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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郎兄弟,我,我跟你说啊……”
这个时候,红七和梅书瀚已经离开了原来相遇的地方。他们现在在一处空旷的高地,坐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头。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酒香,岩石上,还摆着数碟下酒的小菜,往下看,正好看到云蒸霞蔚,美得惊心动魄的杏花湖。
如斯美景,再加上如此出众的两位少年郎,潇洒地畅饮,简直可以画一副春日游的图画了。
不过,美丽的外皮之下,事情的真相,往往就没有那么美好了。
看着满脸红晕,醉眼朦胧,说话都开始大着舌头的梅书瀚,红七暗忖,火候应该也差不多了。
她就不经意地把话题转到了琼花宴的众女身上,然后,又不着痕迹地提到了她自个儿。说是这几日听人说,那红七是如何地没法,这样的佳人,只恨他不过是个微末贫寒学子,却是无缘得以一见,实为终身之憾云云。
边说边观察着梅书瀚的脸色,果然,就见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红七就又加大了夸奖的力度,果然,没有说几句,梅书瀚就爆了。
“那个毒妇!”
啪啪啪,不需要红七再多费心,梅书瀚就像竹筒筛豆子似的,三下五除二,一股脑儿就给红七全倒出来了。这话套的实在是太容易了,倒搞得红七心里颇不好意思地有那么点反省,难道她真的是这么阴险腹黑的银?阴险腹黑的银?
只不过,这么一点点儿小小的反省,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因为红七想起了以前一起执行任务的血狼所说的话,她这个人,实在是太妇人之仁了。
所以,她怎么称得上阴险腹黑呢?
一定是梅书瀚这少年的爽朗指数太高了,差不多到了缺心眼的程度,才这么容易就被一个不过刚刚见面,不知底细的人差不多连八代祖宗都套出来了。
唉,这头脑,这防备心。亏得是在古代,若是在现代,定是从事人口贩卖行业的人们的首选啊,只怕,不知被卖了多少次了。在现代,连五六岁的小孩子都比他强。
所以,这同她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顺便说明一下,血狼说这话时,红七正用枪指着目标任务的脑袋,要他交出密码。不过,目标十分坚决,视死如归,坚决不肯。红七联系了也在这个城市执行任务的狐狸,准备以一个约会的代价请他帮这个忙。而血狼建议的解决办法是,立马去将那家伙熟睡的老妈妻子儿子女儿们全抓了过来,问一句,就崩一个。其中,那两个大些的孩子还不到十岁,小的有一个才刚满月。血狼选择的第一个对象,就是那个才满月的孩子。
这样的事情,就在一个月之前,血狼单独执行一个任务,碰到一个硬茬子,他就曾经这么做过,当着那人的前,将他不满一岁人女儿扔下了楼。效果,十分不错。那个死硬派,立马就招了,效率极高。
当狐狸说他实在是毫无人性,要选也不该选这么小的孩子的时候。
血狼回答,他这既节约了目标的养育成本,又节省他的时间,这么一举两得,皆大欢喜的事儿,为什么不做?
对红七的这种低效率的行为方式,血狼显然极为不屑。
一想到血狼,红七立马感觉到自己实在是太善良了。
阴险腹黑?
笑话吗?
对难得产生的这么一点不好意思,红也七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做完了心里建设,消化完毕。然后,眼皮也不眨一下地继续引导梅书瀚往下说。没一会儿,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搞得一清二楚了。
原来,梅书瀚有一个师兄,名字叫做容若,为人最好不过,和梅书瀚同在书院里上学的时候,十分照顾于他,同他的关系极好,虽不是亲兄弟,感情却胜过亲兄弟。
容若率先完成学业,离开了书院,但两人的感情并没有因此而生疏了,书信往来十分频繁。梅书瀚有什么事儿就算不告诉爹娘也都会告诉容若,容若有什么事儿,也从来不瞒着梅书瀚。
后来,容若不知怎么地,认识了红七,两人一见钟情,私定终身。当然,这个红七不是现在的红七就是了。容若给梅书瀚写信说,认识了红七,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事情,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梅书瀚从来没有见到过向来温文内敛的师兄如此高兴过,他甚至说,过几天,他就去向红家提亲。红家自然是不可能把女儿嫁给容若的。后来没有过多久,红七就被红家许给了周家三公子。容若开始还以为是红家定下的亲事,红七其实是不愿意的。结果,后来红七却再也不来见他了,并且,十分绝情地说,她以前不过是耍着他玩的,根本就没有真的喜欢过他,请他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情,诋毁她的清誉了。
之后,两人就断绝了往来。
后来,容若一天一天地消瘦,有一天,他的书童在离家不远的河岸上,发现了容若的鞋子。他竟然投河自尽了。... -->>
“佳郎兄弟,我,我跟你说啊……”
这个时候,红七和梅书瀚已经离开了原来相遇的地方。他们现在在一处空旷的高地,坐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头。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酒香,岩石上,还摆着数碟下酒的小菜,往下看,正好看到云蒸霞蔚,美得惊心动魄的杏花湖。
如斯美景,再加上如此出众的两位少年郎,潇洒地畅饮,简直可以画一副春日游的图画了。
不过,美丽的外皮之下,事情的真相,往往就没有那么美好了。
看着满脸红晕,醉眼朦胧,说话都开始大着舌头的梅书瀚,红七暗忖,火候应该也差不多了。
她就不经意地把话题转到了琼花宴的众女身上,然后,又不着痕迹地提到了她自个儿。说是这几日听人说,那红七是如何地没法,这样的佳人,只恨他不过是个微末贫寒学子,却是无缘得以一见,实为终身之憾云云。
边说边观察着梅书瀚的脸色,果然,就见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红七就又加大了夸奖的力度,果然,没有说几句,梅书瀚就爆了。
“那个毒妇!”
啪啪啪,不需要红七再多费心,梅书瀚就像竹筒筛豆子似的,三下五除二,一股脑儿就给红七全倒出来了。这话套的实在是太容易了,倒搞得红七心里颇不好意思地有那么点反省,难道她真的是这么阴险腹黑的银?阴险腹黑的银?
只不过,这么一点点儿小小的反省,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因为红七想起了以前一起执行任务的血狼所说的话,她这个人,实在是太妇人之仁了。
所以,她怎么称得上阴险腹黑呢?
一定是梅书瀚这少年的爽朗指数太高了,差不多到了缺心眼的程度,才这么容易就被一个不过刚刚见面,不知底细的人差不多连八代祖宗都套出来了。
唉,这头脑,这防备心。亏得是在古代,若是在现代,定是从事人口贩卖行业的人们的首选啊,只怕,不知被卖了多少次了。在现代,连五六岁的小孩子都比他强。
所以,这同她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顺便说明一下,血狼说这话时,红七正用枪指着目标任务的脑袋,要他交出密码。不过,目标十分坚决,视死如归,坚决不肯。红七联系了也在这个城市执行任务的狐狸,准备以一个约会的代价请他帮这个忙。而血狼建议的解决办法是,立马去将那家伙熟睡的老妈妻子儿子女儿们全抓了过来,问一句,就崩一个。其中,那两个大些的孩子还不到十岁,小的有一个才刚满月。血狼选择的第一个对象,就是那个才满月的孩子。
这样的事情,就在一个月之前,血狼单独执行一个任务,碰到一个硬茬子,他就曾经这么做过,当着那人的前,将他不满一岁人女儿扔下了楼。效果,十分不错。那个死硬派,立马就招了,效率极高。
当狐狸说他实在是毫无人性,要选也不该选这么小的孩子的时候。
血狼回答,他这既节约了目标的养育成本,又节省他的时间,这么一举两得,皆大欢喜的事儿,为什么不做?
对红七的这种低效率的行为方式,血狼显然极为不屑。
一想到血狼,红七立马感觉到自己实在是太善良了。
阴险腹黑?
笑话吗?
对难得产生的这么一点不好意思,红也七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做完了心里建设,消化完毕。然后,眼皮也不眨一下地继续引导梅书瀚往下说。没一会儿,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搞得一清二楚了。
原来,梅书瀚有一个师兄,名字叫做容若,为人最好不过,和梅书瀚同在书院里上学的时候,十分照顾于他,同他的关系极好,虽不是亲兄弟,感情却胜过亲兄弟。
容若率先完成学业,离开了书院,但两人的感情并没有因此而生疏了,书信往来十分频繁。梅书瀚有什么事儿就算不告诉爹娘也都会告诉容若,容若有什么事儿,也从来不瞒着梅书瀚。
后来,容若不知怎么地,认识了红七,两人一见钟情,私定终身。当然,这个红七不是现在的红七就是了。容若给梅书瀚写信说,认识了红七,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事情,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梅书瀚从来没有见到过向来温文内敛的师兄如此高兴过,他甚至说,过几天,他就去向红家提亲。红家自然是不可能把女儿嫁给容若的。后来没有过多久,红七就被红家许给了周家三公子。容若开始还以为是红家定下的亲事,红七其实是不愿意的。结果,后来红七却再也不来见他了,并且,十分绝情地说,她以前不过是耍着他玩的,根本就没有真的喜欢过他,请他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情,诋毁她的清誉了。
之后,两人就断绝了往来。
后来,容若一天一天地消瘦,有一天,他的书童在离家不远的河岸上,发现了容若的鞋子。他竟然投河自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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