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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嗯!”秋叶拼命点头。
“唉!”朱元璋深深地叹了口气,像那种“看吧,我就说过马千九是来杀你的”这种废话,他没有说,说这种话只能一方面用来炫耀自己有先见之明,第二方面就是惹人厌,对于已经发生了的事,却不会有任何帮助。
他也没有那种不肯救人的心理,虽然张樱仙想逃才受的伤,但她想逃是很正常的,不想逃才是怪事,朱元璋根本不存在要不要原谅她的想法。
他深深地皱起了眉头道:“我统计过山寨里的人员,咱们寨子里没有大夫!”
“没大夫?”秋叶吃了一惊。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道:“跟着咱们来造反的,都是穷人,活不下去的穷人,哪有大夫穷得活不下去的道理?”
秋叶听了这话,顿时噎住了。没错,凡是上了这座山来造反的人,哪个不是没饭吃了活不下去才来的?但是大夫这种职业,不论走到哪里都饿不死,怎么可能跟着上山来?她吓得连眼泪都忘了流,一下子呆住了:“那小姐怎么办?”
“只有让我来死马当活马医了!”
“啊?”秋叶又吃了一惊:“朱八哥,您还会治伤?”
“嗯,若是治病,我不太会,但若是治伤,我倒是略知一二。”朱元璋随口答了一句,在上辈子开创霸业的漫漫征途中,他曾经历过无数刀锋与战火的洗礼,曾经从战友或者敌人的尸山血海中走过,见到过无数人受伤治愈的过程,虽然他不是大夫,但是对于大夫治疗刀伤入腹的手段,是熟得不能再熟了。中国有句古话,久病成医,大致上意思也差不了太多。
“先让我看看伤口吧。”朱元璋让秋叶把张樱仙平放在他的床上,然后伸手去扯张樱仙的衣服,想把衣服翻开,看看里面的伤口是什么样子。
不过好玩的事情发生了,张樱仙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伸出了一只手,紧紧地拽着自己的衣服,不让他掀开。她的身体由于失血,其实已经软瘫了,但就算如此,她仍然把全身所有的力气留给了自己的右手,这一只手就拽在衣角上,手背因为用力,使得青筋凸起,在洁白的肌肤衬托下,显得分外的妖异。
“男……女授……受……不清……”张樱仙艰难地道:“不要……你看伤……”
“瞎扯蛋!”朱元璋毫无怜香惜玉之情,伸手一挥,拍打在她的手臂上,把她最后的这点力气给打散了:“生死事大,为了求生,脱掉拖沓的长裙,裸露着半个身子,手提双刀杀入千军万马的女人我也见过,哪有你这么麻烦的?”
他用双手抓住了张樱仙伤口旁边的衣服,这里的衣服已经完全被鲜血浸透了,由于耽搁了一小会儿时间,有些血迹已经干了,沉沉又粘粘的,朱元璋双手一分,咔嚓一声裂帛之声,张樱仙的衣服从腹部到胸口,被撕开了一道大口子。
张樱仙挣扎无效,只好痛苦地闭上了眼,她刚才受了重伤都没哭,现在衣服被撕破,眼角却流出了两道晶莹的泪珠,顺着脸庞滑下。
只见她的腹部偏上一点点位置,破了一个洞,鲜血还在不停地向外流,破洞旁边的肌肤雪白晶莹如玉,毕竟她以前是县令家的小姐,不用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所以这皮肤真的比普通女人好了几倍不止。
朱元璋才没心情看她的皮肤呢,他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怎么看都漂亮,例如马大脚那样的大脚姑娘,他会觉得极美。但对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就算国sè天香,他也觉得有如骷髅。
他的眼光落在伤口上,并没有仔细地去看,经验就告诉他,这一刀扎得不算深,不论是出血量,还是伤口的形状,都不是正正经经的凶器造成的,因为这年头的兵器,大多数带着倒勾,锯齿一类要人命的玩意儿,但是张樱仙腹上这一刀,却并没有出现伤口大面积撕坏的情况,证明对方的凶器并不专业。
“看这伤口的样子,像是剪刀捅的?”朱元璋皱起眉头问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秋叶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看一眼伤口就能看出来是什么刀捅的,这也太神了。
上辈子朱元璋见识过的刀伤,何止千千万万,这点本事算个啥?他没理会秋叶,只是沉声道:“夏枯草放在口中嚼烂,然后敷在伤处即可治外伤,使其止血结痂。内伤嘛……刀伤半指深,淤血腹中……我想想……嗯……大麻仁三升、葱白十四枚,捣烂,加水九升煮成一升半,一次服完,血出即愈……”
/> “嗯嗯!”秋叶拼命点头。
“唉!”朱元璋深深地叹了口气,像那种“看吧,我就说过马千九是来杀你的”这种废话,他没有说,说这种话只能一方面用来炫耀自己有先见之明,第二方面就是惹人厌,对于已经发生了的事,却不会有任何帮助。
他也没有那种不肯救人的心理,虽然张樱仙想逃才受的伤,但她想逃是很正常的,不想逃才是怪事,朱元璋根本不存在要不要原谅她的想法。
他深深地皱起了眉头道:“我统计过山寨里的人员,咱们寨子里没有大夫!”
“没大夫?”秋叶吃了一惊。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道:“跟着咱们来造反的,都是穷人,活不下去的穷人,哪有大夫穷得活不下去的道理?”
秋叶听了这话,顿时噎住了。没错,凡是上了这座山来造反的人,哪个不是没饭吃了活不下去才来的?但是大夫这种职业,不论走到哪里都饿不死,怎么可能跟着上山来?她吓得连眼泪都忘了流,一下子呆住了:“那小姐怎么办?”
“只有让我来死马当活马医了!”
“啊?”秋叶又吃了一惊:“朱八哥,您还会治伤?”
“嗯,若是治病,我不太会,但若是治伤,我倒是略知一二。”朱元璋随口答了一句,在上辈子开创霸业的漫漫征途中,他曾经历过无数刀锋与战火的洗礼,曾经从战友或者敌人的尸山血海中走过,见到过无数人受伤治愈的过程,虽然他不是大夫,但是对于大夫治疗刀伤入腹的手段,是熟得不能再熟了。中国有句古话,久病成医,大致上意思也差不了太多。
“先让我看看伤口吧。”朱元璋让秋叶把张樱仙平放在他的床上,然后伸手去扯张樱仙的衣服,想把衣服翻开,看看里面的伤口是什么样子。
不过好玩的事情发生了,张樱仙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伸出了一只手,紧紧地拽着自己的衣服,不让他掀开。她的身体由于失血,其实已经软瘫了,但就算如此,她仍然把全身所有的力气留给了自己的右手,这一只手就拽在衣角上,手背因为用力,使得青筋凸起,在洁白的肌肤衬托下,显得分外的妖异。
“男……女授……受……不清……”张樱仙艰难地道:“不要……你看伤……”
“瞎扯蛋!”朱元璋毫无怜香惜玉之情,伸手一挥,拍打在她的手臂上,把她最后的这点力气给打散了:“生死事大,为了求生,脱掉拖沓的长裙,裸露着半个身子,手提双刀杀入千军万马的女人我也见过,哪有你这么麻烦的?”
他用双手抓住了张樱仙伤口旁边的衣服,这里的衣服已经完全被鲜血浸透了,由于耽搁了一小会儿时间,有些血迹已经干了,沉沉又粘粘的,朱元璋双手一分,咔嚓一声裂帛之声,张樱仙的衣服从腹部到胸口,被撕开了一道大口子。
张樱仙挣扎无效,只好痛苦地闭上了眼,她刚才受了重伤都没哭,现在衣服被撕破,眼角却流出了两道晶莹的泪珠,顺着脸庞滑下。
只见她的腹部偏上一点点位置,破了一个洞,鲜血还在不停地向外流,破洞旁边的肌肤雪白晶莹如玉,毕竟她以前是县令家的小姐,不用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所以这皮肤真的比普通女人好了几倍不止。
朱元璋才没心情看她的皮肤呢,他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怎么看都漂亮,例如马大脚那样的大脚姑娘,他会觉得极美。但对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就算国sè天香,他也觉得有如骷髅。
他的眼光落在伤口上,并没有仔细地去看,经验就告诉他,这一刀扎得不算深,不论是出血量,还是伤口的形状,都不是正正经经的凶器造成的,因为这年头的兵器,大多数带着倒勾,锯齿一类要人命的玩意儿,但是张樱仙腹上这一刀,却并没有出现伤口大面积撕坏的情况,证明对方的凶器并不专业。
“看这伤口的样子,像是剪刀捅的?”朱元璋皱起眉头问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秋叶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看一眼伤口就能看出来是什么刀捅的,这也太神了。
上辈子朱元璋见识过的刀伤,何止千千万万,这点本事算个啥?他没理会秋叶,只是沉声道:“夏枯草放在口中嚼烂,然后敷在伤处即可治外伤,使其止血结痂。内伤嘛……刀伤半指深,淤血腹中……我想想……嗯……大麻仁三升、葱白十四枚,捣烂,加水九升煮成一升半,一次服完,血出即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