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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越狱准备
而博士的好奇心同时也救了他们,这张卡因为是在电脑里找到的,当局无法确定是否有备份留在其他人手里或者隐藏在网络上的某个地方,杀了这两个人,如果以后出现问题,那负责这份机密的人和机构就会被判定泄密,所以,两个倒霉蛋最终保全了性命被投入了永远也无法接触外界的阿布诺斯克监狱服刑。在这两个家伙进监狱之前,有人曾经告诫过他们,无论是外面还是里面,只要卡上的机密有泄露,他们就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枪决。
每次说到这里的时候,胖子都发现博士有些心神不宁,尽管他矢口否认自己看过那份机密资料并进行过备分,但胖子从他的神色里可以肯定,这家伙绝对知道一些东西。
其他的人也是各有一段经历,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共同的地方,那就是这些家伙都是一帮倒霉蛋。包括雷克斯,这家伙在斗殴中失手杀了一个人又被现场抓住,被判了四十年徒刑,原本是送到另一个监狱的,可因为刚好那个监狱发生暴动,雷克斯就被就近送进了阿布诺斯克监狱,直到现在也没转走,竟然在这里生根了。
胖子感觉很欣慰,原来自己不是唯一的倒霉蛋,在这个监狱里,比自己倒霉的家伙比比皆是。这些倒霉蛋,个个都有一万个理由不被投入这个恐怖的监狱,但是,偏偏他们就被投入了这里,所以,在监狱里,讨论得最多的话题就是自由。
这个话题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讨论着,一般是回忆,如偷儿和雷克斯,回忆峥嵘岁月。而博士小灵通等人。则是憧憬,期待着有一天加查林帝国彻底赢得战争,然后皇帝宣布大赦。最悲观的是大飞机,这个以飚车撞死贵族的罪名入狱的家伙的估计是,联邦最终占领坦维尔,在占领军到达之前,大家一起被处死,获得绝对地自由。
另一种几乎每一个犯人都想象过的获得自由的方式。就是越狱。
越狱,对于犯人们来说,并不是一个禁忌话题。恰恰相反,这个话题总是能引来热烈的讨论,每一个人都会对这个技术活儿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毕竟阿布诺斯克监狱自加查林帝国成立以来,还从来没有人成功地从这里逃出去。若是能成为第一个从阿布诺斯克监狱逃出去的人,就算最后被打死。这一个名垂青史的机会,还是让这些被判处的平均刑期超过八十年地亡命之徒们大有兴趣。
每过两三年,阿布诺斯克监狱总会有人以各种各样地方式尝试着越狱。最成功的一个家伙,是住在监狱最地层的一个前陆军工程兵。他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从厕所的马桶下面。挖出了一条长达一公里的地道,工程之浩大精细,堪称人类单人挖掘地道史上的杰作!上千土方,被他用水润湿后一点点挤进只可通一人的地道旁边地土壤里。既牢固又美观。结果,当最后他和囚室里的另外三个人一起通过地道,向上挖掘出地面的时候,才发现,监狱恰好在地道前面新安装了一道电网。
防护网之内出现生物信号,会被生物雷达立即捕捉到,所以,这个倒霉的工程兵没能创造历史。他在警卫赶来之前,就发狂地冲上电网,把自己烧成了焦碳。虽然如此,这个焦碳还是最接近于成功越狱的人,所以,在监狱地越狱排行榜上,他一直稳居第一。他留下的那个地道,监狱方派了二十多个工人花了好长时间才填实。
而在越狱榜末尾的一个家伙。则是在放风的时候。看见监狱大门开启,放一队运输车辆进来。这个极度向往自由地家伙直接向大门冲去。可惜,刚刚越过警戒线,他就被击毙了。算是所有越狱者中最勇敢最疯狂也是最愚蠢的一个。
对阿布诺斯克监狱的这些老死也无法出狱的亡命之徒来说,就算不能真的越狱,嘴里说说,讨论一下可行性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就如同在做一道有着无数解答方式的数学题或逻辑推理题,结果并不重要,享受的,是思考解答地那个过程。
就连平日里放风的时候,安德烈也会对越狱的话题发表些意见。总的来说,在阿布诺斯克监狱里,越狱是大家打发时间引起讨论甚至辩论地好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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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越狱准备
而博士的好奇心同时也救了他们,这张卡因为是在电脑里找到的,当局无法确定是否有备份留在其他人手里或者隐藏在网络上的某个地方,杀了这两个人,如果以后出现问题,那负责这份机密的人和机构就会被判定泄密,所以,两个倒霉蛋最终保全了性命被投入了永远也无法接触外界的阿布诺斯克监狱服刑。在这两个家伙进监狱之前,有人曾经告诫过他们,无论是外面还是里面,只要卡上的机密有泄露,他们就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枪决。
每次说到这里的时候,胖子都发现博士有些心神不宁,尽管他矢口否认自己看过那份机密资料并进行过备分,但胖子从他的神色里可以肯定,这家伙绝对知道一些东西。
其他的人也是各有一段经历,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共同的地方,那就是这些家伙都是一帮倒霉蛋。包括雷克斯,这家伙在斗殴中失手杀了一个人又被现场抓住,被判了四十年徒刑,原本是送到另一个监狱的,可因为刚好那个监狱发生暴动,雷克斯就被就近送进了阿布诺斯克监狱,直到现在也没转走,竟然在这里生根了。
胖子感觉很欣慰,原来自己不是唯一的倒霉蛋,在这个监狱里,比自己倒霉的家伙比比皆是。这些倒霉蛋,个个都有一万个理由不被投入这个恐怖的监狱,但是,偏偏他们就被投入了这里,所以,在监狱里,讨论得最多的话题就是自由。
这个话题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讨论着,一般是回忆,如偷儿和雷克斯,回忆峥嵘岁月。而博士小灵通等人。则是憧憬,期待着有一天加查林帝国彻底赢得战争,然后皇帝宣布大赦。最悲观的是大飞机,这个以飚车撞死贵族的罪名入狱的家伙的估计是,联邦最终占领坦维尔,在占领军到达之前,大家一起被处死,获得绝对地自由。
另一种几乎每一个犯人都想象过的获得自由的方式。就是越狱。
越狱,对于犯人们来说,并不是一个禁忌话题。恰恰相反,这个话题总是能引来热烈的讨论,每一个人都会对这个技术活儿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毕竟阿布诺斯克监狱自加查林帝国成立以来,还从来没有人成功地从这里逃出去。若是能成为第一个从阿布诺斯克监狱逃出去的人,就算最后被打死。这一个名垂青史的机会,还是让这些被判处的平均刑期超过八十年地亡命之徒们大有兴趣。
每过两三年,阿布诺斯克监狱总会有人以各种各样地方式尝试着越狱。最成功的一个家伙,是住在监狱最地层的一个前陆军工程兵。他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从厕所的马桶下面。挖出了一条长达一公里的地道,工程之浩大精细,堪称人类单人挖掘地道史上的杰作!上千土方,被他用水润湿后一点点挤进只可通一人的地道旁边地土壤里。既牢固又美观。结果,当最后他和囚室里的另外三个人一起通过地道,向上挖掘出地面的时候,才发现,监狱恰好在地道前面新安装了一道电网。
防护网之内出现生物信号,会被生物雷达立即捕捉到,所以,这个倒霉的工程兵没能创造历史。他在警卫赶来之前,就发狂地冲上电网,把自己烧成了焦碳。虽然如此,这个焦碳还是最接近于成功越狱的人,所以,在监狱地越狱排行榜上,他一直稳居第一。他留下的那个地道,监狱方派了二十多个工人花了好长时间才填实。
而在越狱榜末尾的一个家伙。则是在放风的时候。看见监狱大门开启,放一队运输车辆进来。这个极度向往自由地家伙直接向大门冲去。可惜,刚刚越过警戒线,他就被击毙了。算是所有越狱者中最勇敢最疯狂也是最愚蠢的一个。
对阿布诺斯克监狱的这些老死也无法出狱的亡命之徒来说,就算不能真的越狱,嘴里说说,讨论一下可行性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就如同在做一道有着无数解答方式的数学题或逻辑推理题,结果并不重要,享受的,是思考解答地那个过程。
就连平日里放风的时候,安德烈也会对越狱的话题发表些意见。总的来说,在阿布诺斯克监狱里,越狱是大家打发时间引起讨论甚至辩论地好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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