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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的女性,更严格点说,应该是那个时代的女学生。青青校园,短发飞扬,黑布鞋、白棉袜,黑褶裙,白衣衫。她们刚从旧时代走出,理想、激情、信仰、才华、尊严、独立以及骄傲,一样不缺。在我看来,几千年以来的所有女性,都应该将她们视为自己的偶像……”
“不过,这个时代的女性并不适合做伴侣。因为理想或者信仰,她们有时候过于文青和激烈,想做她们背后的男人,你得做好牺牲的准备。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选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的女性,开启印象词的话,应该是白衬衫、蓝牛仔、帆布鞋、单车,以及单车后座上飘扬在风中的长发,或者马尾辫。在我看来,她们是将知性与青春结合的最完美的女性,她们从不做作,自然而单纯,并且相信世上有真爱。她们并不古板,有时候也会调皮甚至玩一些暧昧的游戏,但是,她们却会将贞洁当做最好的礼物留给自己的丈夫。”
……麦穗放下电话的时候气的牙根痒痒,特么的小秃驴,说一句你最喜欢本世纪某个智慧与美貌并重的学姐,你会死呀!
麦穗在千里之外的某个城市里咬牙切齿,恨不得扎个草人拼命地戳,而放下手机的莫言同样有些烦恼……今天是试用合同的最后一天,难道还要再次续签?
莫言到慈和医院已经半年,为期三个月的试用合同已经签过两份。按照规定,他要么转正,和慈和医院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要么收拾收拾,就此滚蛋。他说的再次续签,不过是下意识的自言自语,绝对无法实现。否则的话,非但不合规矩,而且也会给那位拍板接收他的副院长带去非议……
他记得很清楚,半年前来慈和医院应聘救护车司机的时候,负责招工的罗科长看着他的毕业证书,表情极为精彩,仿佛大白天见了鬼一般。莫言后来才知道,当时罗科长的脑海里瞬间闪过两个念头,第一是直接报警,第二个则是拨打精神病医院的电话。因为在罗科长看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不是骗子就是疯子。
骗子送警局,疯子送精神病院,合情合理。
后来罗科长笑着告诉他:“当时我就想,这尼玛开什么玩笑呢,H大的高材生会跑来应聘救护车司机?这事不科学啊,我要是信了,还不得被人骂成棒槌啊!嗨,现在想起来挺有趣的,当时幸亏是刘院路过,要不然我指定让保安把你小子拿下。”
罗科长口中的刘院是慈和医院的行政副院长,那天,他恰好路过,看到莫言的毕业证书后很是惊喜,因为二十年前,他同样是从H大毕业。
学长见学弟,两眼泪往往。一番周折之后,因为刘院长的出现,莫言成功应聘,与宛陵慈和医院签订了三个月的试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因为某些原因,又续签了一次。
当然,关于堂堂H大高材生为什么跑来应聘救护车司机这个问题,莫言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答案很简单,也很合理。他告诉刘院长,自己是文科专业,成为职业作家是他最大的梦想。而一部好的文学作品是需要生活积淀和素材积累的,所以,他来到了这里,选择成为一个救护车司机。
这样的人生态度和对理想的执着,让刘院长很是赞赏,勉励了几句后,便拍板将这事定了下来。
刘院长当然不会知道,莫言之所以来慈和医院应聘,正是因为这里有一个从H大毕业的行政副院长。所谓朝中有人好办事,裙带关系在任何时代都是主流关系。而且事实也证明,如果不是刘院长的出现,莫言即使证明了自己的身份,也未必能成功应聘。道理很简单,你一个堂堂的H大毕业生跑来抢司机师傅的饭碗,信不信老子啐你一脸!
因为刘院长的路过,罗科长没让保安将莫言拿下,更没有啐莫言一脸,但他同样不知道,副院长大人之所以会路过他的办公室,是因为十分钟之前,有人神秘兮兮的打电话告诉副院长,有疑似某焦点节目的工作人员正在这里暗访……
当然,事实证明,这其实是一个‘误会’。当天除了莫言这个奇葩之外,没有任何意外出现。
那么,莫言来慈和医院真的是为了积累素材,写出一部旷世巨著?
如果将那天的刘院长换成麦穗,她绝对会狠狠啐莫言一脸。
天见可怜,她当年以约稿的名义接近莫言,虽说醉翁之意不在酒,但直到她从文学社卸任,也没收到来自莫言的哪怕一篇百字的小短文。
莫言的文笔的确不错,但写的东西全是读书时的一些记录和感想。用麦穗的话来说就是,这货很有文青的范儿,但却从不干文青的事。
所以,莫言到慈和医院应聘救护车司机,其目的绝不是为了成为作家。
“就差最后一个了……”
莫言靠在座椅上,摸着下巴,自言自语道:“合同今天到期,不过和罗科说一声的话,应该还能拖个几天。实在不行,老子就当义务工……咦,其实义务工这个名义就很不错,我当时怎么没想到呢?不过话说回来,那时候大家不熟,人家未必会认我这个义务工,现在嘛,应该没什么问题。对,就这么办,无论用什么名义,能拖一天是一天。九十九拜,只差这最后一哆嗦,总不能再换一家医院吧?再说了,如果运气好,说不定今天就能凑齐最后一个!”
莫言来慈和医院,其目的就如同麦穗当初向他约稿一般,同样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只不过,这个目的是那么的不可思议,无法对人言,不可使人知!
老实说,他其实并不喜欢医院这种环境,每天看着病人在生死线上挣扎,对一个不是医生的人来说,其实是一种煎熬。医生和护士能忍受、甚至享受这种环境,是因为他们能给病人带去希望,而莫言只能默默的看着。但是,为了那个不可思议的目的,他却必须忍受。
半年来,他的工作表现比蓝领还要蓝领。尤其是在一些突发性的灾难中,他总是冲在第一线。就拿某些车祸、火灾,以及地质性灾害现场来说,一些遗骸的恐怖形状,连经受过专业性训练、看惯了生死的医护人员都难以承受。而这个时候,莫言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协助医护人员清理遗骸。两个月前,某个工矿发生爆炸事故,他曾一个人清理出全部十二具遗体,合计二十三个部位和器官。同车的女医护人员全部吐得稀里哗啦、眼泪汪汪,他却一直来回奔忙,没有一丝怨言……
“哔哔……”
莫言正琢磨着待会去找罗科聊聊义务工的概念,腰间的通讯器忽然响起。
对于救护车司机来说,这‘哔哔’的声音,如同战场上的冲锋号,必须在第一时间里做出反应。当然,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杀人的信号,后者却是救人的信号。每当通讯器响起,就意味着有人的生命正受到威胁,身为救护车司机,莫言必须第一时间内启动车辆,赶往门诊大楼前待命。
莫言立刻坐正身体,关上车门,然后将车发动,快速的驶离车库。
门诊大楼前,救护小组已经准备完毕,看到莫言,领头的一个胖子拉开车门,跳上副驾驶座,道:“小莫,赶紧的,113公路……”
113号公路?
莫言眉毛微扬,问道:“罗科,是车祸?”
这个胖子正是那位罗科长,他点头道:“车祸,一死一伤,据说伤的那个也是重度昏迷,只剩一口气吊着。”
莫言心中不禁一跳,脸上却是毫无表情。
等医护人员全部上车后,他熟练的挂档踩油门,转动方向盘,白色的救护车便仿佛水中的鱼儿,轻盈的滑出,然后汇入医院外的滚滚车流。
这时正是上班高峰期,车流滚滚,往来穿梭。救护车驶离了医院,却并没有拉响警报,而是顺着车流见缝插针,毫无停滞的向前行驶。单向行驶的环境里,只要车速够快,时机把握准确,没有必要拉响警报。
救护车在车流中穿梭,偶尔会减速,更多的却是在快车道上一直保持着高速。若是有人在高空观看,就会发现这辆车的行驶轨迹仿佛带着一种韵律,减速、提速、超车,总是在最恰当的时机,哪怕前面有遮挡,又或是遇上弯道,它仍然毫无停滞,就仿佛能预见前方的道路和车辆,总是做出最恰当的反应。
“小莫,你不去当赛车手真是可惜了,这车开的……啧,真是没话说。”救护车驶离市区后,罗科长忍不住赞道:“老林和小鲁遇上高峰期时,完全靠警报开道,有时候警报声越响,交通状况却越差,完全是适得其反。上次老林出任务,遇上几个毛孩子开着跑车,你猜怎么着,这帮毛孩子不让路也就算了,居然特么的要和老林飙车。你说,这帮家伙的脑子是不是都有病?尼玛的,我们是救护车,人命关天啊……一想起这事就有气,真有种的话,你和警车、军车飙啊!”
莫言笑了笑,没有接茬,在这个城市开了半年救护车车,什么事没见过?
二十分钟后,救护车驶上二环,前方五十米处向右拐,就是通向113公路的路口。
莫言打了转向灯,然后稍稍抬脚,将车速降了下来,问道:“对了,罗科,今天怎么亲自领队?”
罗科长指了指手表,说道:“出发那会儿,还没到早班的时间呢,老胡没来,小于请假,我只好亲自上阵。说起来,我早上还有个会呢……”
正说话间,一道警报忽然‘呜呜’响起。
莫言微微偏头,后视镜中,一辆黑色越野警车紧贴着救护车,不停的急促鸣笛,正试图超车。
警报声来的突兀,罗科长吓了一跳,回头看了看后,不禁怒道:“这尼玛的什么素质,警车了不起啊!你是抓人,老子是救人,到底谁更重要?”
微微一顿,愤愤道:“莫言,别让它……人命比天大,咱不惯着这些警察。”
莫言正要说话,却见黑色警车的右转向灯正一闪一灭,便劝道:“罗科,没必要跟他们置气。你看他们的转向灯,也是去113公路的。咱们现在不让,到前面还是得让。都是公务,没必要较真。”
113公路其实是一条废弃的老国道,路面坑坑洼洼不说,有的地方甚至只能单车通行。救护车的性能虽然不错,但是在这样的路面状况下,不可能跑过越野车。既然跑不过,那就没必要挡着人家。
莫言说话的同时,已是再次降速让开道路,让警车先行。
黑色警车毫不客气的呼啸而过,然后急促的向右转弯,整个车身几乎是横着驶进113公路。
罗科长看的目瞪口呆,喃喃道:“尼玛,开的这么猛,这是要去抓外星人?”
被超越的一瞬间,莫言偏头瞥了一眼。
警车右座上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脸色有些凝重。而开车的却是一个女孩,因为车速太快,面容看不太清,只瞧见一个硕大的墨镜和在风中微微扬起的马尾……
世纪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的女性,更严格点说,应该是那个时代的女学生。青青校园,短发飞扬,黑布鞋、白棉袜,黑褶裙,白衣衫。她们刚从旧时代走出,理想、激情、信仰、才华、尊严、独立以及骄傲,一样不缺。在我看来,几千年以来的所有女性,都应该将她们视为自己的偶像……”
“不过,这个时代的女性并不适合做伴侣。因为理想或者信仰,她们有时候过于文青和激烈,想做她们背后的男人,你得做好牺牲的准备。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选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的女性,开启印象词的话,应该是白衬衫、蓝牛仔、帆布鞋、单车,以及单车后座上飘扬在风中的长发,或者马尾辫。在我看来,她们是将知性与青春结合的最完美的女性,她们从不做作,自然而单纯,并且相信世上有真爱。她们并不古板,有时候也会调皮甚至玩一些暧昧的游戏,但是,她们却会将贞洁当做最好的礼物留给自己的丈夫。”
……麦穗放下电话的时候气的牙根痒痒,特么的小秃驴,说一句你最喜欢本世纪某个智慧与美貌并重的学姐,你会死呀!
麦穗在千里之外的某个城市里咬牙切齿,恨不得扎个草人拼命地戳,而放下手机的莫言同样有些烦恼……今天是试用合同的最后一天,难道还要再次续签?
莫言到慈和医院已经半年,为期三个月的试用合同已经签过两份。按照规定,他要么转正,和慈和医院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要么收拾收拾,就此滚蛋。他说的再次续签,不过是下意识的自言自语,绝对无法实现。否则的话,非但不合规矩,而且也会给那位拍板接收他的副院长带去非议……
他记得很清楚,半年前来慈和医院应聘救护车司机的时候,负责招工的罗科长看着他的毕业证书,表情极为精彩,仿佛大白天见了鬼一般。莫言后来才知道,当时罗科长的脑海里瞬间闪过两个念头,第一是直接报警,第二个则是拨打精神病医院的电话。因为在罗科长看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不是骗子就是疯子。
骗子送警局,疯子送精神病院,合情合理。
后来罗科长笑着告诉他:“当时我就想,这尼玛开什么玩笑呢,H大的高材生会跑来应聘救护车司机?这事不科学啊,我要是信了,还不得被人骂成棒槌啊!嗨,现在想起来挺有趣的,当时幸亏是刘院路过,要不然我指定让保安把你小子拿下。”
罗科长口中的刘院是慈和医院的行政副院长,那天,他恰好路过,看到莫言的毕业证书后很是惊喜,因为二十年前,他同样是从H大毕业。
学长见学弟,两眼泪往往。一番周折之后,因为刘院长的出现,莫言成功应聘,与宛陵慈和医院签订了三个月的试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因为某些原因,又续签了一次。
当然,关于堂堂H大高材生为什么跑来应聘救护车司机这个问题,莫言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答案很简单,也很合理。他告诉刘院长,自己是文科专业,成为职业作家是他最大的梦想。而一部好的文学作品是需要生活积淀和素材积累的,所以,他来到了这里,选择成为一个救护车司机。
这样的人生态度和对理想的执着,让刘院长很是赞赏,勉励了几句后,便拍板将这事定了下来。
刘院长当然不会知道,莫言之所以来慈和医院应聘,正是因为这里有一个从H大毕业的行政副院长。所谓朝中有人好办事,裙带关系在任何时代都是主流关系。而且事实也证明,如果不是刘院长的出现,莫言即使证明了自己的身份,也未必能成功应聘。道理很简单,你一个堂堂的H大毕业生跑来抢司机师傅的饭碗,信不信老子啐你一脸!
因为刘院长的路过,罗科长没让保安将莫言拿下,更没有啐莫言一脸,但他同样不知道,副院长大人之所以会路过他的办公室,是因为十分钟之前,有人神秘兮兮的打电话告诉副院长,有疑似某焦点节目的工作人员正在这里暗访……
当然,事实证明,这其实是一个‘误会’。当天除了莫言这个奇葩之外,没有任何意外出现。
那么,莫言来慈和医院真的是为了积累素材,写出一部旷世巨著?
如果将那天的刘院长换成麦穗,她绝对会狠狠啐莫言一脸。
天见可怜,她当年以约稿的名义接近莫言,虽说醉翁之意不在酒,但直到她从文学社卸任,也没收到来自莫言的哪怕一篇百字的小短文。
莫言的文笔的确不错,但写的东西全是读书时的一些记录和感想。用麦穗的话来说就是,这货很有文青的范儿,但却从不干文青的事。
所以,莫言到慈和医院应聘救护车司机,其目的绝不是为了成为作家。
“就差最后一个了……”
莫言靠在座椅上,摸着下巴,自言自语道:“合同今天到期,不过和罗科说一声的话,应该还能拖个几天。实在不行,老子就当义务工……咦,其实义务工这个名义就很不错,我当时怎么没想到呢?不过话说回来,那时候大家不熟,人家未必会认我这个义务工,现在嘛,应该没什么问题。对,就这么办,无论用什么名义,能拖一天是一天。九十九拜,只差这最后一哆嗦,总不能再换一家医院吧?再说了,如果运气好,说不定今天就能凑齐最后一个!”
莫言来慈和医院,其目的就如同麦穗当初向他约稿一般,同样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只不过,这个目的是那么的不可思议,无法对人言,不可使人知!
老实说,他其实并不喜欢医院这种环境,每天看着病人在生死线上挣扎,对一个不是医生的人来说,其实是一种煎熬。医生和护士能忍受、甚至享受这种环境,是因为他们能给病人带去希望,而莫言只能默默的看着。但是,为了那个不可思议的目的,他却必须忍受。
半年来,他的工作表现比蓝领还要蓝领。尤其是在一些突发性的灾难中,他总是冲在第一线。就拿某些车祸、火灾,以及地质性灾害现场来说,一些遗骸的恐怖形状,连经受过专业性训练、看惯了生死的医护人员都难以承受。而这个时候,莫言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协助医护人员清理遗骸。两个月前,某个工矿发生爆炸事故,他曾一个人清理出全部十二具遗体,合计二十三个部位和器官。同车的女医护人员全部吐得稀里哗啦、眼泪汪汪,他却一直来回奔忙,没有一丝怨言……
“哔哔……”
莫言正琢磨着待会去找罗科聊聊义务工的概念,腰间的通讯器忽然响起。
对于救护车司机来说,这‘哔哔’的声音,如同战场上的冲锋号,必须在第一时间里做出反应。当然,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杀人的信号,后者却是救人的信号。每当通讯器响起,就意味着有人的生命正受到威胁,身为救护车司机,莫言必须第一时间内启动车辆,赶往门诊大楼前待命。
莫言立刻坐正身体,关上车门,然后将车发动,快速的驶离车库。
门诊大楼前,救护小组已经准备完毕,看到莫言,领头的一个胖子拉开车门,跳上副驾驶座,道:“小莫,赶紧的,113公路……”
113号公路?
莫言眉毛微扬,问道:“罗科,是车祸?”
这个胖子正是那位罗科长,他点头道:“车祸,一死一伤,据说伤的那个也是重度昏迷,只剩一口气吊着。”
莫言心中不禁一跳,脸上却是毫无表情。
等医护人员全部上车后,他熟练的挂档踩油门,转动方向盘,白色的救护车便仿佛水中的鱼儿,轻盈的滑出,然后汇入医院外的滚滚车流。
这时正是上班高峰期,车流滚滚,往来穿梭。救护车驶离了医院,却并没有拉响警报,而是顺着车流见缝插针,毫无停滞的向前行驶。单向行驶的环境里,只要车速够快,时机把握准确,没有必要拉响警报。
救护车在车流中穿梭,偶尔会减速,更多的却是在快车道上一直保持着高速。若是有人在高空观看,就会发现这辆车的行驶轨迹仿佛带着一种韵律,减速、提速、超车,总是在最恰当的时机,哪怕前面有遮挡,又或是遇上弯道,它仍然毫无停滞,就仿佛能预见前方的道路和车辆,总是做出最恰当的反应。
“小莫,你不去当赛车手真是可惜了,这车开的……啧,真是没话说。”救护车驶离市区后,罗科长忍不住赞道:“老林和小鲁遇上高峰期时,完全靠警报开道,有时候警报声越响,交通状况却越差,完全是适得其反。上次老林出任务,遇上几个毛孩子开着跑车,你猜怎么着,这帮毛孩子不让路也就算了,居然特么的要和老林飙车。你说,这帮家伙的脑子是不是都有病?尼玛的,我们是救护车,人命关天啊……一想起这事就有气,真有种的话,你和警车、军车飙啊!”
莫言笑了笑,没有接茬,在这个城市开了半年救护车车,什么事没见过?
二十分钟后,救护车驶上二环,前方五十米处向右拐,就是通向113公路的路口。
莫言打了转向灯,然后稍稍抬脚,将车速降了下来,问道:“对了,罗科,今天怎么亲自领队?”
罗科长指了指手表,说道:“出发那会儿,还没到早班的时间呢,老胡没来,小于请假,我只好亲自上阵。说起来,我早上还有个会呢……”
正说话间,一道警报忽然‘呜呜’响起。
莫言微微偏头,后视镜中,一辆黑色越野警车紧贴着救护车,不停的急促鸣笛,正试图超车。
警报声来的突兀,罗科长吓了一跳,回头看了看后,不禁怒道:“这尼玛的什么素质,警车了不起啊!你是抓人,老子是救人,到底谁更重要?”
微微一顿,愤愤道:“莫言,别让它……人命比天大,咱不惯着这些警察。”
莫言正要说话,却见黑色警车的右转向灯正一闪一灭,便劝道:“罗科,没必要跟他们置气。你看他们的转向灯,也是去113公路的。咱们现在不让,到前面还是得让。都是公务,没必要较真。”
113公路其实是一条废弃的老国道,路面坑坑洼洼不说,有的地方甚至只能单车通行。救护车的性能虽然不错,但是在这样的路面状况下,不可能跑过越野车。既然跑不过,那就没必要挡着人家。
莫言说话的同时,已是再次降速让开道路,让警车先行。
黑色警车毫不客气的呼啸而过,然后急促的向右转弯,整个车身几乎是横着驶进113公路。
罗科长看的目瞪口呆,喃喃道:“尼玛,开的这么猛,这是要去抓外星人?”
被超越的一瞬间,莫言偏头瞥了一眼。
警车右座上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脸色有些凝重。而开车的却是一个女孩,因为车速太快,面容看不太清,只瞧见一个硕大的墨镜和在风中微微扬起的马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