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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师叔是真想在这儿住下?”他大概能理解传说中的仙女下凡,当时是啥想法了。
“有点,看到有合适的房子再说吧。”
两人不再逛下去,又不想那么快回小屋,便又回到城里找了间酒店住下。不过阿一属于宠物,不能进店,只好施了个障眼法带进去。
因为小屋现在除了正在炼器的秦雷,再没其他人在,两人不忍心让它独自在上边呆着,便将它留下来了。
秦风喜静,只要一书在手,窝在哪个角落都没问题。
酒店的阳台有张欧式圆桌,坐那儿看书,不但能听到楼下街道的喧嚣,还能感受到周围住户的温馨与吵闹。住在清静的小屋里久了,偶尔身处人气鼎盛的都市里,也别有一番趣味。
可金多宝不一样,他年轻气盛,现在又没有师傅在旁严厉紧盯他练功,更难得下来一趟。见秦风要在房里看书,他哪里还坐得住,便嚷着要出去逛逛,顺便去银行取钱痛快玩上一天。
“少给我惹麻烦!否则让你一人留在这儿。”秦风警告他说。他还处在考验期,不能自由出入小屋。
“知道了知道了。”少年高兴地答应,像出笼的小鸟般飞窜出门。
再说那放在医院门口的林剑之,他被医院的人发现并抬去急救出来后,由于情况特殊,被安置在一间独立病房里。
待他悠悠醒来时已经是次日的早晨,他第一眼看到的,是局里的老警员许平远,他正坐在病房里看报纸。
“平叔……”林剑之沙哑地开口,嗓子火辣辣地痛。
“啊!小林,你醒了!呵呵呵,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对了,想不想吃点什么?都睡一天了。”许平远见受伤的同事醒来,脸上的菊花纹路笑得更深了。
大难不死的林剑之微微摇了摇头,继续用沙哑的声音说:“平叔,眼镜蛇那帮人……水,给我点水喝。”喉咙太干,说不上几个字就涩得生疼。
许平远倒了杯水给他,然后安慰他说:“你先别忙,喝完水歇歇再说啊!”
林剑之太渴了,连带他被识穿那天起,再加上挨打与被活埋的时间,合共也有三天没喝过一滴水了。
“慢点慢点,水多的是。”许平远心疼地说。
对眼前这位年轻的同事,他是打心眼里疼惜的。当听到他被对方识穿,并被打成重伤几近死去时,当时的心里像被绳索绞着一般,紧得他透不过气来。
在现在这种和平年代,在人们都贪图安逸与拼命推搪责任的社会里,能出一个像他这样果敢聪明拼劲十足,坚守为人民服务信条的年轻人,实在是件很难得的事。
许多老警员一直视他为最佳接班人,都乐意传授破案经验给他。
之前没见他一段时间,还以为他在继续追踪那桩五人失踪案呢,没想到原来被派去了卧底,而且还被识穿了,吓了他一大跳。
在收到林剑之已暴露并失踪的消息后,严队长立马派他与其他几个同事过来支援,可惜一直找不到他的下落。
就在大家都以为他已被秘密处决,毫无生还的可能时,忽然接到医院的来电,说收到一名昏迷不醒的年轻男子,全身血迹斑斑,像被人打成重伤,让他们快来处理。
到了医院一看,才发觉原来是林剑之!
医生说,虽然他遍体鳞伤,身上的皮肤没一处是完好的,让人惨不忍睹。但幸好事先作了止血消毒,否则即使他体内筋骨只是伤了一些些,也随时有生命危险。
因为他全身沾了许多泥土沙尘,而伤口是最怕受感染的,更何况他身上还是大面积的损伤。
许平远趁着林剑之喝水这段时间,他将以上那些情况说了一遍,末了,他以庆幸的口吻跟林剑之说:“当时那个人说你身上最严重的伤是被打断了颈骨,估计死定了。我们都绝望了,还好,呵呵,他看错了。”
他话音刚落,却发现林剑之已经停止了喝水,一脸呆愣地望着床上雪白的被单,一行清泪由他不知何时变得通红的眼眶里滑了下来。
许平远以为他是吓坏了,连忙拍着他的腿骨说:“嗨,没事没事。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事怕什么!啊,别怕,都过去了!”
“嗯!”林剑之连忙擦擦眼睛,掩饰自己的失态。
平叔口中的那个人没说错,他全身被打得稀巴烂,那些人本来就将他往死里打。而颈骨被打断后,他也以为自己死定了。
ps:
今天又迟到了,和家人在外逛了半天,现在先上一更,还有一更在晚上23:00点前~多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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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师叔是真想在这儿住下?”他大概能理解传说中的仙女下凡,当时是啥想法了。
“有点,看到有合适的房子再说吧。”
两人不再逛下去,又不想那么快回小屋,便又回到城里找了间酒店住下。不过阿一属于宠物,不能进店,只好施了个障眼法带进去。
因为小屋现在除了正在炼器的秦雷,再没其他人在,两人不忍心让它独自在上边呆着,便将它留下来了。
秦风喜静,只要一书在手,窝在哪个角落都没问题。
酒店的阳台有张欧式圆桌,坐那儿看书,不但能听到楼下街道的喧嚣,还能感受到周围住户的温馨与吵闹。住在清静的小屋里久了,偶尔身处人气鼎盛的都市里,也别有一番趣味。
可金多宝不一样,他年轻气盛,现在又没有师傅在旁严厉紧盯他练功,更难得下来一趟。见秦风要在房里看书,他哪里还坐得住,便嚷着要出去逛逛,顺便去银行取钱痛快玩上一天。
“少给我惹麻烦!否则让你一人留在这儿。”秦风警告他说。他还处在考验期,不能自由出入小屋。
“知道了知道了。”少年高兴地答应,像出笼的小鸟般飞窜出门。
再说那放在医院门口的林剑之,他被医院的人发现并抬去急救出来后,由于情况特殊,被安置在一间独立病房里。
待他悠悠醒来时已经是次日的早晨,他第一眼看到的,是局里的老警员许平远,他正坐在病房里看报纸。
“平叔……”林剑之沙哑地开口,嗓子火辣辣地痛。
“啊!小林,你醒了!呵呵呵,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对了,想不想吃点什么?都睡一天了。”许平远见受伤的同事醒来,脸上的菊花纹路笑得更深了。
大难不死的林剑之微微摇了摇头,继续用沙哑的声音说:“平叔,眼镜蛇那帮人……水,给我点水喝。”喉咙太干,说不上几个字就涩得生疼。
许平远倒了杯水给他,然后安慰他说:“你先别忙,喝完水歇歇再说啊!”
林剑之太渴了,连带他被识穿那天起,再加上挨打与被活埋的时间,合共也有三天没喝过一滴水了。
“慢点慢点,水多的是。”许平远心疼地说。
对眼前这位年轻的同事,他是打心眼里疼惜的。当听到他被对方识穿,并被打成重伤几近死去时,当时的心里像被绳索绞着一般,紧得他透不过气来。
在现在这种和平年代,在人们都贪图安逸与拼命推搪责任的社会里,能出一个像他这样果敢聪明拼劲十足,坚守为人民服务信条的年轻人,实在是件很难得的事。
许多老警员一直视他为最佳接班人,都乐意传授破案经验给他。
之前没见他一段时间,还以为他在继续追踪那桩五人失踪案呢,没想到原来被派去了卧底,而且还被识穿了,吓了他一大跳。
在收到林剑之已暴露并失踪的消息后,严队长立马派他与其他几个同事过来支援,可惜一直找不到他的下落。
就在大家都以为他已被秘密处决,毫无生还的可能时,忽然接到医院的来电,说收到一名昏迷不醒的年轻男子,全身血迹斑斑,像被人打成重伤,让他们快来处理。
到了医院一看,才发觉原来是林剑之!
医生说,虽然他遍体鳞伤,身上的皮肤没一处是完好的,让人惨不忍睹。但幸好事先作了止血消毒,否则即使他体内筋骨只是伤了一些些,也随时有生命危险。
因为他全身沾了许多泥土沙尘,而伤口是最怕受感染的,更何况他身上还是大面积的损伤。
许平远趁着林剑之喝水这段时间,他将以上那些情况说了一遍,末了,他以庆幸的口吻跟林剑之说:“当时那个人说你身上最严重的伤是被打断了颈骨,估计死定了。我们都绝望了,还好,呵呵,他看错了。”
他话音刚落,却发现林剑之已经停止了喝水,一脸呆愣地望着床上雪白的被单,一行清泪由他不知何时变得通红的眼眶里滑了下来。
许平远以为他是吓坏了,连忙拍着他的腿骨说:“嗨,没事没事。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事怕什么!啊,别怕,都过去了!”
“嗯!”林剑之连忙擦擦眼睛,掩饰自己的失态。
平叔口中的那个人没说错,他全身被打得稀巴烂,那些人本来就将他往死里打。而颈骨被打断后,他也以为自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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