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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掰扯掰扯:老诚亲王住进来,在世宗爷手里坏了事;老庄亲王住进来,在高宗爷手里坏了事。之后一百多年,一直做御苑,倒是啥事也没有,到了老惇亲王住进来,又坏了——嘿,生不出儿子,绝了后!只好我来给他当儿子!”
宝鋆心里嘀咕:这个“荒唐王爷”,说起话来,可真是百无禁忌、没遮没拦啊。
还有,他既然已经过继了,难道不是应该叫绵恺“阿玛”吗?
惇王见他脸色微异,格格一笑,说道:“现在轮到我了——就因为说错了一句话,从咸丰十一年开始,一直闲废到现在!这他妈不是‘谁沾上谁倒霉’?”
所谓“说错了一句话”,是说那一年——咸丰十一年,惇王和肃顺吃酒的时候,不知道是借酒盖脸,还是真喝大了,说了句“老六要造反”。幸好其时肃顺是真的喝醉了,这句话,酒醒之后就不记得了。不然,难保肃顺不会拿这个大做恭王的文章。
为了这句话,祺祥政变后,慈禧和恭王,就不肯给惇王派正经差事了,这就是惇王口中的“一直闲废到现在”。
这个事情,过于敏感,宝鋆和恭王,又是极亲密的关系,惇王的抱怨,可不好随便接口。他正在踌躇,惇王的笑容已经变得狡黠:“怎么样,宝佩蘅?进来这个园子,跟我呆在一起,怕不怕呀?”
宝鋆嘿嘿一笑,说道:“王爷洪福齐天,百邪全避!我跟着王爷混,就能够蹭王爷的福气——怕他个鸟啊?”
惇王微微一愣,随即放声大笑:“怕他个鸟——好!不信邪才能办大事!宝佩蘅是条汉子!”
说罢,在宝鋆肩上重重一拍,说道:“走,进屋去!”
宝鋆给他拍得一哆嗦,心想:早听说这位王爷好武,手劲儿还真是不小!
进了古月堂,换了便服,开上席来。
主菜是一只热气腾腾的涮羊肉火锅,配菜不过萝卜、酱菜之属。宝鋆的家厨,饮馔极精,甚于王侯,这样的一顿饭,于他来说,就算“粗粝”了。但他晓得,惇王素来不讲究饮馔,有时候,几个芝麻饼,二两烧刀子,就能打发一顿。这样的羊肉火锅,在惇王府,就叫“丰盛”了。
因此箸起箸落,毫不犹豫,装出一副大快朵颐的样子。
惇王含笑说道:“粗茶淡饭,也不晓得你吃不吃得惯?不过,老六和你们那一伙,整的那些个精致玩意儿,我也实在是弄不来!”
宝鋆叹了口气,说道:“王爷这么说,真是叫我脸红。说句实在话,讲到问询民瘼,观风纳谣,举朝朱紫,哪一个比得上王爷?就如六爷,同样的天潢贵胄,可洞晓阛阓情态、体味民间疾苦,就及不上王爷!——说到底,都是这个‘精致’害的!”
惇王愣了一愣,随即笑道:“娘的,你这书包掉的,我差点不晓得你在说啥!不过,总算几句公道话!”
宝鋆的话,不算吹捧。
惇王秉性粗疏,但有一样好处,同人打交道,对方地位愈低,他愈没有架子。夏天,常常着一件粗葛布短褂子,光着胳膊,摇着一把大蒲扇,在什刹海边一坐,和谁都能聊到一起;冬天,裹件老羊皮袄,去北京城酒馆中最低等的“大酒缸”,和扛苦力的挤在一起,把覆盖在酒缸上的木板当做酒桌,喝烧刀子,吃汤爆肚。
谁也想不到,身边这个貌不起眼、满口俗俚的汉子,居然会是一位亲王!
在这种场合,什么奇奇怪怪的新闻都听得到,因此,说到“问询民瘼,观风纳谣”,“洞晓阛阓情态、体味民间疾苦”,这“举朝朱紫”,还真没有人比得上他。
惇王大大的喝了口酒,脸色慢慢阴沉下来,说道:“就像你说的,现在‘上头’,一门心思想的,就是怎么讨好宗室,普通旗人的苦楚,她——哼,她们哪里晓得?”
*(未完待续)
!我给你掰扯掰扯:老诚亲王住进来,在世宗爷手里坏了事;老庄亲王住进来,在高宗爷手里坏了事。之后一百多年,一直做御苑,倒是啥事也没有,到了老惇亲王住进来,又坏了——嘿,生不出儿子,绝了后!只好我来给他当儿子!”
宝鋆心里嘀咕:这个“荒唐王爷”,说起话来,可真是百无禁忌、没遮没拦啊。
还有,他既然已经过继了,难道不是应该叫绵恺“阿玛”吗?
惇王见他脸色微异,格格一笑,说道:“现在轮到我了——就因为说错了一句话,从咸丰十一年开始,一直闲废到现在!这他妈不是‘谁沾上谁倒霉’?”
所谓“说错了一句话”,是说那一年——咸丰十一年,惇王和肃顺吃酒的时候,不知道是借酒盖脸,还是真喝大了,说了句“老六要造反”。幸好其时肃顺是真的喝醉了,这句话,酒醒之后就不记得了。不然,难保肃顺不会拿这个大做恭王的文章。
为了这句话,祺祥政变后,慈禧和恭王,就不肯给惇王派正经差事了,这就是惇王口中的“一直闲废到现在”。
这个事情,过于敏感,宝鋆和恭王,又是极亲密的关系,惇王的抱怨,可不好随便接口。他正在踌躇,惇王的笑容已经变得狡黠:“怎么样,宝佩蘅?进来这个园子,跟我呆在一起,怕不怕呀?”
宝鋆嘿嘿一笑,说道:“王爷洪福齐天,百邪全避!我跟着王爷混,就能够蹭王爷的福气——怕他个鸟啊?”
惇王微微一愣,随即放声大笑:“怕他个鸟——好!不信邪才能办大事!宝佩蘅是条汉子!”
说罢,在宝鋆肩上重重一拍,说道:“走,进屋去!”
宝鋆给他拍得一哆嗦,心想:早听说这位王爷好武,手劲儿还真是不小!
进了古月堂,换了便服,开上席来。
主菜是一只热气腾腾的涮羊肉火锅,配菜不过萝卜、酱菜之属。宝鋆的家厨,饮馔极精,甚于王侯,这样的一顿饭,于他来说,就算“粗粝”了。但他晓得,惇王素来不讲究饮馔,有时候,几个芝麻饼,二两烧刀子,就能打发一顿。这样的羊肉火锅,在惇王府,就叫“丰盛”了。
因此箸起箸落,毫不犹豫,装出一副大快朵颐的样子。
惇王含笑说道:“粗茶淡饭,也不晓得你吃不吃得惯?不过,老六和你们那一伙,整的那些个精致玩意儿,我也实在是弄不来!”
宝鋆叹了口气,说道:“王爷这么说,真是叫我脸红。说句实在话,讲到问询民瘼,观风纳谣,举朝朱紫,哪一个比得上王爷?就如六爷,同样的天潢贵胄,可洞晓阛阓情态、体味民间疾苦,就及不上王爷!——说到底,都是这个‘精致’害的!”
惇王愣了一愣,随即笑道:“娘的,你这书包掉的,我差点不晓得你在说啥!不过,总算几句公道话!”
宝鋆的话,不算吹捧。
惇王秉性粗疏,但有一样好处,同人打交道,对方地位愈低,他愈没有架子。夏天,常常着一件粗葛布短褂子,光着胳膊,摇着一把大蒲扇,在什刹海边一坐,和谁都能聊到一起;冬天,裹件老羊皮袄,去北京城酒馆中最低等的“大酒缸”,和扛苦力的挤在一起,把覆盖在酒缸上的木板当做酒桌,喝烧刀子,吃汤爆肚。
谁也想不到,身边这个貌不起眼、满口俗俚的汉子,居然会是一位亲王!
在这种场合,什么奇奇怪怪的新闻都听得到,因此,说到“问询民瘼,观风纳谣”,“洞晓阛阓情态、体味民间疾苦”,这“举朝朱紫”,还真没有人比得上他。
惇王大大的喝了口酒,脸色慢慢阴沉下来,说道:“就像你说的,现在‘上头’,一门心思想的,就是怎么讨好宗室,普通旗人的苦楚,她——哼,她们哪里晓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