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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饵?儿戏!”
“不管说他本人意愿怎么样,现在有个重要的问题——威尔森是特警出身,反侦察能力极强,即使他本人还没有离境,还藏在s市,而且还和你们说的’这个雇主有联系,会被引诱出来,但想要这个计划奏效的话,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们的人不能跟的太紧,被他看出来的话,毫无疑问,这个计划就’绝对会失败。但这跟着就是问题了——跟得不紧,你怎么保证沈先生的安全?沈先生能从威尔森这样的退役特种兵手下全身而退吗?他上来就是一刀,他能躲开吗?躲不开的话,怎么办?”
“张局,电话……市里对这个案件现在非常重视……”
“再重视也不能拿市民的人命开玩笑,这是现实,又不是黑帮仇杀,对方是冲沈先生来的,就让他们去了结恩怨?这简直闻所未闻……”
“张局,电话那头是部长……”
“那也不能干涉我们的办案决定,没听说那句老话吗?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有所不受!”
“不是公.安部长,张局,是……国安部长……好像和威尔森假身份的那家公司有关……”
“……总之,对这个威尔森,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但你们的第一要务是必须全力保护沈先生的安全……景云,你小子,虽然不是警察,但我今天必须把你当警察看待了你知道吗,保护好沈先生的安全就是你的职责,记住,你在警校那些搏击课都不是白学的——如果你今天表现得好,有些事儿咱们可以含糊过去,如果表现不好的话——”
“啊,什么?”
“他连你也不带?!”
“就他一个人的话,能行吗?”
“噢噢,不是一个人,他自己聘请了保镖是吧?那也行,也行,还比派你上去好……”
“什么?!不是保镖?!”
“——是刘老师?!”
#
“你知道什么叫做监控静默吗?”
春天已经快到尾声了,夜风中吹来的最后一丝冷意,都已快被全数消磨,刘瑕和沈钦肩并肩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笑语声,街边小贩的叫卖声,商店招徕顾客的廉价音乐声,让沈钦只能拉开嗓子,仿佛叫骂一样地提问,将这话题的逼格丧失殆尽。
“监控静默,就像是电子静默一样,是安保链条的一种,”他侧过身,做了个回避的动作,这让经过他身边的年轻白领投来怪异的眼神:他们之间的距离还有一米以上。“这也是高端黑客圈子里很热衷的概念……发明比特币的中本聪就是这个概念的热门拥护者,高端黑客圈子的能量远超外界想象,但他们的人身安全和所掌握的巨大权力比不值一提。黑色产业链比毒.品贸易更赚钱,但黑客却不像是毒.枭一样拥有自己的保镖队伍,大部分亿万富翁都在偏僻市区的一角过着自己的隐居生活,我们的财富来自于网络,也一样用网络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安全。黑客通常有个固定的活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我们能做到监控静默——这意思就是,我们永远不会出现在监控录像里。对于这天网社会来说,我们是不存在的隐形人。”
“你就是监控静默的爱用人群。”刘瑕用总结的口吻,心平气和地说,“月湖山庄当然在你的势力范围里,我住的小区……办公楼……你喜欢用智能驾驶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主要是我也确实不喜欢接触阳光和人群……”沈钦嘀咕地说,谈技术时的酷劲消失了,他偷偷地看她的脸色,明显在琢磨刘瑕现在的心情:对他‘以身为饵’的决定,刘瑕并没有反对,只是平静地说了一句话,‘没有我的话,你能出现在人群里吗?’
——沈钦当时的表情,和张局答应他的表情一样,都是捏着鼻子往下咽shi……不过,和张局一样,捏着鼻子也只能咽下去了,再怎么注重她的安全,他也得承认,没有刘瑕的陪同,他连踏入芬兰型社交空间都做不到,更别说是晚上的南京路街头了。
再再再次窥探了她的表情,但还是一无所获之后,沈钦怀着那有些心虚的语气继续说,“不过……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啦,这就像是那些间谍走路都喜欢低头、戴帽子是一个道理,做黑客这行的都有点职业病,越少曝光越安全。”
刘瑕嗯了一声,并没有继续往下追问,甚至都没有注意身边来来往往的行人:威尔森已经知道了她是靠步态破案的,他当然改不掉步态,但一个更简单的破解办法是不要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以他的反侦察意识来说,这一点肯定能带到。
“所以,这就是你起网名的原因吗?暮色之王……因为你不喜欢在白天出门?”她换了个话题,“还是因为当时你很喜欢《暮光之城》?”
沈钦脸有点红:行走在人群中,对他来说依然是很值得紧张的一件事,但注意力更集中于对话之后,他渐渐放松下来了,现在已经不再提早夸张地做出闪避,躲避和他擦肩而过的每一个路人。“……是因为我当时很喜欢《暮光之城》。”
他是用破釜沉舟的沉痛语气承认的,仿佛已经预料到了承认的后果:在美国,喜欢《暮光之城》基本可以和脑残少女画上等号,就像是喜欢justin.bieber一样,承认这一点会让一个成年人迅速沦落到社交生物链的底层,招致各种理直气壮的鄙视和嘲笑。
刘瑕没有免俗,她的眼睛眯了起来,沈钦发射过一个可怜的狗狗眼神,像是在央求她嘴下留情,他已经完全不在乎迎面而来的外地游客们了。一个追逐荧光竹蜻蜓的小贩差点撞到他,都未能引起他的畏缩。和刘瑕在一起的时候,他越来越容易放松和快乐了。
刘瑕的眼睛继续眯成两弯好看的月牙,沈钦显得更可怜巴巴的,他举起双手,把她当佛祖求饶地拜拜,惹来路边人善意的笑声——不少人早就注意到了这对漂亮的小情侣,好几个孩子甚至好奇地跟着他们好几步路,来来回回地看着这对‘比模特还漂亮’的大哥哥大姐姐。
“好啦好啦,其实喜欢《暮光之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起码对你来说应该很自然。”刘瑕最终也绷不住了,她笑开了摆摆手,“爱德华不就从来不出现在阳光下吗,你不喜欢阳光和人群,很容易就能把自己投射到他身上,再说,《暮光之城》发行的时候你几岁?16、17?正是很适合这种小说的脑残年纪。只要喜欢的不是《五十度灰》都还ok——如果你喜欢五十度灰,一定要先告诉我,让我做好准备。”
沈钦的脸一下烧得通红,他结结巴巴,不肯被刘瑕的暗示吓倒,“为……为什么要先告诉你,你你……你要做什么准备?”
“噢,这样当我在你家随便打开一扇门,看到一屋子皮鞭的时候才不会被吓到啊。”刘瑕对他无辜地眨眨眼,“不然呢?你以为是做什么准备?”
“你你你……”沈钦结巴得更厉害了,他一跺脚,“你欺负人!”
“哈哈……”刘瑕笑,看到沈钦毫不在意地分开人群,穿过一群外地游客团,同时回头和她争辩,她的笑容更明亮,放慢脚步等他赶上来:抛开最终目的的风险不谈,这个任务其实对沈钦的治疗很有帮助,有个明确的目标在,他的自我意识降低了不少,融入人群也变得更简单,这是个很好的开始。“就是这里了,走吧。”
“真的要去吗?”沈钦有点畏难。
刘瑕干脆推着他往前走,“多运动对你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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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饵?儿戏!”
“不管说他本人意愿怎么样,现在有个重要的问题——威尔森是特警出身,反侦察能力极强,即使他本人还没有离境,还藏在s市,而且还和你们说的’这个雇主有联系,会被引诱出来,但想要这个计划奏效的话,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们的人不能跟的太紧,被他看出来的话,毫无疑问,这个计划就’绝对会失败。但这跟着就是问题了——跟得不紧,你怎么保证沈先生的安全?沈先生能从威尔森这样的退役特种兵手下全身而退吗?他上来就是一刀,他能躲开吗?躲不开的话,怎么办?”
“张局,电话……市里对这个案件现在非常重视……”
“再重视也不能拿市民的人命开玩笑,这是现实,又不是黑帮仇杀,对方是冲沈先生来的,就让他们去了结恩怨?这简直闻所未闻……”
“张局,电话那头是部长……”
“那也不能干涉我们的办案决定,没听说那句老话吗?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有所不受!”
“不是公.安部长,张局,是……国安部长……好像和威尔森假身份的那家公司有关……”
“……总之,对这个威尔森,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但你们的第一要务是必须全力保护沈先生的安全……景云,你小子,虽然不是警察,但我今天必须把你当警察看待了你知道吗,保护好沈先生的安全就是你的职责,记住,你在警校那些搏击课都不是白学的——如果你今天表现得好,有些事儿咱们可以含糊过去,如果表现不好的话——”
“啊,什么?”
“他连你也不带?!”
“就他一个人的话,能行吗?”
“噢噢,不是一个人,他自己聘请了保镖是吧?那也行,也行,还比派你上去好……”
“什么?!不是保镖?!”
“——是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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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什么叫做监控静默吗?”
春天已经快到尾声了,夜风中吹来的最后一丝冷意,都已快被全数消磨,刘瑕和沈钦肩并肩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笑语声,街边小贩的叫卖声,商店招徕顾客的廉价音乐声,让沈钦只能拉开嗓子,仿佛叫骂一样地提问,将这话题的逼格丧失殆尽。
“监控静默,就像是电子静默一样,是安保链条的一种,”他侧过身,做了个回避的动作,这让经过他身边的年轻白领投来怪异的眼神:他们之间的距离还有一米以上。“这也是高端黑客圈子里很热衷的概念……发明比特币的中本聪就是这个概念的热门拥护者,高端黑客圈子的能量远超外界想象,但他们的人身安全和所掌握的巨大权力比不值一提。黑色产业链比毒.品贸易更赚钱,但黑客却不像是毒.枭一样拥有自己的保镖队伍,大部分亿万富翁都在偏僻市区的一角过着自己的隐居生活,我们的财富来自于网络,也一样用网络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安全。黑客通常有个固定的活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我们能做到监控静默——这意思就是,我们永远不会出现在监控录像里。对于这天网社会来说,我们是不存在的隐形人。”
“你就是监控静默的爱用人群。”刘瑕用总结的口吻,心平气和地说,“月湖山庄当然在你的势力范围里,我住的小区……办公楼……你喜欢用智能驾驶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主要是我也确实不喜欢接触阳光和人群……”沈钦嘀咕地说,谈技术时的酷劲消失了,他偷偷地看她的脸色,明显在琢磨刘瑕现在的心情:对他‘以身为饵’的决定,刘瑕并没有反对,只是平静地说了一句话,‘没有我的话,你能出现在人群里吗?’
——沈钦当时的表情,和张局答应他的表情一样,都是捏着鼻子往下咽shi……不过,和张局一样,捏着鼻子也只能咽下去了,再怎么注重她的安全,他也得承认,没有刘瑕的陪同,他连踏入芬兰型社交空间都做不到,更别说是晚上的南京路街头了。
再再再次窥探了她的表情,但还是一无所获之后,沈钦怀着那有些心虚的语气继续说,“不过……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啦,这就像是那些间谍走路都喜欢低头、戴帽子是一个道理,做黑客这行的都有点职业病,越少曝光越安全。”
刘瑕嗯了一声,并没有继续往下追问,甚至都没有注意身边来来往往的行人:威尔森已经知道了她是靠步态破案的,他当然改不掉步态,但一个更简单的破解办法是不要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以他的反侦察意识来说,这一点肯定能带到。
“所以,这就是你起网名的原因吗?暮色之王……因为你不喜欢在白天出门?”她换了个话题,“还是因为当时你很喜欢《暮光之城》?”
沈钦脸有点红:行走在人群中,对他来说依然是很值得紧张的一件事,但注意力更集中于对话之后,他渐渐放松下来了,现在已经不再提早夸张地做出闪避,躲避和他擦肩而过的每一个路人。“……是因为我当时很喜欢《暮光之城》。”
他是用破釜沉舟的沉痛语气承认的,仿佛已经预料到了承认的后果:在美国,喜欢《暮光之城》基本可以和脑残少女画上等号,就像是喜欢justin.bieber一样,承认这一点会让一个成年人迅速沦落到社交生物链的底层,招致各种理直气壮的鄙视和嘲笑。
刘瑕没有免俗,她的眼睛眯了起来,沈钦发射过一个可怜的狗狗眼神,像是在央求她嘴下留情,他已经完全不在乎迎面而来的外地游客们了。一个追逐荧光竹蜻蜓的小贩差点撞到他,都未能引起他的畏缩。和刘瑕在一起的时候,他越来越容易放松和快乐了。
刘瑕的眼睛继续眯成两弯好看的月牙,沈钦显得更可怜巴巴的,他举起双手,把她当佛祖求饶地拜拜,惹来路边人善意的笑声——不少人早就注意到了这对漂亮的小情侣,好几个孩子甚至好奇地跟着他们好几步路,来来回回地看着这对‘比模特还漂亮’的大哥哥大姐姐。
“好啦好啦,其实喜欢《暮光之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起码对你来说应该很自然。”刘瑕最终也绷不住了,她笑开了摆摆手,“爱德华不就从来不出现在阳光下吗,你不喜欢阳光和人群,很容易就能把自己投射到他身上,再说,《暮光之城》发行的时候你几岁?16、17?正是很适合这种小说的脑残年纪。只要喜欢的不是《五十度灰》都还ok——如果你喜欢五十度灰,一定要先告诉我,让我做好准备。”
沈钦的脸一下烧得通红,他结结巴巴,不肯被刘瑕的暗示吓倒,“为……为什么要先告诉你,你你……你要做什么准备?”
“噢,这样当我在你家随便打开一扇门,看到一屋子皮鞭的时候才不会被吓到啊。”刘瑕对他无辜地眨眨眼,“不然呢?你以为是做什么准备?”
“你你你……”沈钦结巴得更厉害了,他一跺脚,“你欺负人!”
“哈哈……”刘瑕笑,看到沈钦毫不在意地分开人群,穿过一群外地游客团,同时回头和她争辩,她的笑容更明亮,放慢脚步等他赶上来:抛开最终目的的风险不谈,这个任务其实对沈钦的治疗很有帮助,有个明确的目标在,他的自我意识降低了不少,融入人群也变得更简单,这是个很好的开始。“就是这里了,走吧。”
“真的要去吗?”沈钦有点畏难。
刘瑕干脆推着他往前走,“多运动对你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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