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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派去的。”衣尚予原本还不能肯定。
皇庄出现的刺客,对山房熟悉,甚至能来去自如,都可以归结于羽林卫有奸细。
然而,有一件事是怎么都无法解释的。
——谁能拿走衣飞石的弓箭?
像衣飞石这种层级的高手,无论那一路人马想要在他出现的场合里进行刺杀行动,都必须给他足够多的重视。事先拿走衣飞石的弓箭,不是为了栽赃,而是降低他的杀伤力,给刺客自己争取更多的撤离时间。
这证明刺客对衣飞石很熟悉。
不止熟悉衣飞石在弓箭上的造诣,也熟悉衣飞石的动作习惯。
想要拿走衣飞石这种高手的武器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高手都有直觉,特别是与自己本能相关的东西,感觉特别敏锐。何况,哪怕衣飞石的弓箭是悬在马背上,他自己下马稍息,这匹马也不会被准许彻底离开他的视线。
但是,因为衣飞石常年在西北军中,这件事又具有了可执行的余地。
军中的一切都是有规矩和程序的,衣飞石不可避免地养成了某些军中的习惯。比如,他在下马之后,会检查马匹革带蹄铁,让马匹原地休息——这期间,他不会太关注马匹,因为他该做的事都做完了,马休息的时候,人也要抓紧时间休息。
这种时候,只有一种人才能不着痕迹地拿走衣飞石的弓箭。那就是西北军老兵。
这是衣飞石在军中养成的习惯。人马都在休息的时候,他没法儿去防备近在咫尺的同袍,密密麻麻都是人,怎么防备?他的身份也不像父兄那么高,不可能离开行伍,自己独自找个清静的地方休息。
这是衣飞石的破绽与弱点。所以,想要拿走衣飞石的弓箭,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知道衣飞石休息时间的长短,第二,他得是西北军的老兵。
必须是西北军的老兵,羽林卫不行,甚至连同样由衣尚予亲训的中军也不行。
这三者之间的差别,对旁人来说也许不明显,对衣飞石这样反应速度快到不过脑子的高手而言,那真是跳蚤与大象,天差地远。
丁禅不说是,也不说不是,低头看着衣尚予的膝盖,好像全天下只有衣尚予的膝盖最好看。看着看着,他就忍不住用手去摸,先是指尖,衣尚予没拍开他,他就将指腹跟上去,手指印上去,最终手心都贴了上去……
“十多年前就告诉你了。”
衣尚予看着丁禅白净清瘦的脸,“我无龙阳之好。”
丁禅目光变得迷离,口吻却很无所谓:“嗯,佛奴知道。”
“但是,”他仍是低头扶着衣尚予的膝盖,就像是要不到糖的孩子,“督帅,不让佛奴杀人,也不让佛奴快活,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说不得……就要去死了。”
话音刚落,衣尚予霍地掐住他的咽喉,脆弱的颈骨在指尖发出即将断裂的声响。
丁禅被掐得几乎断气,眼中还是一副无所谓的神气,倔强又无辜地望着衣尚予。他很温顺,没有反抗衣尚予,连眼神里都没有一丁点儿的桀骜与怨恨,只是无所谓。
想起已经死在西北的米康成,衣尚予坚硬的手指终究还是松了一分。
“你若想死很容易。”衣尚予松了手,口风没松。
丁禅伏在地上不住地咳嗽,颈骨虽然没断,声带已经有些损害了,他甚至觉得耳心疼。咳了好一会儿,他才觉得喉间松快了些,抬头看着衣尚予寡淡无奇的脸庞,说:“督帅要么杀了我,要么……上了我。”
衣尚予本来坐在轮椅上装残废,闻言气得一脚踹丁禅肩上,怒骂道:“下贱!”
丁禅飞出门外好几丈,爬起来满嘴是血,居然还是满脸无所谓的样子,说:“恕佛奴无礼。我这就去找死了。”反正私下搞鬼的事都被督帅发现了,破罐子破摔看看能不能弄死皇帝?督帅当皇帝多好啊。
“来人!”衣尚予暴喝一声,立刻就有十多名悍卒冲了出来。
丁禅擦擦嘴角的血渍,顺手将身上的匕首仍在地上,背手不动:“您真是高看我了。您要杀人,佛奴从来只会帮您杀,哪里敢帮着抗?”
见衣尚予脸色冷峻,他干脆慢慢屈膝,直接背手跪下,“命在这里,您杀。”
不杀死丁禅,他就要继续和张园诸人搅和。杀了吗?衣尚予看着那个穿着旧棉袄,满嘴鲜血的清瘦男子。丁禅和原伯英不一样。原伯英一意孤行,衣尚予说服不了他,只能杀了。丁禅……丁禅一直都很听话。
“不杀你。”衣尚予冷冷地说,指使亲卫,“打断一条腿。叫大夫接好。”
丁禅愣了愣,见亲卫真要拿棍子来敲他腿,慌忙后退一步,立即认怂:“督帅,督帅!佛奴知错了!求您手下留情,别打……”
几个亲卫上前捆住他,他身手远不是几个亲卫能对付的,却不敢真的反抗,被亲卫生生抻开腿,脸都白了,不住哀求:“督帅佛奴错了,别打断了……”
衣尚予几时听过这样的告饶?军中法度森严,令行禁止,被他下令责罚的人即刻就会被拖走,再见面时早就行罚结束,根本听不见求饶声。何况,他心冷如铁,也根本不在乎这样的呼喊。
“知道错了?”衣尚予第一次在行罚前改口。
丁禅忙不迭点头:“知道了知道了,再也不敢跟您耍无赖了。”
衣尚予挥挥手,亲卫立刻就退了出去,他重新坐回自己的轮椅上,见丁禅抚着胸低低咳嗽着站起来,冷漠地拆穿:“我踹的是肩,伤不了肺。”
丁禅立马就不咳了,低头不语。
沉默良久之后,衣尚予才说:“今日不行。过些日子你来吧。”
丁禅想了一会儿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强忍着心头雀跃,答应道:“佛奴明白。督帅放心,张园谋事的宗室,有一个算一个,统统跑不了!”
说完了他又小心翼翼地上来,期期艾艾地赔礼,“难得和您耍一次赖……”
“督帅,佛奴的命是您给的。强求至此,实在罪该万死。”他手里握着捡起的匕首,放在衣尚予手心:“您与佛奴试一试,若是觉得腻歪恶心了……杀了佛奴。”
军中男子之间的情|事很寻常,衣尚予见得多了,也不奇怪。他只是没法儿接受自己也和男人在一起。别说试,他现在想起要和丁禅行男女之事,立马就犯恶心。
……不过是舍不得杀罢了。
衣尚予压下心中的不适,挥手示意他走。
※
衣飞石目前的心情也很复杂。
他一路追着刺客留下的痕迹往南,几乎不得喘息,五天就瘦了整整一圈。
他的轻功已经很好了,刺客的轻功居然也不遑多让,始终让他落后一步,怎么也追不上去。他除了吃喝拉撒的时间都在跑,刺客居然也是一样!
他曾经以为刺客轻功比自己还好,追了两天之后,持续观察刺客留下的痕迹,他发现刺客是真的跟他一样,完全没有睡眠。这是多么警惕的刺客?一击即退,远遁千里。哪怕他们根本不知道背后有个煞神在追赶,还是跑得这么卖力!
短短五天时间,衣飞石就追着两个刺客跑过了六个郡,抵达谢朝南境边城。
这种苛烈恐怖卖命的跑法,若不是想着皇帝的怀抱与温柔,衣飞石都要跑不动了!
进了金雀城,刺客居然不跑了。
衣飞石沿着刺客留下的痕迹,一路追上去,意外地发现,刺客进了城主府。
金雀城是南安郡的戍边小城,当地土著众多,朝廷以当地大族族老为城主,许开府,另派官员进驻治下。也就是朝廷任命当地大族为城主,再派官员来“辅佐”城主,治理当地。
往年朝廷在南边兵力不足,城主一般权力极大,挟制朝廷派官,甚至杀官自命。如今朝廷与浮托国交战,在南边屯兵近十万,边城的“城主”们表面上就老实多了。
现在,刺客进了城主府。
衣飞石心中叹息,区区一个浮托国,比陈朝差得远了,为什么和陈朝一样难打?
——边城的“城主”们,起码要负上五成责任。
是你派去的。”衣尚予原本还不能肯定。
皇庄出现的刺客,对山房熟悉,甚至能来去自如,都可以归结于羽林卫有奸细。
然而,有一件事是怎么都无法解释的。
——谁能拿走衣飞石的弓箭?
像衣飞石这种层级的高手,无论那一路人马想要在他出现的场合里进行刺杀行动,都必须给他足够多的重视。事先拿走衣飞石的弓箭,不是为了栽赃,而是降低他的杀伤力,给刺客自己争取更多的撤离时间。
这证明刺客对衣飞石很熟悉。
不止熟悉衣飞石在弓箭上的造诣,也熟悉衣飞石的动作习惯。
想要拿走衣飞石这种高手的武器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高手都有直觉,特别是与自己本能相关的东西,感觉特别敏锐。何况,哪怕衣飞石的弓箭是悬在马背上,他自己下马稍息,这匹马也不会被准许彻底离开他的视线。
但是,因为衣飞石常年在西北军中,这件事又具有了可执行的余地。
军中的一切都是有规矩和程序的,衣飞石不可避免地养成了某些军中的习惯。比如,他在下马之后,会检查马匹革带蹄铁,让马匹原地休息——这期间,他不会太关注马匹,因为他该做的事都做完了,马休息的时候,人也要抓紧时间休息。
这种时候,只有一种人才能不着痕迹地拿走衣飞石的弓箭。那就是西北军老兵。
这是衣飞石在军中养成的习惯。人马都在休息的时候,他没法儿去防备近在咫尺的同袍,密密麻麻都是人,怎么防备?他的身份也不像父兄那么高,不可能离开行伍,自己独自找个清静的地方休息。
这是衣飞石的破绽与弱点。所以,想要拿走衣飞石的弓箭,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知道衣飞石休息时间的长短,第二,他得是西北军的老兵。
必须是西北军的老兵,羽林卫不行,甚至连同样由衣尚予亲训的中军也不行。
这三者之间的差别,对旁人来说也许不明显,对衣飞石这样反应速度快到不过脑子的高手而言,那真是跳蚤与大象,天差地远。
丁禅不说是,也不说不是,低头看着衣尚予的膝盖,好像全天下只有衣尚予的膝盖最好看。看着看着,他就忍不住用手去摸,先是指尖,衣尚予没拍开他,他就将指腹跟上去,手指印上去,最终手心都贴了上去……
“十多年前就告诉你了。”
衣尚予看着丁禅白净清瘦的脸,“我无龙阳之好。”
丁禅目光变得迷离,口吻却很无所谓:“嗯,佛奴知道。”
“但是,”他仍是低头扶着衣尚予的膝盖,就像是要不到糖的孩子,“督帅,不让佛奴杀人,也不让佛奴快活,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说不得……就要去死了。”
话音刚落,衣尚予霍地掐住他的咽喉,脆弱的颈骨在指尖发出即将断裂的声响。
丁禅被掐得几乎断气,眼中还是一副无所谓的神气,倔强又无辜地望着衣尚予。他很温顺,没有反抗衣尚予,连眼神里都没有一丁点儿的桀骜与怨恨,只是无所谓。
想起已经死在西北的米康成,衣尚予坚硬的手指终究还是松了一分。
“你若想死很容易。”衣尚予松了手,口风没松。
丁禅伏在地上不住地咳嗽,颈骨虽然没断,声带已经有些损害了,他甚至觉得耳心疼。咳了好一会儿,他才觉得喉间松快了些,抬头看着衣尚予寡淡无奇的脸庞,说:“督帅要么杀了我,要么……上了我。”
衣尚予本来坐在轮椅上装残废,闻言气得一脚踹丁禅肩上,怒骂道:“下贱!”
丁禅飞出门外好几丈,爬起来满嘴是血,居然还是满脸无所谓的样子,说:“恕佛奴无礼。我这就去找死了。”反正私下搞鬼的事都被督帅发现了,破罐子破摔看看能不能弄死皇帝?督帅当皇帝多好啊。
“来人!”衣尚予暴喝一声,立刻就有十多名悍卒冲了出来。
丁禅擦擦嘴角的血渍,顺手将身上的匕首仍在地上,背手不动:“您真是高看我了。您要杀人,佛奴从来只会帮您杀,哪里敢帮着抗?”
见衣尚予脸色冷峻,他干脆慢慢屈膝,直接背手跪下,“命在这里,您杀。”
不杀死丁禅,他就要继续和张园诸人搅和。杀了吗?衣尚予看着那个穿着旧棉袄,满嘴鲜血的清瘦男子。丁禅和原伯英不一样。原伯英一意孤行,衣尚予说服不了他,只能杀了。丁禅……丁禅一直都很听话。
“不杀你。”衣尚予冷冷地说,指使亲卫,“打断一条腿。叫大夫接好。”
丁禅愣了愣,见亲卫真要拿棍子来敲他腿,慌忙后退一步,立即认怂:“督帅,督帅!佛奴知错了!求您手下留情,别打……”
几个亲卫上前捆住他,他身手远不是几个亲卫能对付的,却不敢真的反抗,被亲卫生生抻开腿,脸都白了,不住哀求:“督帅佛奴错了,别打断了……”
衣尚予几时听过这样的告饶?军中法度森严,令行禁止,被他下令责罚的人即刻就会被拖走,再见面时早就行罚结束,根本听不见求饶声。何况,他心冷如铁,也根本不在乎这样的呼喊。
“知道错了?”衣尚予第一次在行罚前改口。
丁禅忙不迭点头:“知道了知道了,再也不敢跟您耍无赖了。”
衣尚予挥挥手,亲卫立刻就退了出去,他重新坐回自己的轮椅上,见丁禅抚着胸低低咳嗽着站起来,冷漠地拆穿:“我踹的是肩,伤不了肺。”
丁禅立马就不咳了,低头不语。
沉默良久之后,衣尚予才说:“今日不行。过些日子你来吧。”
丁禅想了一会儿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强忍着心头雀跃,答应道:“佛奴明白。督帅放心,张园谋事的宗室,有一个算一个,统统跑不了!”
说完了他又小心翼翼地上来,期期艾艾地赔礼,“难得和您耍一次赖……”
“督帅,佛奴的命是您给的。强求至此,实在罪该万死。”他手里握着捡起的匕首,放在衣尚予手心:“您与佛奴试一试,若是觉得腻歪恶心了……杀了佛奴。”
军中男子之间的情|事很寻常,衣尚予见得多了,也不奇怪。他只是没法儿接受自己也和男人在一起。别说试,他现在想起要和丁禅行男女之事,立马就犯恶心。
……不过是舍不得杀罢了。
衣尚予压下心中的不适,挥手示意他走。
※
衣飞石目前的心情也很复杂。
他一路追着刺客留下的痕迹往南,几乎不得喘息,五天就瘦了整整一圈。
他的轻功已经很好了,刺客的轻功居然也不遑多让,始终让他落后一步,怎么也追不上去。他除了吃喝拉撒的时间都在跑,刺客居然也是一样!
他曾经以为刺客轻功比自己还好,追了两天之后,持续观察刺客留下的痕迹,他发现刺客是真的跟他一样,完全没有睡眠。这是多么警惕的刺客?一击即退,远遁千里。哪怕他们根本不知道背后有个煞神在追赶,还是跑得这么卖力!
短短五天时间,衣飞石就追着两个刺客跑过了六个郡,抵达谢朝南境边城。
这种苛烈恐怖卖命的跑法,若不是想着皇帝的怀抱与温柔,衣飞石都要跑不动了!
进了金雀城,刺客居然不跑了。
衣飞石沿着刺客留下的痕迹,一路追上去,意外地发现,刺客进了城主府。
金雀城是南安郡的戍边小城,当地土著众多,朝廷以当地大族族老为城主,许开府,另派官员进驻治下。也就是朝廷任命当地大族为城主,再派官员来“辅佐”城主,治理当地。
往年朝廷在南边兵力不足,城主一般权力极大,挟制朝廷派官,甚至杀官自命。如今朝廷与浮托国交战,在南边屯兵近十万,边城的“城主”们表面上就老实多了。
现在,刺客进了城主府。
衣飞石心中叹息,区区一个浮托国,比陈朝差得远了,为什么和陈朝一样难打?
——边城的“城主”们,起码要负上五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