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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人当心!”
“恩人且慢!高抬贵脚,此处有兽便,踩不得啊!”
“呔,小小毒蛇也敢逞凶,吃我一剑!”
……
奚羽一会儿上前开道,一会儿痛心疾首的高呼出声,这会儿又抽出背上的打鹿刀嘿嘿冷笑,哐的一声把那条不开眼的小青蛇斩成两断,衣衫翻飞,没个消停。
后来的几天,一路上都是奚羽这样中气十足的声音,当然哪有这么多凶险难关,大多都是他无中生有,大惊小怪,在奚羽发现这大汉对自己的话语都权当充耳不闻后,痛定思痛,眼珠子一转,又是计从心来,便是打算在大汉面前好生展露自己的勇武过人之处。
光说不练假把式,奚羽一路上卖力之极,可谓是草木皆兵,一有风吹草动就摆出一副如临大敌的姿态,就等他一时心怀大慰,发觉自己正是他要找的那根骨清奇、万中无一的修行天才,之后慧眼识珠,英雄惜英雄,把自己收为弟子,一身本领悉数倾囊相授。
于是有了这样的念头后,奚羽堪称是鞍前马后,不辞辛苦,忠心护主,每每都在祸害了那些无辜的过路蛇虫小兽之后,露出一脸的义愤填膺,正气凛然喝斥上两句,绝不贪多,有回半日平安无事,他也要悄悄下黑手行那打草惊蛇之事,好教自己表现,就连去林子解个小手的功夫,也会常常大呼小叫衣不解带的杀将过来,唯恐有失,闹出一番幺蛾子。
那大汉莫名奇妙,只觉头大如斗,若是一两次也就罢了,偏偏这少年乐此不疲,几日下来一马当先,一点腻烦的样子都没有,还不知要折腾多久。
大汉在那天一早便打算和奚羽各奔东西就此别过,却禁不住奚羽的死缠乱打,软磨硬泡,也真怕他冥顽不灵,想不通干那自寻死路的傻事,先前所见少年犟劲已然可见一斑,索性听之任之。原想这少年就是一时开了眼界,生出惊奇憧憬,跟着自己全是心血来潮的兴头使然,自己冷眼不语,过几日尝到苦头,兴致消褪少年也就知难身退了,却不成想这小子性情偏执成这样。
奚羽见他望着自己出神,还以为是他终于后知后觉,醒悟到自己正是他衣钵绝学的最好传人,再不济也要指点一二,登时满怀期待,就等这天上掉下的馅饼把自己的头砸得晕乎乎的,结果良久,他人还在发呆。
奚羽再三看了看自己,也没那块弄脏了的啊,难不成方才自己为了营造舍生忘死的气势时,一下子手忙脚乱之中尿溅到裤角上被他看出来了不成,当下就觉得脸皮有些微红,好在皮糙肉厚,外人应该看不出来,是以到时问起来,也可反将一军,说他看错了。
这样想着,又觉不对,寻着大汉的视线,这才恍然大悟。
他看的是自己手上的刀,打鹿刀。
这刀是奚老头临终前留给他的遗物,奚羽第一次翻出来,也甚是惊奇,自家阿爷文文弱弱的,怎么会藏有这样的戾器,磨利了之后锋锐之感直逼眉睫,刀身莹莹如一泓秋水,色泽淡青,挥舞时仿佛青虹匹练,煞是好看,连柄不过两尺三寸,盈盈可堪一握,说是年轻时候打鹿用的,可村子方圆百里也不见一头矫健的牝鹿,只有小猫三两只的梅花斑点崽子,没了用武之地,难怪被他老人家收了起来,自己十几年来在那巴掌大的小屋居然也没见过一面。
这柄打鹿刀也不知是出自哪位名工巧匠之手,在开封之后竟是削铁如泥,配合奚羽的一把子神力,几可砍石板如切豆腐一般不费吹灰之力,但却没鞘,只得用原来那块老皮裹着。当初奚羽途经一地,年幼无知,偶然露宝,便引来了一众自负江湖侠士的贪婪之人觊觎,像嗅到血肉味的苍蝇蜂拥而至,一再相逼,一连追杀了多日,险些遭遇不测,若不是蒙汗药之类的迷汤对他无用,加之迈开双足真跑起来,一手不管是什么难走的山沟沟也如履平地的草上飞本领,让那些自傲轻功过人的宵小之辈目瞪口呆,恐怕早就惨被杀人越货,死无葬身之地了。
若非奚羽心性纯良,不敢违背世间法度,处处忍让,实在气不过恶火难熄时,也顶多抓个落单的倒霉蛋给他一顿痛殴松松筋骨的话,这才没造杀孽,想来换个向往快意恩仇的同龄少年,逼到穷途末路之际,怒发冲冠,铤而走险,少不了身上背负几桩血案。
此事过后,奚羽体会人心险恶,明白了怀璧其罪的道理,不再像以往那么闷头喜欢往热闹的场子凑,大喇喇的就招摇过市,而是处处... -->>
“恩人当心!”
“恩人且慢!高抬贵脚,此处有兽便,踩不得啊!”
“呔,小小毒蛇也敢逞凶,吃我一剑!”
……
奚羽一会儿上前开道,一会儿痛心疾首的高呼出声,这会儿又抽出背上的打鹿刀嘿嘿冷笑,哐的一声把那条不开眼的小青蛇斩成两断,衣衫翻飞,没个消停。
后来的几天,一路上都是奚羽这样中气十足的声音,当然哪有这么多凶险难关,大多都是他无中生有,大惊小怪,在奚羽发现这大汉对自己的话语都权当充耳不闻后,痛定思痛,眼珠子一转,又是计从心来,便是打算在大汉面前好生展露自己的勇武过人之处。
光说不练假把式,奚羽一路上卖力之极,可谓是草木皆兵,一有风吹草动就摆出一副如临大敌的姿态,就等他一时心怀大慰,发觉自己正是他要找的那根骨清奇、万中无一的修行天才,之后慧眼识珠,英雄惜英雄,把自己收为弟子,一身本领悉数倾囊相授。
于是有了这样的念头后,奚羽堪称是鞍前马后,不辞辛苦,忠心护主,每每都在祸害了那些无辜的过路蛇虫小兽之后,露出一脸的义愤填膺,正气凛然喝斥上两句,绝不贪多,有回半日平安无事,他也要悄悄下黑手行那打草惊蛇之事,好教自己表现,就连去林子解个小手的功夫,也会常常大呼小叫衣不解带的杀将过来,唯恐有失,闹出一番幺蛾子。
那大汉莫名奇妙,只觉头大如斗,若是一两次也就罢了,偏偏这少年乐此不疲,几日下来一马当先,一点腻烦的样子都没有,还不知要折腾多久。
大汉在那天一早便打算和奚羽各奔东西就此别过,却禁不住奚羽的死缠乱打,软磨硬泡,也真怕他冥顽不灵,想不通干那自寻死路的傻事,先前所见少年犟劲已然可见一斑,索性听之任之。原想这少年就是一时开了眼界,生出惊奇憧憬,跟着自己全是心血来潮的兴头使然,自己冷眼不语,过几日尝到苦头,兴致消褪少年也就知难身退了,却不成想这小子性情偏执成这样。
奚羽见他望着自己出神,还以为是他终于后知后觉,醒悟到自己正是他衣钵绝学的最好传人,再不济也要指点一二,登时满怀期待,就等这天上掉下的馅饼把自己的头砸得晕乎乎的,结果良久,他人还在发呆。
奚羽再三看了看自己,也没那块弄脏了的啊,难不成方才自己为了营造舍生忘死的气势时,一下子手忙脚乱之中尿溅到裤角上被他看出来了不成,当下就觉得脸皮有些微红,好在皮糙肉厚,外人应该看不出来,是以到时问起来,也可反将一军,说他看错了。
这样想着,又觉不对,寻着大汉的视线,这才恍然大悟。
他看的是自己手上的刀,打鹿刀。
这刀是奚老头临终前留给他的遗物,奚羽第一次翻出来,也甚是惊奇,自家阿爷文文弱弱的,怎么会藏有这样的戾器,磨利了之后锋锐之感直逼眉睫,刀身莹莹如一泓秋水,色泽淡青,挥舞时仿佛青虹匹练,煞是好看,连柄不过两尺三寸,盈盈可堪一握,说是年轻时候打鹿用的,可村子方圆百里也不见一头矫健的牝鹿,只有小猫三两只的梅花斑点崽子,没了用武之地,难怪被他老人家收了起来,自己十几年来在那巴掌大的小屋居然也没见过一面。
这柄打鹿刀也不知是出自哪位名工巧匠之手,在开封之后竟是削铁如泥,配合奚羽的一把子神力,几可砍石板如切豆腐一般不费吹灰之力,但却没鞘,只得用原来那块老皮裹着。当初奚羽途经一地,年幼无知,偶然露宝,便引来了一众自负江湖侠士的贪婪之人觊觎,像嗅到血肉味的苍蝇蜂拥而至,一再相逼,一连追杀了多日,险些遭遇不测,若不是蒙汗药之类的迷汤对他无用,加之迈开双足真跑起来,一手不管是什么难走的山沟沟也如履平地的草上飞本领,让那些自傲轻功过人的宵小之辈目瞪口呆,恐怕早就惨被杀人越货,死无葬身之地了。
若非奚羽心性纯良,不敢违背世间法度,处处忍让,实在气不过恶火难熄时,也顶多抓个落单的倒霉蛋给他一顿痛殴松松筋骨的话,这才没造杀孽,想来换个向往快意恩仇的同龄少年,逼到穷途末路之际,怒发冲冠,铤而走险,少不了身上背负几桩血案。
此事过后,奚羽体会人心险恶,明白了怀璧其罪的道理,不再像以往那么闷头喜欢往热闹的场子凑,大喇喇的就招摇过市,而是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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