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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11-23
因着段柳河四通八达的缘故,水运交通相当便利,吉香镇虽说不是太大,但因处在南北水路的中段,来来往往过路的客商极多,大多会选择在这里歇歇脚,换身行头,是以极繁华。
肖宋一袭普通灰色的男式衣衫,头发束起,用根极平常的木簪簪住,乍一看就好似一个平凡至极的商贩人家——连那张原本漂亮白皙的面孔也随着一双手被她涂了一把锅灰,弄成了均匀的黑色。再加上她身上的气质有些冷冽,隐隐带着点说不出的戾气,也没人敢往她身上仔细看,来个一探究竟。当然,萧夏姑娘身材本就高挑,也不指望像胡铃铛胡大女主那般妖娆,腰上系上几圈布,裹得粗一些,也没人会将她当成女人。顶多,也就是个瘦弱些的男人!
说起胡大姑娘……
肖宋冷冷一笑,好心情地撩了一把船边的河水,河水沁凉,带着晨起时分的寒气。
这个时间点,胡大姑娘那副丑态应当是被看在众多镇民的眼里了吧。在这个人来人往以并不定居的商贩占多数人口的城镇里,消息传播尤其地发达,不一会儿功夫恐怕整个镇的人都得知道这件事,然后便是这些个路过的商贩们……想要封口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她胡铃铛便是再厉害,便是要杀光那些个人也得愁白这一头青丝!
这个时间点段柳河的码头上有南下的商船,运货的,载人的,各种都有,很是热闹。
肖宋如今便在这么一艘普通的乌篷船上,坐在船尾,看着段柳河两岸的明媚风光。这船不大,船上除了一个划桨的老渔翁之外,便只有她一个客人。肖宋不想暴露行踪,也嫌麻烦,是以仗着身上有钱,财大气粗,便将这船包了下来。
那渔翁只是个普通人,虽说老当益壮精力不错,但是气息浑浊,并无内力傍身,虽处在这江湖之中,却也非江湖中人。
肖宋问了一下这个世界的大体情况,北方是胡铃铛的势力范围,胡盟主的势力基本就扎根在那个地方,那些游侠们也基本是在那个地方崛起的。萧秋的两年多的历练似乎也是从北边开始的。南方则是自顾自发展着自己的小农经济,贸易往来很是频繁,城镇极多,人口也多,是个繁华的去处。虽如此,但也远离了江湖尘嚣,是个可以定居所在。
肖宋自然不会将自己往虎口里送,剩下这两个月的时间,她不想去冒这个险,直往江南地区。人多的地方虽然嘴杂了一些,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有很好的隐蔽作用。
将一个人藏起来最好的办法不就是将他扔进人堆里么?
不管有没有道理,肖宋都深以为然。
小船行了五日时间,速度极快,基本就是一日千里之势。原本准备的干粮第一天便吃光了,两岸又都是崇山峻岭,剩下的几天基本都是吃鱼过日子,肖宋有些吃不消了。阴阳双煞掌的掌力虽已被萧秋吸走,但那刀伤却是没有好的。她临走前的那个晚上特意去偷了一些金疮药,敷在伤口之上,看那处血肉模糊其形可怖,连自己都不敢细看。
最终决定走水路除了水路速度快,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水路比陆路要稳当得多,不会像陆路那般颠簸,使伤口再度开裂。
到了第七日,肖宋没办法继续支撑下去,伤口感觉不对,她又没办法查看。恰好遇见一个城镇,只得别过这个老渔翁,草草下了岸,在这城镇里整顿一番。
找了家普通的客栈住下,肖宋简单敷了药,又调养了好几日,终于觉得好了一些。虽说如今所在之地离吉香镇已经很远很远,远到这周遭的景致都完全变了个样,花花草草也从原本颇为粗犷大气的变为了如今的小家碧玉。但她心里还是不太放心,怕太容易被顺藤摸瓜查探到,趁着赶集的日子,换了一身装扮,混在人群中出了城去。
接下来又那么辗转颠沛了十来天的时间,她从一个城走到另一个城,靠着一身轻功神出鬼没,基本没有再露过面。
直到觉得关于她的线索已经断得差不多了,而离回去也不过是一个半月的时间,她才决定停下来,好生休养一番,可别还没有回去就将自己先给折腾死了。
肖宋停下来落脚的是个小小的四方城,名字也很言简意赅,就叫四方城。
小城虽小,每天来来往往的人却是极多的。肖宋的银钱还剩下许多,也不想呆在客栈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便在城中的居民胡同里买了间独门独户的宅子,住得舒服随意不说,还比较安全。毕竟别人便是想要查她的行踪,也只会在客栈那种地方查探,怎么都不会想到她竟然会突然买了间房子定居下来。
宅子不是很大,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客厅厨房卧室都有,很有南方的特色。里头有一进天井,墙边爬满了各式女苑藤蔓,倒也青葱。
肖宋出门前拿的那一笔钱很多,零零散散也有一千四百两,在这平均消费水平都不高的古代,可以称之为“巨款”了。毕竟她也打听过了,在这小城里,一座占地百亩的豪宅也不过是七八百两的事情。所以,怎么说呢?
她终于是个身上有钱的有钱人了←_←!
肖宋当然不可能真的去买豪宅,那未免太招摇,她还没活够,不想在被胡铃铛姑娘或者萧秋少年逮住之前却被一伙不相干的强盗给解决了。而且,只住一个多月的时间,买个豪宅未免也太不划算了。买了这一间小宅子,除去各种费用,还剩下不少余钱,若是不发生什么意外的话,足够她在这小宅子里过完后半生了。
她又找了那中介的婆子,托她找个能够管家的……
“媳妇?”婆子抢了她的话,“公子是想找个又漂亮又会管家的媳妇暖床么?”
肖宋一脸黑线:“不是……我……”
“以公子这般人品相貌,想找这么个媳妇决计不是什么难事。公子尽管放心,这事就包在婆子我身上了!我定会为公子办得妥妥当当!”
“我不是要找媳妇!”
婆子一愣:“啊?”
肖宋扯了扯嘴角:“我要找个能管家能干活能照顾我的婆子,长相不重要,年龄……不要太年轻,也不要太老,三四十岁左右;身家干净点的,最好是知根知底的,外来人我不要,不检点的我不要;为人要老实,不要多嘴多舌说主人家的不是;手脚要勤快,不能一心想着偷懒,什么都不会干;心思要细致,能做得了精细的活,能想主人家所不能想的;要知进退,懂得看人眼色,不会烦人的;还要会做饭烧菜,要做得好吃的……最好还能识几个字……我要求也不高,就这些。不知王婆能否给我找一个这样的人?”
王婆饶是身经百战,也忍不住嘴角抽搐——哎呦!这么高的要求还敢说要求不高?!你怎么不干脆找个仙女来照顾你啊……噢,仙女也不行,太年轻了!人家还不稀罕年轻的!
肖宋微微一笑:“当然,我也不是什么难说话的人,这样的人虽然难找,但以王婆的手段与能力,我是抱有希望的。我相信王婆定能为我寻个合心意的人出来,才会说这些。若是不信的话,我自然不会说这样不自量力的话。当然,能做得到这些的人,我自然也是不会吝啬那几个钱的。每月开……二十两银!辛苦王婆帮我好好费上一番心思了。”
二十两?!
二十两???
她没有听错吧?!
“每月……二十两?”
肖宋笑眯眯地点头,总共也不过一个月的时间罢了,二十两她还出得起。
不是每年?!
是每月!!
她辛辛苦苦做个三年都没有这个钱啊!这公子了不得啊!看着挺普通的一个人,没料想,竟是个败家的土豪!
→_→不得不说,王婆,你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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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11-23
因着段柳河四通八达的缘故,水运交通相当便利,吉香镇虽说不是太大,但因处在南北水路的中段,来来往往过路的客商极多,大多会选择在这里歇歇脚,换身行头,是以极繁华。
肖宋一袭普通灰色的男式衣衫,头发束起,用根极平常的木簪簪住,乍一看就好似一个平凡至极的商贩人家——连那张原本漂亮白皙的面孔也随着一双手被她涂了一把锅灰,弄成了均匀的黑色。再加上她身上的气质有些冷冽,隐隐带着点说不出的戾气,也没人敢往她身上仔细看,来个一探究竟。当然,萧夏姑娘身材本就高挑,也不指望像胡铃铛胡大女主那般妖娆,腰上系上几圈布,裹得粗一些,也没人会将她当成女人。顶多,也就是个瘦弱些的男人!
说起胡大姑娘……
肖宋冷冷一笑,好心情地撩了一把船边的河水,河水沁凉,带着晨起时分的寒气。
这个时间点,胡大姑娘那副丑态应当是被看在众多镇民的眼里了吧。在这个人来人往以并不定居的商贩占多数人口的城镇里,消息传播尤其地发达,不一会儿功夫恐怕整个镇的人都得知道这件事,然后便是这些个路过的商贩们……想要封口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她胡铃铛便是再厉害,便是要杀光那些个人也得愁白这一头青丝!
这个时间点段柳河的码头上有南下的商船,运货的,载人的,各种都有,很是热闹。
肖宋如今便在这么一艘普通的乌篷船上,坐在船尾,看着段柳河两岸的明媚风光。这船不大,船上除了一个划桨的老渔翁之外,便只有她一个客人。肖宋不想暴露行踪,也嫌麻烦,是以仗着身上有钱,财大气粗,便将这船包了下来。
那渔翁只是个普通人,虽说老当益壮精力不错,但是气息浑浊,并无内力傍身,虽处在这江湖之中,却也非江湖中人。
肖宋问了一下这个世界的大体情况,北方是胡铃铛的势力范围,胡盟主的势力基本就扎根在那个地方,那些游侠们也基本是在那个地方崛起的。萧秋的两年多的历练似乎也是从北边开始的。南方则是自顾自发展着自己的小农经济,贸易往来很是频繁,城镇极多,人口也多,是个繁华的去处。虽如此,但也远离了江湖尘嚣,是个可以定居所在。
肖宋自然不会将自己往虎口里送,剩下这两个月的时间,她不想去冒这个险,直往江南地区。人多的地方虽然嘴杂了一些,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有很好的隐蔽作用。
将一个人藏起来最好的办法不就是将他扔进人堆里么?
不管有没有道理,肖宋都深以为然。
小船行了五日时间,速度极快,基本就是一日千里之势。原本准备的干粮第一天便吃光了,两岸又都是崇山峻岭,剩下的几天基本都是吃鱼过日子,肖宋有些吃不消了。阴阳双煞掌的掌力虽已被萧秋吸走,但那刀伤却是没有好的。她临走前的那个晚上特意去偷了一些金疮药,敷在伤口之上,看那处血肉模糊其形可怖,连自己都不敢细看。
最终决定走水路除了水路速度快,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水路比陆路要稳当得多,不会像陆路那般颠簸,使伤口再度开裂。
到了第七日,肖宋没办法继续支撑下去,伤口感觉不对,她又没办法查看。恰好遇见一个城镇,只得别过这个老渔翁,草草下了岸,在这城镇里整顿一番。
找了家普通的客栈住下,肖宋简单敷了药,又调养了好几日,终于觉得好了一些。虽说如今所在之地离吉香镇已经很远很远,远到这周遭的景致都完全变了个样,花花草草也从原本颇为粗犷大气的变为了如今的小家碧玉。但她心里还是不太放心,怕太容易被顺藤摸瓜查探到,趁着赶集的日子,换了一身装扮,混在人群中出了城去。
接下来又那么辗转颠沛了十来天的时间,她从一个城走到另一个城,靠着一身轻功神出鬼没,基本没有再露过面。
直到觉得关于她的线索已经断得差不多了,而离回去也不过是一个半月的时间,她才决定停下来,好生休养一番,可别还没有回去就将自己先给折腾死了。
肖宋停下来落脚的是个小小的四方城,名字也很言简意赅,就叫四方城。
小城虽小,每天来来往往的人却是极多的。肖宋的银钱还剩下许多,也不想呆在客栈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便在城中的居民胡同里买了间独门独户的宅子,住得舒服随意不说,还比较安全。毕竟别人便是想要查她的行踪,也只会在客栈那种地方查探,怎么都不会想到她竟然会突然买了间房子定居下来。
宅子不是很大,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客厅厨房卧室都有,很有南方的特色。里头有一进天井,墙边爬满了各式女苑藤蔓,倒也青葱。
肖宋出门前拿的那一笔钱很多,零零散散也有一千四百两,在这平均消费水平都不高的古代,可以称之为“巨款”了。毕竟她也打听过了,在这小城里,一座占地百亩的豪宅也不过是七八百两的事情。所以,怎么说呢?
她终于是个身上有钱的有钱人了←_←!
肖宋当然不可能真的去买豪宅,那未免太招摇,她还没活够,不想在被胡铃铛姑娘或者萧秋少年逮住之前却被一伙不相干的强盗给解决了。而且,只住一个多月的时间,买个豪宅未免也太不划算了。买了这一间小宅子,除去各种费用,还剩下不少余钱,若是不发生什么意外的话,足够她在这小宅子里过完后半生了。
她又找了那中介的婆子,托她找个能够管家的……
“媳妇?”婆子抢了她的话,“公子是想找个又漂亮又会管家的媳妇暖床么?”
肖宋一脸黑线:“不是……我……”
“以公子这般人品相貌,想找这么个媳妇决计不是什么难事。公子尽管放心,这事就包在婆子我身上了!我定会为公子办得妥妥当当!”
“我不是要找媳妇!”
婆子一愣:“啊?”
肖宋扯了扯嘴角:“我要找个能管家能干活能照顾我的婆子,长相不重要,年龄……不要太年轻,也不要太老,三四十岁左右;身家干净点的,最好是知根知底的,外来人我不要,不检点的我不要;为人要老实,不要多嘴多舌说主人家的不是;手脚要勤快,不能一心想着偷懒,什么都不会干;心思要细致,能做得了精细的活,能想主人家所不能想的;要知进退,懂得看人眼色,不会烦人的;还要会做饭烧菜,要做得好吃的……最好还能识几个字……我要求也不高,就这些。不知王婆能否给我找一个这样的人?”
王婆饶是身经百战,也忍不住嘴角抽搐——哎呦!这么高的要求还敢说要求不高?!你怎么不干脆找个仙女来照顾你啊……噢,仙女也不行,太年轻了!人家还不稀罕年轻的!
肖宋微微一笑:“当然,我也不是什么难说话的人,这样的人虽然难找,但以王婆的手段与能力,我是抱有希望的。我相信王婆定能为我寻个合心意的人出来,才会说这些。若是不信的话,我自然不会说这样不自量力的话。当然,能做得到这些的人,我自然也是不会吝啬那几个钱的。每月开……二十两银!辛苦王婆帮我好好费上一番心思了。”
二十两?!
二十两???
她没有听错吧?!
“每月……二十两?”
肖宋笑眯眯地点头,总共也不过一个月的时间罢了,二十两她还出得起。
不是每年?!
是每月!!
她辛辛苦苦做个三年都没有这个钱啊!这公子了不得啊!看着挺普通的一个人,没料想,竟是个败家的土豪!
→_→不得不说,王婆,你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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