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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还是波士顿外围的重要防御据点之一。
可以说,拿下了普罗维登斯这个地方,就能够给波士顿造成直接威胁,已经可以直接对波士顿发起进攻了。
但同时呢,普罗维登斯跟伍斯特的陆地距离也很近,两者之间没有艰难险阻,如果是强行军,就算带着大炮,用不了两天就可以抵达。
因此,拿下普罗维登斯,就等于掌握了战役主动权,到时候从纽黑文出发的联邦军既可以直接攻击波士顿,也可以攻打伍斯特,而出于稳妥的考虑,乔治.米德选择了伍斯特。
因为伍斯特市是波士顿英军防御奥尔巴尼的最前沿,当初的星光镇大捷之后,波士顿英军就认识到了雪兰多河军团的战斗力,开始不再谋求主动向西部进攻,而是进入全面龟缩防守的状态。
有鉴于雪兰多河美军的战斗力比较犀利,加上人数也比较多,足足有十五万人,所以为了波士顿城的安全,特意在波士顿外围的伍斯特跟普罗维登斯两个城市设置了外围防御据点。
这其中,伍斯特因为是直面奥尔巴尼,而且还是内陆城市,所以是防御的重中之重,被当成了要塞来修筑,不说各种防御工事,光是这里的守军部队,就有足足十万人之多。
要知道,整个波士顿地区的英军总共只有不到三十万人,其中从加拿大开过来的大概有十万人,从英国本土调过去的部队有不到二十万人,再加上海军陆战队,还有法国人,杂七杂八这才凑成了三十万人的数目,但其实是不到三十万人的,而且真正有战斗力的部队只有一半,也就是十五万人出头。
这些部队里面,其中五万人分布在缅因州等新英格兰地区的城市中,剩下的二十五万人,则基本都集中在了波士顿地区。
在波士顿地区的英军,或者说英法联军中,波士顿市区有十万人,伍斯特市有十万人,然后普罗维登斯有五万人,正好二十五万人,形成饿了一个严防死守的三足鼎立式的防御圈。
这个三足鼎立的防御圈中,波士顿市毫无疑问是真正的防御中心,而伍斯特跟普罗维登斯则是两个拳头,防御住美军两个方向的威胁。
从英军的防御布置来看,这种把防御地点分成三个城市的做法,不但能有效的布置兵力,避免兵力过度集中而造成的后勤压力,同时还可以形成弹性防御,可以让伍斯特跟普罗维登斯这两座城市变成真正的前沿防御阵地,而波士顿则作为后方的支援方,做到最大的互补。
因此,这个三点防御模式是相当紧密而有效的,攻击任何一个点都会得到极大的反击,都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波士顿方向的支援。
这三个防御点中,伍斯特跟波士顿就不提了,兵多城坚,至于普罗维登斯这个城市么,虽然兵力不多,城防也不够坚固,看似比较虚弱,但这是个海港城市,能够得到英法联军的海军舰队的支援,所以防御力也是相当强大的,进攻这里的话,就算一时能够取胜,可一旦对方反应过来,从波士顿派兵支援,加上海军舰队的炮轰,那么普罗维登斯早晚还会重新落入英军的手中。
所以说,英军之所以在普罗维登斯没有放置太多部队,就是因为这个城市是易攻难守,因此这里更多的是个鱼饵。
一旦进攻普罗维登斯的部队不多,那么五万英军足够防守这里,可要是进攻的部队过多,那么英军就会撤退,再加上波士顿的援军一起,配合从波士顿出发的海军舰队,对这里重新发起反攻,一举用猛烈的舰炮跟庞大的陆军全歼这里的部队。
因此,在海军无法取得优势的时候,这里是进攻者的噩梦之地,所以英军才会放心的在这里只布置五万人,而且也没有费心思的修建要塞,而是把资源都集中在了伍斯特市。
毕竟伍斯特不像波士顿跟普罗维登斯,是个真正的内陆城市,无法获得海军舰队的支援,所以对陆地防御设施的需求更高。
那么,把精力都集中在伍斯特,在这里修建要塞,然后增加兵力,也就是情理之中了,换了乔治.米德是英军指挥官,他也会这么做。
可以说,英军的防御措施相当缜密,想要取巧的话,基本是不太可能。
乔治.米德的做法,不过是在战术上稍微取了下巧,比如他先让雪兰多河军团对伍斯特发起正面进攻,牵制对方的注意力,然后再利用波托马克河军团从纽黑文方向出发,用速攻的方法一举攻占普罗维登斯。
但是,普罗维登斯可以获得海军舰队的支援,所以这里不能多做停留,必须快速转移,这也是为什么米德要让波托马克河军团一部在打下普罗维登斯之后,立刻全军转进伍斯特的原因。
可以说,攻打普罗维登斯,根本目的是为了调动波士顿的敌军,让英军无法准确摸准自己的战役企图,从而为自己赢得一丝时间。
一旦英军发觉普罗维登斯被攻陷,第一时间肯定考虑的是波士顿的防御,然后考虑的就是如何反攻,重新夺回普罗维登斯,从而无法在第一时间内考虑到伍斯特方向的英军。
这就给了联邦军一个时间差,让他们可以集中主力,从前后两个方向对伍斯特发动全面进攻,争取在三天之内拿下伍斯特,全歼这里的守军。
三天时间,是乔治.米德给自己制定的一个关键点,因为他预估到,英军要想全面了解到自己的战役企图,进而重新派重兵支援伍斯特,起码需要三天时间。
也就是说,三天时间就是生死时间,如果三天之内可以拿下伍斯特,歼灭这里的十万英军,那么这次进攻波士顿的计划就等于成功了一大半,接下来再进攻十万出头的波士顿英军,就好办多了。
相反,如果无法在三天内拿下伍斯特,让英军反应过来,及时派援军过来,那么集中兵力各个击破的目的就破产了,最后大家只能硬碰硬的来一场对攻。
一旦陷入那种硬碰硬的对攻局面,光靠雪兰多河军团跟波托马克河军团还是不够的,必须还得把正在加拿大地区进攻的詹姆斯河军团也调过来,那样的话,时间会越拖越就,很有可能就会出现极大的变数。
“速度与时间,就是这次军事行动计划的根本点。”乔治.米德这么对林肯道,“不管是期间的调动部队,还是真正发起进攻,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只有速度跟时间,才是这次行动能否成功的最关键要素。
要想成功,所有部队必须严格按照我的时间表行动,期间哪怕付出再大的牺牲也在所不惜,别说一比一,哪怕做到五比一的交换比,只要能及时有效的按照我的时间表运动到位,这场战役我们就赢定了。
一旦这场战役全面胜利,那么总统阁下您的战略企图也就达成了,不算加拿大,至少新英格兰会重新回到美利坚的怀抱中。”
“很好,就这么做吧。”林肯点点头,放下了手中的计划草案,抬头看向乔治.米德,“那么,为了成功实施这个计划,你需要我做什么呢?”
“权力,绝对的权力。”乔治.米德道,“我必须拥有绝对的调兵权,物资后勤也必须优先供应。”
“没问题,你的要求会得到满足的。”林肯轻轻一笑,“对了,你这个计划还没有名字吧,应该叫什么名字好呢?”
“这是我们的国运之战,而且速度是关键,所以……不如就叫白头鹰计划如何?”
“白头鹰计划?”林肯点了点头,“好吧,就叫白头鹰计划吧,但愿上帝能够继续保佑美利坚。”(未完待续。)
海港,还是波士顿外围的重要防御据点之一。
可以说,拿下了普罗维登斯这个地方,就能够给波士顿造成直接威胁,已经可以直接对波士顿发起进攻了。
但同时呢,普罗维登斯跟伍斯特的陆地距离也很近,两者之间没有艰难险阻,如果是强行军,就算带着大炮,用不了两天就可以抵达。
因此,拿下普罗维登斯,就等于掌握了战役主动权,到时候从纽黑文出发的联邦军既可以直接攻击波士顿,也可以攻打伍斯特,而出于稳妥的考虑,乔治.米德选择了伍斯特。
因为伍斯特市是波士顿英军防御奥尔巴尼的最前沿,当初的星光镇大捷之后,波士顿英军就认识到了雪兰多河军团的战斗力,开始不再谋求主动向西部进攻,而是进入全面龟缩防守的状态。
有鉴于雪兰多河美军的战斗力比较犀利,加上人数也比较多,足足有十五万人,所以为了波士顿城的安全,特意在波士顿外围的伍斯特跟普罗维登斯两个城市设置了外围防御据点。
这其中,伍斯特因为是直面奥尔巴尼,而且还是内陆城市,所以是防御的重中之重,被当成了要塞来修筑,不说各种防御工事,光是这里的守军部队,就有足足十万人之多。
要知道,整个波士顿地区的英军总共只有不到三十万人,其中从加拿大开过来的大概有十万人,从英国本土调过去的部队有不到二十万人,再加上海军陆战队,还有法国人,杂七杂八这才凑成了三十万人的数目,但其实是不到三十万人的,而且真正有战斗力的部队只有一半,也就是十五万人出头。
这些部队里面,其中五万人分布在缅因州等新英格兰地区的城市中,剩下的二十五万人,则基本都集中在了波士顿地区。
在波士顿地区的英军,或者说英法联军中,波士顿市区有十万人,伍斯特市有十万人,然后普罗维登斯有五万人,正好二十五万人,形成饿了一个严防死守的三足鼎立式的防御圈。
这个三足鼎立的防御圈中,波士顿市毫无疑问是真正的防御中心,而伍斯特跟普罗维登斯则是两个拳头,防御住美军两个方向的威胁。
从英军的防御布置来看,这种把防御地点分成三个城市的做法,不但能有效的布置兵力,避免兵力过度集中而造成的后勤压力,同时还可以形成弹性防御,可以让伍斯特跟普罗维登斯这两座城市变成真正的前沿防御阵地,而波士顿则作为后方的支援方,做到最大的互补。
因此,这个三点防御模式是相当紧密而有效的,攻击任何一个点都会得到极大的反击,都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波士顿方向的支援。
这三个防御点中,伍斯特跟波士顿就不提了,兵多城坚,至于普罗维登斯这个城市么,虽然兵力不多,城防也不够坚固,看似比较虚弱,但这是个海港城市,能够得到英法联军的海军舰队的支援,所以防御力也是相当强大的,进攻这里的话,就算一时能够取胜,可一旦对方反应过来,从波士顿派兵支援,加上海军舰队的炮轰,那么普罗维登斯早晚还会重新落入英军的手中。
所以说,英军之所以在普罗维登斯没有放置太多部队,就是因为这个城市是易攻难守,因此这里更多的是个鱼饵。
一旦进攻普罗维登斯的部队不多,那么五万英军足够防守这里,可要是进攻的部队过多,那么英军就会撤退,再加上波士顿的援军一起,配合从波士顿出发的海军舰队,对这里重新发起反攻,一举用猛烈的舰炮跟庞大的陆军全歼这里的部队。
因此,在海军无法取得优势的时候,这里是进攻者的噩梦之地,所以英军才会放心的在这里只布置五万人,而且也没有费心思的修建要塞,而是把资源都集中在了伍斯特市。
毕竟伍斯特不像波士顿跟普罗维登斯,是个真正的内陆城市,无法获得海军舰队的支援,所以对陆地防御设施的需求更高。
那么,把精力都集中在伍斯特,在这里修建要塞,然后增加兵力,也就是情理之中了,换了乔治.米德是英军指挥官,他也会这么做。
可以说,英军的防御措施相当缜密,想要取巧的话,基本是不太可能。
乔治.米德的做法,不过是在战术上稍微取了下巧,比如他先让雪兰多河军团对伍斯特发起正面进攻,牵制对方的注意力,然后再利用波托马克河军团从纽黑文方向出发,用速攻的方法一举攻占普罗维登斯。
但是,普罗维登斯可以获得海军舰队的支援,所以这里不能多做停留,必须快速转移,这也是为什么米德要让波托马克河军团一部在打下普罗维登斯之后,立刻全军转进伍斯特的原因。
可以说,攻打普罗维登斯,根本目的是为了调动波士顿的敌军,让英军无法准确摸准自己的战役企图,从而为自己赢得一丝时间。
一旦英军发觉普罗维登斯被攻陷,第一时间肯定考虑的是波士顿的防御,然后考虑的就是如何反攻,重新夺回普罗维登斯,从而无法在第一时间内考虑到伍斯特方向的英军。
这就给了联邦军一个时间差,让他们可以集中主力,从前后两个方向对伍斯特发动全面进攻,争取在三天之内拿下伍斯特,全歼这里的守军。
三天时间,是乔治.米德给自己制定的一个关键点,因为他预估到,英军要想全面了解到自己的战役企图,进而重新派重兵支援伍斯特,起码需要三天时间。
也就是说,三天时间就是生死时间,如果三天之内可以拿下伍斯特,歼灭这里的十万英军,那么这次进攻波士顿的计划就等于成功了一大半,接下来再进攻十万出头的波士顿英军,就好办多了。
相反,如果无法在三天内拿下伍斯特,让英军反应过来,及时派援军过来,那么集中兵力各个击破的目的就破产了,最后大家只能硬碰硬的来一场对攻。
一旦陷入那种硬碰硬的对攻局面,光靠雪兰多河军团跟波托马克河军团还是不够的,必须还得把正在加拿大地区进攻的詹姆斯河军团也调过来,那样的话,时间会越拖越就,很有可能就会出现极大的变数。
“速度与时间,就是这次军事行动计划的根本点。”乔治.米德这么对林肯道,“不管是期间的调动部队,还是真正发起进攻,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只有速度跟时间,才是这次行动能否成功的最关键要素。
要想成功,所有部队必须严格按照我的时间表行动,期间哪怕付出再大的牺牲也在所不惜,别说一比一,哪怕做到五比一的交换比,只要能及时有效的按照我的时间表运动到位,这场战役我们就赢定了。
一旦这场战役全面胜利,那么总统阁下您的战略企图也就达成了,不算加拿大,至少新英格兰会重新回到美利坚的怀抱中。”
“很好,就这么做吧。”林肯点点头,放下了手中的计划草案,抬头看向乔治.米德,“那么,为了成功实施这个计划,你需要我做什么呢?”
“权力,绝对的权力。”乔治.米德道,“我必须拥有绝对的调兵权,物资后勤也必须优先供应。”
“没问题,你的要求会得到满足的。”林肯轻轻一笑,“对了,你这个计划还没有名字吧,应该叫什么名字好呢?”
“这是我们的国运之战,而且速度是关键,所以……不如就叫白头鹰计划如何?”
“白头鹰计划?”林肯点了点头,“好吧,就叫白头鹰计划吧,但愿上帝能够继续保佑美利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