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千娇百媚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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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在床上,令人垂涎的身体压住我全身,像疯子一样一刻不停的吻我,我几乎以为自己会被她的吻憋死呢。
过了许久,她释放了我。我连滚带爬的从床上逃开,手脚并用,一寸寸的挪到门口。
她自言自语的说:“奇怪,你完全没有反应。你平时那些丑陋的欲·望到哪儿去啦?绝不可能是因为我的魅力不够,巴图·英格尔与安邦德的表现都足以说明一切。”
那可不一样,我的污言秽语和轻佻姿态也许属于您,但我的心和身体都属于轻蝉大人呀。
她又徐徐走到我身旁,俯身下来,对我说道:“其实,自从我逃离艾伦堡之后,我就一直想吻你了,面具。我想刚刚那样的放·纵,不至于会让我永远受到这样的诅咒吧。”
我不明白她这莫名其妙的冲动从何而来,但对我而言,这确实货真价实的灾难,因为我险些就沉溺于她的美·色与诱·惑之下了。
我说:“不,王子殿下,刚刚那不过是肢体之合,而非灵魂之交,那不会对您有丝毫影响,但您务必克制,须知纵·欲乃丧魂之先,违伦造乖张之行。您如果不加控制,总有一天,您会如同曼龙·英格尔那般成为野兽的。”
她失望的点点头,除下长袍,换上外套,站在窗边,望着窗外的景色,过了片刻,她说:“最后两个问题,第一,你需要多久才能找到那本书?”
我说:“我在血族猎人网站上见到过那本书,但它似乎已经被人买走了,这并不成问题,我可以请求张先生替我找到买家,我总有办法搞到一套的。”其实我压根儿用不着什么书,不过我得弄得神神秘秘,掩盖我那精妙而庞大的知识。
她又说:“第二个问题...在艾伦堡的地下,在真实之眼城堡之中,我被曼龙·英格尔噬魂的时候,我在灵魂战场上见到过你,你知道那是为什么吗?”
我心中一团乱麻,觉得记忆之门咔咔作响,岌岌可危,好不容易凝聚精神,摆脱困境,我斟酌着问:“我能问问在那个地方,我做了些什么吗?”
她激动的说:“如果不是你,我现在已经不复存在,我的灵魂将被曼龙·英格尔吞噬,我也无法在这儿对你说话、与你亲吻了。你,或者说那个你的形象,救了我的命,简直...简直像是我的救世主一样。”
我恭敬的鞠躬说:“如若那般,在下不胜荣幸。不过梦境之中,万物无固,变化万千,也许您曾经听去过在下的某些建议,因而认定在下实有拙智,可以在危急时刻,稍尽绵薄之力,故而在梦境里幻化出在下的身形,也未可知。”
她深深吸了口气,似乎对这样循规蹈矩、不露情绪的答案有些失望,她挥挥手,命我退下,我依照她所说的做了。
我折腾了大半夜,身心俱受煎熬,小兄弟一直被我死死压抑,此刻忽然如绝峰剑催,矫然突起,我哀叹一声,忽然意识到我浪费了多么可贵的机会,此刻恨不得狠狠抽自己嘴巴。
我望着空空荡荡的豪宅,拖着*般的躯体,迈着沉重的脚步,偷偷摸摸的走入一旁的厕所,卷起纸巾,将颤抖的手伸向了难以启齿的地方。
第二天一早,我从自己床上醒来,凑到轻蝉大人的床前,让她吸饱了我的血。对于血族和尸鬼而言,这是一种加深感情的惯例,一种相当于晨间亲吻的神圣仪式,也是尸鬼对主人忠诚的象征。
或者说,这相当于人类之间的媾·和。啊呀,我怎么能说出这么不知廉耻的话呢?于是我连忙从轻蝉大人身旁跑开了。
当我做完这一切,我打开电脑,开始寻找那本《炼金术士》云云的书。
正如我所说,此书并非关键,但我既然想起它来,便想将它搞到手,我一直有着近乎痴狂的藏书欲,以往受困于贫穷,未能得偿所愿,此刻摆脱清贫,自当贯彻生平志愿。
而且那本书是一本原版珍藏本,由赫尔墨斯手写而成,非常值钱,据说是用神秘的魔法从中世纪一直保留至今的。如果它不仅仅在血族和血族猎人之间流传,而出现在黑市上的话,它的价格甚至可以买下整个下洋图书馆的藏书。但既然我打着替王子疗伤的幌子,我所花费的资金都将由缇丰王子买单,这有钱而无知的人啊,别怪我揩你油水,占你便宜。
不出所料,那本书已经被人买走了。卖家的资料无从得知,买家也隐瞒了身份。我抹去眼角流下的眼泪,一咬牙,想:甭管坑蒙拐骗,定要将它夺到手中。
于是我拨通了挚友先生的电话。
注释:
占据大脑——血族的训诫之力,通常由梵卓族系独占,他们可以通过魔血之力而奴役任何凡人,凡人可以试图抵抗,但这么做通常是徒劳的。面具认为这并非是催眠术,而是类似于低级的律令真名。
变幻形体——血族的训诫之力,通常由刚格尔族系独占,他们可以改变形态,化作乌鸦、老鼠、狼、蝙蝠等等动物,甚至化作体内野兽的外形,如同小型的狼人。
召唤动物——血族的训诫之力,通常由刚格尔族系独占,他们可以召唤动物,作为自己的奴仆,比如老鼠、乌鸦、蝙蝠、幽灵狼等。
扔在床上,令人垂涎的身体压住我全身,像疯子一样一刻不停的吻我,我几乎以为自己会被她的吻憋死呢。
过了许久,她释放了我。我连滚带爬的从床上逃开,手脚并用,一寸寸的挪到门口。
她自言自语的说:“奇怪,你完全没有反应。你平时那些丑陋的欲·望到哪儿去啦?绝不可能是因为我的魅力不够,巴图·英格尔与安邦德的表现都足以说明一切。”
那可不一样,我的污言秽语和轻佻姿态也许属于您,但我的心和身体都属于轻蝉大人呀。
她又徐徐走到我身旁,俯身下来,对我说道:“其实,自从我逃离艾伦堡之后,我就一直想吻你了,面具。我想刚刚那样的放·纵,不至于会让我永远受到这样的诅咒吧。”
我不明白她这莫名其妙的冲动从何而来,但对我而言,这确实货真价实的灾难,因为我险些就沉溺于她的美·色与诱·惑之下了。
我说:“不,王子殿下,刚刚那不过是肢体之合,而非灵魂之交,那不会对您有丝毫影响,但您务必克制,须知纵·欲乃丧魂之先,违伦造乖张之行。您如果不加控制,总有一天,您会如同曼龙·英格尔那般成为野兽的。”
她失望的点点头,除下长袍,换上外套,站在窗边,望着窗外的景色,过了片刻,她说:“最后两个问题,第一,你需要多久才能找到那本书?”
我说:“我在血族猎人网站上见到过那本书,但它似乎已经被人买走了,这并不成问题,我可以请求张先生替我找到买家,我总有办法搞到一套的。”其实我压根儿用不着什么书,不过我得弄得神神秘秘,掩盖我那精妙而庞大的知识。
她又说:“第二个问题...在艾伦堡的地下,在真实之眼城堡之中,我被曼龙·英格尔噬魂的时候,我在灵魂战场上见到过你,你知道那是为什么吗?”
我心中一团乱麻,觉得记忆之门咔咔作响,岌岌可危,好不容易凝聚精神,摆脱困境,我斟酌着问:“我能问问在那个地方,我做了些什么吗?”
她激动的说:“如果不是你,我现在已经不复存在,我的灵魂将被曼龙·英格尔吞噬,我也无法在这儿对你说话、与你亲吻了。你,或者说那个你的形象,救了我的命,简直...简直像是我的救世主一样。”
我恭敬的鞠躬说:“如若那般,在下不胜荣幸。不过梦境之中,万物无固,变化万千,也许您曾经听去过在下的某些建议,因而认定在下实有拙智,可以在危急时刻,稍尽绵薄之力,故而在梦境里幻化出在下的身形,也未可知。”
她深深吸了口气,似乎对这样循规蹈矩、不露情绪的答案有些失望,她挥挥手,命我退下,我依照她所说的做了。
我折腾了大半夜,身心俱受煎熬,小兄弟一直被我死死压抑,此刻忽然如绝峰剑催,矫然突起,我哀叹一声,忽然意识到我浪费了多么可贵的机会,此刻恨不得狠狠抽自己嘴巴。
我望着空空荡荡的豪宅,拖着*般的躯体,迈着沉重的脚步,偷偷摸摸的走入一旁的厕所,卷起纸巾,将颤抖的手伸向了难以启齿的地方。
第二天一早,我从自己床上醒来,凑到轻蝉大人的床前,让她吸饱了我的血。对于血族和尸鬼而言,这是一种加深感情的惯例,一种相当于晨间亲吻的神圣仪式,也是尸鬼对主人忠诚的象征。
或者说,这相当于人类之间的媾·和。啊呀,我怎么能说出这么不知廉耻的话呢?于是我连忙从轻蝉大人身旁跑开了。
当我做完这一切,我打开电脑,开始寻找那本《炼金术士》云云的书。
正如我所说,此书并非关键,但我既然想起它来,便想将它搞到手,我一直有着近乎痴狂的藏书欲,以往受困于贫穷,未能得偿所愿,此刻摆脱清贫,自当贯彻生平志愿。
而且那本书是一本原版珍藏本,由赫尔墨斯手写而成,非常值钱,据说是用神秘的魔法从中世纪一直保留至今的。如果它不仅仅在血族和血族猎人之间流传,而出现在黑市上的话,它的价格甚至可以买下整个下洋图书馆的藏书。但既然我打着替王子疗伤的幌子,我所花费的资金都将由缇丰王子买单,这有钱而无知的人啊,别怪我揩你油水,占你便宜。
不出所料,那本书已经被人买走了。卖家的资料无从得知,买家也隐瞒了身份。我抹去眼角流下的眼泪,一咬牙,想:甭管坑蒙拐骗,定要将它夺到手中。
于是我拨通了挚友先生的电话。
注释:
占据大脑——血族的训诫之力,通常由梵卓族系独占,他们可以通过魔血之力而奴役任何凡人,凡人可以试图抵抗,但这么做通常是徒劳的。面具认为这并非是催眠术,而是类似于低级的律令真名。
变幻形体——血族的训诫之力,通常由刚格尔族系独占,他们可以改变形态,化作乌鸦、老鼠、狼、蝙蝠等等动物,甚至化作体内野兽的外形,如同小型的狼人。
召唤动物——血族的训诫之力,通常由刚格尔族系独占,他们可以召唤动物,作为自己的奴仆,比如老鼠、乌鸦、蝙蝠、幽灵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