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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林玥欢眼睛一亮,跳到莫三孚跟前,揪着他的衣襟,急切道:“莫哥知道?”
莫三孚拍拍林玥欢的脑袋,拉下他的手,顺手就给包在自己的手里,“我不是说过吗?我第一次见到菜籽油就在南州那边。”
“嗯!”林玥欢乖乖滴点点头,目不转睛地看着莫三孚。
莫三孚好笑地用另一只手拍拍他的脑袋,拉着人往前走,“南州那边山地崎岖,毒蛇毒虫多不甚数,且又属于蛮荒之地,少有人去,便有好些无人得知的村子山寨,没有外人干扰,便也衍生出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衣食住行,虽然有些中原的影子却也不多。哪儿贫苦,吃食上也只能从大山里找,菜籽油就是其中之一,千百年来,不说其他,菜籽油怎么好吃,怎么能吃,却也是知道的。”
林玥欢听了虽然觉得莫三孚话里隐含之事新奇却也抵不过那简单的菜籽油三个字,便也急急地扯着莫三孚,“莫哥快别说其他的了,说说菜籽油。”
莫三孚闻言低头看了看他,那漂亮的小脸红彤彤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累的。便抬手帮他擦擦额角的细汗,问道:“累吗?”
林玥欢一愣,觉得脸颊发烫,低下头,摇头道:“莫哥别吊着我的胃口了,快和我说说吧。”
莫三孚笑笑,没说什么,脚下的步伐却是慢了下来,“其实那技艺也没什么复杂的,只是将其烧开了便可去其涩味和毒性,常吃烧熟了的菜籽油比吃荤油好。”
“真的?这么简单?”
“自然,生水烧开了咳去邪气毒虫,那这生油烧开了也是一样的道理。”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林玥欢便不再缠着莫三孚说话,手被莫三孚拉着也不怕摔,就这么跟着莫三孚,东瞧瞧、西瞧瞧。
林玥欢十二岁遇到莫三孚,同年离开,十三岁给人家做小伙计,做到半年就跟着别人跑商,发战争财,商队里就他最小,最容易欺负,虽然也有人帮衬,但欺负他的人较多,每日里除了干活就是干活,没什么新奇的事儿。
十四岁,林玥欢凭着自己的脑子在商队里转了一笔钱,开始自己组织队伍跑商,十四岁,不大也不小,没什么人信他,商队里也只有几个年龄与他相差不多的半大孩子,几个半大孩子也只能挂靠在大商队上,半年下来,每个人都有一笔不小的收获。同年,大掌柜找到林玥欢,两个人就用林玥欢跑商得来的前开始慢慢开铺子。
大掌柜原本就是个生意人,打理那几个铺子不在话下,半年时间,林玥欢名下就有了两个铺子,生意也稳定下来了。十五岁,世道稳定下来,林玥欢一面跑商一面开铺子,和大掌柜连个人一起发展着自个儿的生意。
如今,林玥欢十六岁,再过不久便是十七岁,十七年的时间,前十二年都是呆在一个小小的院子里,不能踏出一步,后面几年虽然见得多,但基本都是在为生计奔波,只这最近一年才得以休息一下,却发生了那样的事儿。
莫三孚说过,他在地下睡了近半年,白白浪费了半年时光。总之,他这十多年还真没打过猎,以前是没力气、没能力,后来就是没心思。
此番可谓是他第一次以玩乐为主的打猎了,而且适合莫三孚一起的,总想多看看。
莫三孚见林玥欢兴致高昂地左看右看,本不想打断他,但是若非他拉着,都不值摔了多少次了,在第三次将他拉回来后,便将其固定在自己怀里,故作恼怒道:“专心走路。”
“无碍!”林玥欢闻言给了莫三孚一个大大的笑脸,杏仁眼儿眯得只剩一条缝,“莫哥会拉着我的。”
莫三孚无奈,便放开林玥欢的手,道:“那我不拉了。”
“莫哥,拉着我呀!”林玥欢见此,耍赖地攀上莫三孚的脖子,整个人吊在上面,莫三孚无法,只得道:“下来吧,别说话,得开始找猎物了,不然落日了咱们就只能空手回去了。”
“好。”林玥欢闻言,笑眯眯地放开莫三孚,跟在他身后看着他一箭一只猎物,突然发现自己除了闭嘴别动,真的没什么事可做。
日落的时候,林玥欢是被莫三孚背出来的,猎物昆仑用木棒担着横在林玥欢屁1股下面,两个人,一个影子。
“莫哥,累吗?”林玥欢懒懒地问。
“不累。”莫三孚大气也不出一个,瞥了他一眼,淡淡地回道。
“莫哥真棒!”
“……”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经过灭菌和精致的毛菜油里含有芥子甙,其本身就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其分解物就是剧毒,除此之外还有些不好的东西,至于是什么我忘了,也懒得翻笔记了。菜油经过加热、除菌、提炼、精制等工序能把菜油中不好的物质剔除,市面上的好菜油就是过了这么些工序的。
不过自家榨的菜油没经过什么工序,过几遍榨油机,再静置几天,炼好了就吃,没什么讲究。
不过,无论精没精炼,菜油里都有芥酸,对健康的人没多大影响,对心脏之类的病人有影响。
其实,我们吃的东西它本身都是有毒的,但是人体有自己的解毒和排毒系统,所以没关系的,宝贝儿们不要被我“危言耸听”了哟!
☆、第六十章、族里的隐情
高宗三年五月十五,乃是癸巳年、丁巳月、辛巳日,宜成亲、订婚、相看。
这天九宝粮店关门歇业一天,郑大壮等人皆跟着莫三孚一起去送聘礼,参加定礼。
定礼程序并不复杂,莫三孚和着一群人到林玥欢暂居的酒楼送聘礼和定礼,糖果、糕点之类的礼品由莫三孚自个儿背着,其他的聘礼就是其他人帮着抬着。
定礼的宴席是林玥欢负责的,于是林氏酒楼也歇业一天作为宴客的场所,那些同莫三孚一起来的莫家村的男人们很少有进过林氏酒楼这种规格的酒店的,这一会托莫三孚的福,进来这儿吃了一回好的。
和莫三孚一起来送聘礼的是莫家的族里的青壮年们,莫家是个大家族,整个莫家村近一千人,其中三分之二都是莫家族人,虽然这些族人里也有亲疏远近,但是与莫三孚家亲近的也不少,杂杂拉拉的凑在一起也挺吓人。
此次和莫三孚一起来送聘礼的只是同宗的几个兄弟和长辈,所以不多,但也不少,整个林氏酒楼的大厅就坐得满满的,加上林玥欢生意上的友人和邻居,林氏酒楼的一二层基本都坐满了。
忠县的定礼虽然重要,但没有多大的讲究,聘礼抬进去,家里的长辈只需将聘礼单子交给对方长辈就没什么事儿了,坐下来吃吃喝喝也就行了。
至于新郎给对方的礼品则是装在装饰了红布的背篓里,直接背进对方的闺房,放下东西就出来了,出来后两个人坐在一起吃个饭也就行了。
莫三孚在兄弟们的起哄下将礼品背进林玥欢的屋子里,虽然这屋子他进过不少次,但是看着那装饰着红布的屋子也是难得的笑了笑。
莫三孚放下礼品,转身离开屋子,站在屋子外边的林玥欢就跟在莫三孚身后离开,旁边跟着来起哄的莫家子侄们虽然都笑着,但那眼神可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他们怎么都没想到莫三孚要娶的男妻是这么漂亮的一个人,尽管从别人口中知道这是个好看的人,但那印象终究没有自己看着来得直观。
莫三孚要娶男妻这事儿在莫家村和忠县里是人尽皆知的,虽然前朝皇帝昏庸,但毕竟统治了不少的时间,虽然现在的大流是将南风看作雅好,但在乡野间就没那么简单,他们认可那种因为穷去不起媳妇娶男人给家里添加一个壮劳力的事儿,但对娶得起媳妇还玩男人的人就有那么点复杂,尽管不是看不起,但总会将这总稀奇事儿作为谈笑的谈资,加上他们对子嗣的看重程度,这种娶男妻的事儿还是不怎么被认同的。
族里对这种事儿其实是不赞同的,不然当初莫三孚也不会被族里拉去关着反省,许春林也不会被族里的宗亲们谩骂。不过后来族里是怎么同意的?
虽然没有拿到明面上将,族里和莫三孚一家也没公开,但这些家里有老人的人哪个不知道是因为莫三孚答应了族里给修个族学,先生的费用他还供十年,才松的口?
反正娶男妻对族里的名声没多大的影响,在读书人眼里还能算个雅好,他们也能得到便宜,谁家里没有几个到了上学年纪的娃?也就不计较了!
一个个的大小伙儿心里想着自个儿的事儿,看着前面的两个人,好吧,一个长得高大文雅,一个漂亮得不像人,这三孚和林老板也挺配的!
林玥欢是个人精儿,对这些没经过什么阴谋诡计的大小伙儿的表情那是无一丝遗漏地收在了眼里,心中觉得有蹊跷,但面上的表情那是丝毫未变。
林玥欢是个孤儿,不懂族亲的权利及其对一个人的重要,但好歹也是知道一些的,当初没过问只是因为他没有身在其中,所以没想到,但今儿看着这些族人们的表情,林玥欢就想起了这事儿。
莫三孚不... -->>
“真的。”林玥欢眼睛一亮,跳到莫三孚跟前,揪着他的衣襟,急切道:“莫哥知道?”
莫三孚拍拍林玥欢的脑袋,拉下他的手,顺手就给包在自己的手里,“我不是说过吗?我第一次见到菜籽油就在南州那边。”
“嗯!”林玥欢乖乖滴点点头,目不转睛地看着莫三孚。
莫三孚好笑地用另一只手拍拍他的脑袋,拉着人往前走,“南州那边山地崎岖,毒蛇毒虫多不甚数,且又属于蛮荒之地,少有人去,便有好些无人得知的村子山寨,没有外人干扰,便也衍生出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衣食住行,虽然有些中原的影子却也不多。哪儿贫苦,吃食上也只能从大山里找,菜籽油就是其中之一,千百年来,不说其他,菜籽油怎么好吃,怎么能吃,却也是知道的。”
林玥欢听了虽然觉得莫三孚话里隐含之事新奇却也抵不过那简单的菜籽油三个字,便也急急地扯着莫三孚,“莫哥快别说其他的了,说说菜籽油。”
莫三孚闻言低头看了看他,那漂亮的小脸红彤彤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累的。便抬手帮他擦擦额角的细汗,问道:“累吗?”
林玥欢一愣,觉得脸颊发烫,低下头,摇头道:“莫哥别吊着我的胃口了,快和我说说吧。”
莫三孚笑笑,没说什么,脚下的步伐却是慢了下来,“其实那技艺也没什么复杂的,只是将其烧开了便可去其涩味和毒性,常吃烧熟了的菜籽油比吃荤油好。”
“真的?这么简单?”
“自然,生水烧开了咳去邪气毒虫,那这生油烧开了也是一样的道理。”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林玥欢便不再缠着莫三孚说话,手被莫三孚拉着也不怕摔,就这么跟着莫三孚,东瞧瞧、西瞧瞧。
林玥欢十二岁遇到莫三孚,同年离开,十三岁给人家做小伙计,做到半年就跟着别人跑商,发战争财,商队里就他最小,最容易欺负,虽然也有人帮衬,但欺负他的人较多,每日里除了干活就是干活,没什么新奇的事儿。
十四岁,林玥欢凭着自己的脑子在商队里转了一笔钱,开始自己组织队伍跑商,十四岁,不大也不小,没什么人信他,商队里也只有几个年龄与他相差不多的半大孩子,几个半大孩子也只能挂靠在大商队上,半年下来,每个人都有一笔不小的收获。同年,大掌柜找到林玥欢,两个人就用林玥欢跑商得来的前开始慢慢开铺子。
大掌柜原本就是个生意人,打理那几个铺子不在话下,半年时间,林玥欢名下就有了两个铺子,生意也稳定下来了。十五岁,世道稳定下来,林玥欢一面跑商一面开铺子,和大掌柜连个人一起发展着自个儿的生意。
如今,林玥欢十六岁,再过不久便是十七岁,十七年的时间,前十二年都是呆在一个小小的院子里,不能踏出一步,后面几年虽然见得多,但基本都是在为生计奔波,只这最近一年才得以休息一下,却发生了那样的事儿。
莫三孚说过,他在地下睡了近半年,白白浪费了半年时光。总之,他这十多年还真没打过猎,以前是没力气、没能力,后来就是没心思。
此番可谓是他第一次以玩乐为主的打猎了,而且适合莫三孚一起的,总想多看看。
莫三孚见林玥欢兴致高昂地左看右看,本不想打断他,但是若非他拉着,都不值摔了多少次了,在第三次将他拉回来后,便将其固定在自己怀里,故作恼怒道:“专心走路。”
“无碍!”林玥欢闻言给了莫三孚一个大大的笑脸,杏仁眼儿眯得只剩一条缝,“莫哥会拉着我的。”
莫三孚无奈,便放开林玥欢的手,道:“那我不拉了。”
“莫哥,拉着我呀!”林玥欢见此,耍赖地攀上莫三孚的脖子,整个人吊在上面,莫三孚无法,只得道:“下来吧,别说话,得开始找猎物了,不然落日了咱们就只能空手回去了。”
“好。”林玥欢闻言,笑眯眯地放开莫三孚,跟在他身后看着他一箭一只猎物,突然发现自己除了闭嘴别动,真的没什么事可做。
日落的时候,林玥欢是被莫三孚背出来的,猎物昆仑用木棒担着横在林玥欢屁1股下面,两个人,一个影子。
“莫哥,累吗?”林玥欢懒懒地问。
“不累。”莫三孚大气也不出一个,瞥了他一眼,淡淡地回道。
“莫哥真棒!”
“……”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经过灭菌和精致的毛菜油里含有芥子甙,其本身就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其分解物就是剧毒,除此之外还有些不好的东西,至于是什么我忘了,也懒得翻笔记了。菜油经过加热、除菌、提炼、精制等工序能把菜油中不好的物质剔除,市面上的好菜油就是过了这么些工序的。
不过自家榨的菜油没经过什么工序,过几遍榨油机,再静置几天,炼好了就吃,没什么讲究。
不过,无论精没精炼,菜油里都有芥酸,对健康的人没多大影响,对心脏之类的病人有影响。
其实,我们吃的东西它本身都是有毒的,但是人体有自己的解毒和排毒系统,所以没关系的,宝贝儿们不要被我“危言耸听”了哟!
☆、第六十章、族里的隐情
高宗三年五月十五,乃是癸巳年、丁巳月、辛巳日,宜成亲、订婚、相看。
这天九宝粮店关门歇业一天,郑大壮等人皆跟着莫三孚一起去送聘礼,参加定礼。
定礼程序并不复杂,莫三孚和着一群人到林玥欢暂居的酒楼送聘礼和定礼,糖果、糕点之类的礼品由莫三孚自个儿背着,其他的聘礼就是其他人帮着抬着。
定礼的宴席是林玥欢负责的,于是林氏酒楼也歇业一天作为宴客的场所,那些同莫三孚一起来的莫家村的男人们很少有进过林氏酒楼这种规格的酒店的,这一会托莫三孚的福,进来这儿吃了一回好的。
和莫三孚一起来送聘礼的是莫家的族里的青壮年们,莫家是个大家族,整个莫家村近一千人,其中三分之二都是莫家族人,虽然这些族人里也有亲疏远近,但是与莫三孚家亲近的也不少,杂杂拉拉的凑在一起也挺吓人。
此次和莫三孚一起来送聘礼的只是同宗的几个兄弟和长辈,所以不多,但也不少,整个林氏酒楼的大厅就坐得满满的,加上林玥欢生意上的友人和邻居,林氏酒楼的一二层基本都坐满了。
忠县的定礼虽然重要,但没有多大的讲究,聘礼抬进去,家里的长辈只需将聘礼单子交给对方长辈就没什么事儿了,坐下来吃吃喝喝也就行了。
至于新郎给对方的礼品则是装在装饰了红布的背篓里,直接背进对方的闺房,放下东西就出来了,出来后两个人坐在一起吃个饭也就行了。
莫三孚在兄弟们的起哄下将礼品背进林玥欢的屋子里,虽然这屋子他进过不少次,但是看着那装饰着红布的屋子也是难得的笑了笑。
莫三孚放下礼品,转身离开屋子,站在屋子外边的林玥欢就跟在莫三孚身后离开,旁边跟着来起哄的莫家子侄们虽然都笑着,但那眼神可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他们怎么都没想到莫三孚要娶的男妻是这么漂亮的一个人,尽管从别人口中知道这是个好看的人,但那印象终究没有自己看着来得直观。
莫三孚要娶男妻这事儿在莫家村和忠县里是人尽皆知的,虽然前朝皇帝昏庸,但毕竟统治了不少的时间,虽然现在的大流是将南风看作雅好,但在乡野间就没那么简单,他们认可那种因为穷去不起媳妇娶男人给家里添加一个壮劳力的事儿,但对娶得起媳妇还玩男人的人就有那么点复杂,尽管不是看不起,但总会将这总稀奇事儿作为谈笑的谈资,加上他们对子嗣的看重程度,这种娶男妻的事儿还是不怎么被认同的。
族里对这种事儿其实是不赞同的,不然当初莫三孚也不会被族里拉去关着反省,许春林也不会被族里的宗亲们谩骂。不过后来族里是怎么同意的?
虽然没有拿到明面上将,族里和莫三孚一家也没公开,但这些家里有老人的人哪个不知道是因为莫三孚答应了族里给修个族学,先生的费用他还供十年,才松的口?
反正娶男妻对族里的名声没多大的影响,在读书人眼里还能算个雅好,他们也能得到便宜,谁家里没有几个到了上学年纪的娃?也就不计较了!
一个个的大小伙儿心里想着自个儿的事儿,看着前面的两个人,好吧,一个长得高大文雅,一个漂亮得不像人,这三孚和林老板也挺配的!
林玥欢是个人精儿,对这些没经过什么阴谋诡计的大小伙儿的表情那是无一丝遗漏地收在了眼里,心中觉得有蹊跷,但面上的表情那是丝毫未变。
林玥欢是个孤儿,不懂族亲的权利及其对一个人的重要,但好歹也是知道一些的,当初没过问只是因为他没有身在其中,所以没想到,但今儿看着这些族人们的表情,林玥欢就想起了这事儿。
莫三孚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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