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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错过了要杀我的好机会。”
沈云在垫着脚尖,踩着零碎的衣服走来时,李南方忽然张嘴,打了个哈欠后淡淡地说:“所以我奉劝你,最好是放下菜刀。大家坐下来,友好交谈下,达成一致的意见。”
他的胳膊,明明还挡在脸上,四仰八叉的样子一动没动,沈云在走路的声音这般轻,又是怎么察觉到的呢?
这个疑问,只在沈云在脑海中转了个圈,随即消失了。
她才不管男人是何时醒来,又是怎么发现她要持刀杀人后,还能如此淡定规劝她的。
她只是在意自己的想法。
那就是杀掉他!
用他的鲜血,来洗刷他给她的侮辱。
轻叱一声中,沈云在纵身跃起,左手朝前,握着菜刀的右手高高举起,就像一只超级大的白色波斯猫,狠狠扑向了猎物。
她的扑击动作,一点都不花里胡哨。
但却很快!
这都是因为截拳道特别信奉“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真谛。
她的扑击动作不但快,还有力。
厨房冰箱里,装有很多即食食品。
像火腿肠啊——以前,沈云在是从来都不吃火腿肠的。
因为每当她看到女人吃这东西,都会联想到东洋电影里那些女主特喜欢吃的东西,会让她觉得反胃。
不过现在她顾不上那么多了。
那个长时间摧残她的男人,相比起火腿肠来说,更让她感到反胃。
她毕竟是刚从被麻醉昏睡几天内刚醒来,本来身体就虚弱的要命,需要饮食来补充。
可汉姆重金采购的春天之药,却激发出了她的全部体能,促使她化身恶狼,差点把男人给撕成碎片。
长达很可能是数小时的抵死鏖战后,她的潜力体能也损耗的厉害。
能够站着走进厨房内,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当然得急需补充下饮食。
按照她这时候该吃流食,才是最好的。
不过她现在哪儿有功夫去熬粥,或者下面条啊?
唯有把一根火腿肠,就着纯净水,嚼成稀烂后,再用极慢极慢的吞咽动作,咽下去。
一根火腿肠下肚后,沈云在体力倍增。
这一点,从她娇叱着好像波斯猫那样扑向男人的动作中,就能看出来。
娇叱声未落,她已经重重跪倒在地板上。
虽说地板是木地板,可也有一定的硬度。
沈云在娇嫩的双膝,重重跪在上面后,发出“咚”的一声大响时,也肯定很疼。
但沈云在却不在意这些。
她只在意,抢在男人翻身坐起之前,一刀剁断他的脖子!
双膝跪地发出的咚声未落,沈云在左手就按住了男人挡在脸上的胳膊,右手高举着的菜刀,狠狠剁了下去。
李南方的脖子,很特么修长啊。
修长的脖子,能给试图剁掉他脑袋的人,提供最大的方便。
只是很可惜,这厮从来都是个小气鬼,宁死也不愿意给沈云在提供方便啊——
所以,沈云在那一记带着力劈华山气势的菜刀,狠狠剁在了地板上。
千钧一发之际,几乎是擦着李南方的脖子。
斩断了汗毛三两根。
这让李南方很是生气。
他明明已经婉转的警告过沈云在,让她坐下来大家好好谈谈了,她怎么却像聋子似的听不到,用相当野蛮的动作,斩断了他几根汗毛呢。
难道说,长相越是清纯的女孩子,就越是心狠手辣之辈?
你看这好好的地板,居然被菜刀剁上了一条深达足有五厘米的伤口。
这要是让邬玉洁知道了,还不得要求李南方赔偿啊。
李南方是他老板也不行啊。
老板是老板,房子是房子,两者岂可以混为一谈?
更让李南方气愤的是,沈云在一刀剁空后,不但没有意识到她正在犯罪,反而变本加厉的猛地拽出菜刀,再次娇叱着剁了下来。
目标,依旧是他及时闪开菜刀的脖子。
从她手腕一斗,菜刀就颤起数个幻影的动作中,李南方能确定她是个用刀的好手。
没有十年以上的苦练,绝对使不出这么凌厉的招式来。
好手啊,好手。
可再让人钦佩的好手,一旦成为要斩杀你的凶手,其形象也会大打折扣的。
尤其在你小看了好手——就像现在的李南方,发现沈云在居然比他小姨还要厉害七八分后,哪敢再装逼啊。
菜刀面前,装逼犯去死!
咚,咚咚!
一连串菜刀恶狠狠剁在地板上的发出的咚咚声,就像催命符那样,紧追李南方不舍。
最凶险的一刀,竟然是看向李老板胯下的那一刀。
差一点,就把那不穿衣服会碍事的一坨,给从中劈成两瓣啊。
沈云在发现李南方的大脑袋不好砍之后,立即对准了他的小脑袋。
卧槽,这还了得?
难道此时银牙紧咬好像疯子似的沈云在,不知道小脑袋对于男人来说,要远远大过大脑袋吗?
宁可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也不能让小脑袋受损啊。
这是李南方的底线!
接连剁空的沈云在,此时状似疯狂的接连挥刀,对着他小脑袋连连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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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错过了要杀我的好机会。”
沈云在垫着脚尖,踩着零碎的衣服走来时,李南方忽然张嘴,打了个哈欠后淡淡地说:“所以我奉劝你,最好是放下菜刀。大家坐下来,友好交谈下,达成一致的意见。”
他的胳膊,明明还挡在脸上,四仰八叉的样子一动没动,沈云在走路的声音这般轻,又是怎么察觉到的呢?
这个疑问,只在沈云在脑海中转了个圈,随即消失了。
她才不管男人是何时醒来,又是怎么发现她要持刀杀人后,还能如此淡定规劝她的。
她只是在意自己的想法。
那就是杀掉他!
用他的鲜血,来洗刷他给她的侮辱。
轻叱一声中,沈云在纵身跃起,左手朝前,握着菜刀的右手高高举起,就像一只超级大的白色波斯猫,狠狠扑向了猎物。
她的扑击动作,一点都不花里胡哨。
但却很快!
这都是因为截拳道特别信奉“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真谛。
她的扑击动作不但快,还有力。
厨房冰箱里,装有很多即食食品。
像火腿肠啊——以前,沈云在是从来都不吃火腿肠的。
因为每当她看到女人吃这东西,都会联想到东洋电影里那些女主特喜欢吃的东西,会让她觉得反胃。
不过现在她顾不上那么多了。
那个长时间摧残她的男人,相比起火腿肠来说,更让她感到反胃。
她毕竟是刚从被麻醉昏睡几天内刚醒来,本来身体就虚弱的要命,需要饮食来补充。
可汉姆重金采购的春天之药,却激发出了她的全部体能,促使她化身恶狼,差点把男人给撕成碎片。
长达很可能是数小时的抵死鏖战后,她的潜力体能也损耗的厉害。
能够站着走进厨房内,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当然得急需补充下饮食。
按照她这时候该吃流食,才是最好的。
不过她现在哪儿有功夫去熬粥,或者下面条啊?
唯有把一根火腿肠,就着纯净水,嚼成稀烂后,再用极慢极慢的吞咽动作,咽下去。
一根火腿肠下肚后,沈云在体力倍增。
这一点,从她娇叱着好像波斯猫那样扑向男人的动作中,就能看出来。
娇叱声未落,她已经重重跪倒在地板上。
虽说地板是木地板,可也有一定的硬度。
沈云在娇嫩的双膝,重重跪在上面后,发出“咚”的一声大响时,也肯定很疼。
但沈云在却不在意这些。
她只在意,抢在男人翻身坐起之前,一刀剁断他的脖子!
双膝跪地发出的咚声未落,沈云在左手就按住了男人挡在脸上的胳膊,右手高举着的菜刀,狠狠剁了下去。
李南方的脖子,很特么修长啊。
修长的脖子,能给试图剁掉他脑袋的人,提供最大的方便。
只是很可惜,这厮从来都是个小气鬼,宁死也不愿意给沈云在提供方便啊——
所以,沈云在那一记带着力劈华山气势的菜刀,狠狠剁在了地板上。
千钧一发之际,几乎是擦着李南方的脖子。
斩断了汗毛三两根。
这让李南方很是生气。
他明明已经婉转的警告过沈云在,让她坐下来大家好好谈谈了,她怎么却像聋子似的听不到,用相当野蛮的动作,斩断了他几根汗毛呢。
难道说,长相越是清纯的女孩子,就越是心狠手辣之辈?
你看这好好的地板,居然被菜刀剁上了一条深达足有五厘米的伤口。
这要是让邬玉洁知道了,还不得要求李南方赔偿啊。
李南方是他老板也不行啊。
老板是老板,房子是房子,两者岂可以混为一谈?
更让李南方气愤的是,沈云在一刀剁空后,不但没有意识到她正在犯罪,反而变本加厉的猛地拽出菜刀,再次娇叱着剁了下来。
目标,依旧是他及时闪开菜刀的脖子。
从她手腕一斗,菜刀就颤起数个幻影的动作中,李南方能确定她是个用刀的好手。
没有十年以上的苦练,绝对使不出这么凌厉的招式来。
好手啊,好手。
可再让人钦佩的好手,一旦成为要斩杀你的凶手,其形象也会大打折扣的。
尤其在你小看了好手——就像现在的李南方,发现沈云在居然比他小姨还要厉害七八分后,哪敢再装逼啊。
菜刀面前,装逼犯去死!
咚,咚咚!
一连串菜刀恶狠狠剁在地板上的发出的咚咚声,就像催命符那样,紧追李南方不舍。
最凶险的一刀,竟然是看向李老板胯下的那一刀。
差一点,就把那不穿衣服会碍事的一坨,给从中劈成两瓣啊。
沈云在发现李南方的大脑袋不好砍之后,立即对准了他的小脑袋。
卧槽,这还了得?
难道此时银牙紧咬好像疯子似的沈云在,不知道小脑袋对于男人来说,要远远大过大脑袋吗?
宁可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也不能让小脑袋受损啊。
这是李南方的底线!
接连剁空的沈云在,此时状似疯狂的接连挥刀,对着他小脑袋连连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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