,再过几天我们的这个学期就要结束了,所以今天晚上我和郑哥他们几个凑了不少的钱,准备在最后的期间潇洒一会儿去,差不多有一两千吧,这些钱都是任志他们凑的,我和郑哥还有刘香银几乎是没有资金来源的,所以也就没有凑热闹了。
“你回来了,吃饭吧”老爸今天回来的很早,站在门口处静静的抽着寂寞的香烟,就像是在将自己心里面的寂寞全部伴随着香烟燃烧了似得。
我点了点头,然后坐下来然后吃饱了,就和老爸打一声招呼,自己今天晚上可能不会回来了,叫他不要等我了,早点睡觉。
老爸什么也没有说默默的就接受了,然后走进了屋里,淡淡的打开了电视机,看起了晚间的新闻联播。
现在天气已经不热了,我把斑驳的木门轻轻的锁好,然后就下了楼,走出了自己小区来到了市民广场,拨通了郑哥的电话,过了很久从通。
“郑哥你们在哪里?我马上过来。”
“在石雕的下面,你快点吧,老地方了。”
郑哥说完就挂了电话,因为他现在变得特别省了,打一个电话也是,整个人都完全的变化了,再也不像是以前那个沉默冰冷,的郑哥了,而是一个新的人。
这根石雕上次我们早就见过了,所以对于它的形象我也没有感到怎么搞笑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的心情总是不好,所以几乎一整天都没有怎么笑的,脸部都变得僵硬了,出了皱了皱眉头之外都不会其他的表情。
“走吧,依旧是风雨慢摇吧,今晚咱们一个人十杯鸡尾酒,不醉不归!”刘豪攀着我肩膀冲着我笑的那叫一个高兴,这位筒子依旧还是那般的没心没肺,我都不想说他什么好了,2b的有些过分了。
胖子踹了他一脚横眼看着他“滚粗,十杯鸡尾酒要是下肚的话,那人都直接就去见阎王了,还尼玛的不醉不归!我只能说没有见过你这么傻逼的人了……和你站在一起都失了面子,要是以后有人问起,你千万不要说我管小盘认识你。”
风雨慢摇吧,里面的人一如往日,人还是那么的多,火辣辣的妹子还是那么狂放,白花花的大腿露出来足以晃下刘豪那猪哥的眼睛,还有那妙曼的身姿,伴随着音乐的律动,差点就让刘豪和杜文涛还有任志这仨的眼珠子瞪出来了。
点了好几杯酒,最近一段时间吴曾迪那小子都没有怎么的去惹张颖了,因为我知道吴曾迪那家伙是真心喜欢张颖的,她爱张颖,所以她再也没有和我抢了,虽然他心里面是万分的不愿意的,但是可是事实就是张颖不喜欢他,他完全没有任何的办法。
我看着胖子,停顿了很久才缓缓开口,瞅着他“兄弟,给我最后一支烟吧!”胖子愣了愣然后才从口袋里面掏出自己的将军香烟,他很喜欢这种烟的味道,所以他身上几乎是24小时都有香烟的陪伴。
郑哥长叹了一声“最后一支烟,我也来吧……”
,立马就撒腿跑了,什么也没有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感觉,她永远也不会是属于我的,因为我怕他哥,怕他哥那辆兰博基尼,还有她哥的语气,这些东西都格外的像是锋利的针刺疼着我的心,我只是一个弱小的男孩,现在的我什么也改变不了。
走在大道上,我慢慢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晚间的风刮的是那么的凄凉,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反正就是很凄凉,大街上的人很多,他们麻木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还看到了一群光着膀子的大汉,他们很多个凑在一起粗狂的讲话,嗓门特别的大,我知道他们就是所谓道上混的人,他们是混子,谁见了都怕的混子。
“小子你干什么?!踩到老子脚了。”一个光着膀子的大汉伸着自己肥胖的手掌指着我,二话不说直接就是一个巴掌盖在了我的脸上,此时的我傻乎乎的瞅着他心里面特别的伤心,这些人我不是没有见过,我也不怕他们,但是今天我却怎么样也不想还手,我的力气仿佛全部都被用光了,被哪个她抽走了,空虚的躯壳完全就是一具傀儡。
这个壮汗很愤怒了踹了我一脚,我也随机的倒在了地上,怎么样也爬不起来,我也没有想过要爬起,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提不起性质,和他们打架,刚刚帮助周吝的时候还没有这种感觉,现在突然子就一下冒了出来。
“滚,犊子!下次注意点”壮汗过了一下手感,就光着膀子咧了咧嘴走开了。
一瞬间我仿佛就像是看到了仇人的影子一样,我拿出了锋利的刀子,在大汉的胳膊上快速了划了一下,然后撒腿就消失在了人海茫茫的大街上!
在一处黑暗的墙角处,我急促的踹着气,真的我跑得速度太快了,连我自己都有些受不了,不知道怎么说好呢,反正我这人就是有些时候太激动了,特别的激动,力气恢复的那一瞬间,我就感觉自己的胸膛被愤怒所填满了。
这并不是我的度量小,而是因为,我这人特别不喜欢吃亏,我很多东西都不喜欢,不就是踩了一下脚吗?有什么大不了的,刚刚那一刀我是用尽力量的,哪个家伙要是不立马去医院处理,那条手臂绝对就会这样废掉的。
沿着这条还算熟悉的小路,我慢慢的朝着家的方向恍惚的走去,到楼下门口的时候,包租婆还没有睡觉,然后她递给我一封信,麻木的开口“这是王老头孙女送过来的,说这是王老头前几天写给你的东西,叫你以后不要再挂念她爷爷了,因为王老爷子癌症晚期已经没有办法治疗,今天他已经火化了,这个世界上的王大爷消失了,再也不会有了。”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无疑就变得像铅块一般了,慢慢的带来了那封信,信封上写着:“小火,以后你一定要好好的读书,老爷子我恐怕再也见不到了。”
这是少年时代的一些事情,希望对你能够有不少的帮助,我打开信封慢慢的开了起了,王大爷的字迹写的格外清晰,而且格外的快,由此可见他年轻的时候绝对不是一般的人物,信里面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讲述了王老子读书的时候也是像我一样混的,最后面还是黑帮老大,但是他说“欠下的,终有一天是要全部奉还的”最终他被一个敌人给打倒了,身上在那个时候留下了无数的伤口,就连自己的老婆也被他拖累而死,还有两个儿子,有一个儿子死了,还有一个就是王欣欣的爸爸,也是因为当年王大爷的鲁莽从而变成了残疾。
王大爷的一生可以说就是颠沛流离,他被敌人逼得四处逃窜,只有在他老了之后,他的敌人才答应从此放过王大爷一家,但是却废了王欣欣爸爸的一只手臂,所以王欣欣爸爸特别恨他,恨到了极点,自那以后王大爷便一个人生活在这里了。
他还有一个干儿子,对他很好,但是因为工作忙的原因很少过来。
这就是王大爷的一生,这就是他的往事,看到这里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的流了出来,我哭了,陪伴了我从小走过来的王大爷从前竟然是一个混混,在想到他那和蔼的微笑,我的泪水就忍不住的汹涌而出了,因为我对他的爱,根本就不亚于老爸。
(未完续)
第136章给我最后一支烟
转眼间一个星期过去了,时光在不知不觉中悄然的流逝着,我们的青春也飞速而过,这几天我过的都十分的悲伤,因为王大爷正真的走了,他的那张消瘦的脸在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了,我想他,想他和我说话,那些和我一起笑过的日子。
坐在教室的位置上,我呆呆的望着窗外阴郁的天空,似乎即将就要下雨了,我想起了王大爷他的去世,让我的生活变得混乱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会很浮躁,写小说的事情已经被落在一边了,网站给我打过来了7万多块钱,已经到账了,我准备在这一段时间做一个了断。
我觉得自己现在这样子的生活已经不再适合,写作了,因为,再过几年我可能就将结束我的学业生涯,和兄弟几个一同踏入社会,郑哥和刘香银他们两个,自从父母入狱之后就变的特别老实了作业从来都没有没完成的记录。
我们兄弟几个看似都很刻苦的样子,回到了刚刚踏入校园的最初起点了,那时的我们纯洁单纯的就像是一张白纸,而现在的我们放纵了自己不羁的性格,变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或者说那种混混,荒度着自己的青春。
郑哥曾经说过:青春就是混,混过来,混过去,最终只是一场空,我们得到只不过是数不尽的伤痕而已,仅此而已。
在一个月之后我再次,坐在了学校门口的白色石椅子上,我旁边坐着的是张颖,她的青涩的脸在阳光下绽放着笑容,我们已经发展到了很深的一种地步了,握着她的小手,我慢慢的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
“李火你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吗?”她眨了眨美丽的眼睛,天真的问我。
我忍不住就笑了,看着远方即将落下的西阳,然后转头看着她天真的面孔,指着太阳“我和你的距离就像是太阳和地球的距离,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但是这些东西都不重要,我知道在我拥有青春的那几年,我拥有过你,拥有过爱就够了。”
张颖毕竟是个女孩子,眼睛微微的流露出一丝的波动,谁都懂,像我们这种爱情,要想踏入婚姻殿堂那几乎就是渺茫的存在,她和我仅仅是因为一个眼神而产生的爱情而已,或许我是真的爱着她的,可能她也是真的爱着我的,但是未来却是未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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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的,你看着吧,我青春是没有遗憾的”我默默的低着头,很没有底气的把这句话说完了,那些挥不去的阴霾终究还是挥之不去,在强大敌人的面前,我们这群人依旧是弱小的,弱小的让别人不在乎。
张颖总算是听到一句令她满意的话了,她含蓄了笑着,点了点头,亲热的搂着我脖子在我的侧脸上吻了一下“李火,我会一直一直喜欢你的。”
“呵…”我什么都没有说,然后眼睛就死死的盯着太阳下山的地方,当最后一抹光色消失的时候这个世界开始变得黑暗了起来,街灯亮了起来,紧跟着张颖她哥把她接了回去,开着的车貌似换了换成了一辆红色的法拉利,简直就是可以闪瞎我的眼睛。
这让我感觉她和我的差距更加大了,就算是成绩第一又能怎样?我什么都干不了,是渣终究是渣,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吗?
我回家去了,再过几天我们的这个学期就要结束了,所以今天晚上我和郑哥他们几个凑了不少的钱,准备在最后的期间潇洒一会儿去,差不多有一两千吧,这些钱都是任志他们凑的,我和郑哥还有刘香银几乎是没有资金来源的,所以也就没有凑热闹了。
“你回来了,吃饭吧”老爸今天回来的很早,站在门口处静静的抽着寂寞的香烟,就像是在将自己心里面的寂寞全部伴随着香烟燃烧了似得。
我点了点头,然后坐下来然后吃饱了,就和老爸打一声招呼,自己今天晚上可能不会回来了,叫他不要等我了,早点睡觉。
老爸什么也没有说默默的就接受了,然后走进了屋里,淡淡的打开了电视机,看起了晚间的新闻联播。
现在天气已经不热了,我把斑驳的木门轻轻的锁好,然后就下了楼,走出了自己小区来到了市民广场,拨通了郑哥的电话,过了很久从通。
“郑哥你们在哪里?我马上过来。”
“在石雕的下面,你快点吧,老地方了。”
郑哥说完就挂了电话,因为他现在变得特别省了,打一个电话也是,整个人都完全的变化了,再也不像是以前那个沉默冰冷,的郑哥了,而是一个新的人。
这根石雕上次我们早就见过了,所以对于它的形象我也没有感到怎么搞笑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的心情总是不好,所以几乎一整天都没有怎么笑的,脸部都变得僵硬了,出了皱了皱眉头之外都不会其他的表情。
“走吧,依旧是风雨慢摇吧,今晚咱们一个人十杯鸡尾酒,不醉不归!”刘豪攀着我肩膀冲着我笑的那叫一个高兴,这位筒子依旧还是那般的没心没肺,我都不想说他什么好了,2b的有些过分了。
胖子踹了他一脚横眼看着他“滚粗,十杯鸡尾酒要是下肚的话,那人都直接就去见阎王了,还尼玛的不醉不归!我只能说没有见过你这么傻逼的人了……和你站在一起都失了面子,要是以后有人问起,你千万不要说我管小盘认识你。”
风雨慢摇吧,里面的人一如往日,人还是那么的多,火辣辣的妹子还是那么狂放,白花花的大腿露出来足以晃下刘豪那猪哥的眼睛,还有那妙曼的身姿,伴随着音乐的律动,差点就让刘豪和杜文涛还有任志这仨的眼珠子瞪出来了。
点了好几杯酒,最近一段时间吴曾迪那小子都没有怎么的去惹张颖了,因为我知道吴曾迪那家伙是真心喜欢张颖的,她爱张颖,所以她再也没有和我抢了,虽然他心里面是万分的不愿意的,但是可是事实就是张颖不喜欢他,他完全没有任何的办法。
我看着胖子,停顿了很久才缓缓开口,瞅着他“兄弟,给我最后一支烟吧!”胖子愣了愣然后才从口袋里面掏出自己的将军香烟,他很喜欢这种烟的味道,所以他身上几乎是24小时都有香烟的陪伴。
郑哥长叹了一声“最后一支烟,我也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