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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见他拿枪的手轻轻颤栗一下,心里就抑制不住地升起一个个快活的气泡,堆着挤着,像一串串鲜艳的冰糖葫芦,一口咬下去,酸溜溜的,却又分明甜滋滋的。
她想起去年春天,她咬着冰糖葫芦,站在路边的树荫下等他,他却被军长临时叫了去,迟了整整半个小时,她手里的冰糖葫芦吃得只剩下最后一颗,圆头圆脑的,戳在一根细长的棒子上,十分可爱。她故意撅起嘴,转过身不理他。他一把从后面搂住她,她回过头刚要骂,他已经靠过来,薄薄的两片唇贴上她的,他还伸出舌头在她唇上舔了舔,她的脸哄的一下烧得通红。她当时尽显小儿女姿态,半嗔半撒娇地推他,他咋吧咋吧嘴巴,问:“你涂了什么,这么甜?”
她不由自主地抿了抿嘴唇,那时才晓得原来他大少爷的童年竟是如此可怜。
“这是冰糖葫芦呀!”她把剩下的那个递到他的嘴边。他笨拙地撇着头,迟疑了一下才张口咬下,但下一刻突然皱紧了脸,喊着“怎么这么酸?”她被吓了一跳,一看,原来他咬的太用力,还没尝到外面的糖衣,已经先尝到了山楂的酸涩。她忍不住笑得弯了腰。“冰糖葫芦可不是这样吃的,要先舔一舔,再慢慢咬。”他半信半疑地试了一下,果然甜中带酸,别有一番滋味。
他说他小时候是在军中长大的,玩具大多是枪支之类,在五岁时,爷爷带他去实弹演练场,那是他第一次摸真枪。他个子太小,连最轻的枪也端不动,他便把与他一般高的步枪支在地上,然后整个人趴在地上扣扳机,往往枪的后劲会震得他右边身子麻半天。她听了以后心疼的不得了,于是后来常常带他大街小巷的玩,几乎吃遍了南京的所有小吃,那么多精致可口的吃食,可他偏偏就是喜欢棉花糖,每次都要买两个,一个粉的,一个蓝的,软绵绵的两团,轻轻一舔,便化了一大片,吃完后,他就倾身靠过来,温柔的吻着她唇边的糖渍,眉梢眼角都是温柔缠绵的爱意。
老爷子在旁重重的咳了一声,惊醒了她。她看见他握枪的手紧了紧,指关节泛出惨白色。她应该害怕的,那黑洞洞的管子就像是地狱的入口,要将她送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可她就是忍不住笑了,虽然唇角未动,但那眉那眼却分明笑意盎然,像百花从中的一枝牡丹,令人惊艳。他摸了二十年的枪,是他们军区枪法最好的,可是今天,因为她,他的手抖了,她便觉得什么都值了。
有一次,他来接她下班,天突然飘起了大雪,偏偏她又有事耽搁了一会儿,等她出来的时候,他的双手已冻得通红,她赶紧解下围巾裹住他的手,埋怨道:“你不会在隔壁的咖啡馆里等吗?看把手冻伤了!”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支支吾吾半天,她终于听明白,却是哭笑不得。原来他等了会儿,见台阶上已经积了一层雪,突然玩心大起,就把周围的雪拢了起来,捏成一团,握在手里玩,那时哪还记得冷不冷的事情。她还是生气,就说:“这双手是我的,不准你糟蹋!”他赶紧道歉,赔了很多小心,终于又将她逗笑了,这件事也就算过去了。
然而第二天她还是买了冻伤膏,偷偷塞在他的上衣口袋里。以后她也总爱捧着他的手,放在腮边轻轻摩擦,那微微的疼痛总令她生出也许可以这样一辈子的错觉。其实他的手并不好看,比起那个弹钢琴的张先生,不知要粗糙多少倍,指关节粗大,手心又长满了茧子,可她就是觉得那是全世界最好的手,比世间任何一双手都要柔软。即便那双手正握枪对着她,她还是这样认为。
她沉在回忆里,仿若随着那个快乐的女孩又过了一次那一年。她轻轻换了个姿势,依然是仪态万千,风华绝代。她穿着那件鹅黄底色绣了梅红色四合云纹的长旗袍,如丝般的乌发在脑后松松挽了个髻,几缕细发漏下来,垂在耳边,分外惹人怜。她记得第一次见到他,也是穿的这件。她站在那里,面前是人山人海,她却一眼于人群中瞧见了他,那个穿着齐整的军装,坐的笔直,眼神无比专注地望着她的人,她于是再也收不回目光。她多么庆幸那时昏暗的灯光下,他不会发现她的脸烫得有多厉害。
老爷子终于等得不耐... -->>
她看见他拿枪的手轻轻颤栗一下,心里就抑制不住地升起一个个快活的气泡,堆着挤着,像一串串鲜艳的冰糖葫芦,一口咬下去,酸溜溜的,却又分明甜滋滋的。
她想起去年春天,她咬着冰糖葫芦,站在路边的树荫下等他,他却被军长临时叫了去,迟了整整半个小时,她手里的冰糖葫芦吃得只剩下最后一颗,圆头圆脑的,戳在一根细长的棒子上,十分可爱。她故意撅起嘴,转过身不理他。他一把从后面搂住她,她回过头刚要骂,他已经靠过来,薄薄的两片唇贴上她的,他还伸出舌头在她唇上舔了舔,她的脸哄的一下烧得通红。她当时尽显小儿女姿态,半嗔半撒娇地推他,他咋吧咋吧嘴巴,问:“你涂了什么,这么甜?”
她不由自主地抿了抿嘴唇,那时才晓得原来他大少爷的童年竟是如此可怜。
“这是冰糖葫芦呀!”她把剩下的那个递到他的嘴边。他笨拙地撇着头,迟疑了一下才张口咬下,但下一刻突然皱紧了脸,喊着“怎么这么酸?”她被吓了一跳,一看,原来他咬的太用力,还没尝到外面的糖衣,已经先尝到了山楂的酸涩。她忍不住笑得弯了腰。“冰糖葫芦可不是这样吃的,要先舔一舔,再慢慢咬。”他半信半疑地试了一下,果然甜中带酸,别有一番滋味。
他说他小时候是在军中长大的,玩具大多是枪支之类,在五岁时,爷爷带他去实弹演练场,那是他第一次摸真枪。他个子太小,连最轻的枪也端不动,他便把与他一般高的步枪支在地上,然后整个人趴在地上扣扳机,往往枪的后劲会震得他右边身子麻半天。她听了以后心疼的不得了,于是后来常常带他大街小巷的玩,几乎吃遍了南京的所有小吃,那么多精致可口的吃食,可他偏偏就是喜欢棉花糖,每次都要买两个,一个粉的,一个蓝的,软绵绵的两团,轻轻一舔,便化了一大片,吃完后,他就倾身靠过来,温柔的吻着她唇边的糖渍,眉梢眼角都是温柔缠绵的爱意。
老爷子在旁重重的咳了一声,惊醒了她。她看见他握枪的手紧了紧,指关节泛出惨白色。她应该害怕的,那黑洞洞的管子就像是地狱的入口,要将她送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可她就是忍不住笑了,虽然唇角未动,但那眉那眼却分明笑意盎然,像百花从中的一枝牡丹,令人惊艳。他摸了二十年的枪,是他们军区枪法最好的,可是今天,因为她,他的手抖了,她便觉得什么都值了。
有一次,他来接她下班,天突然飘起了大雪,偏偏她又有事耽搁了一会儿,等她出来的时候,他的双手已冻得通红,她赶紧解下围巾裹住他的手,埋怨道:“你不会在隔壁的咖啡馆里等吗?看把手冻伤了!”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支支吾吾半天,她终于听明白,却是哭笑不得。原来他等了会儿,见台阶上已经积了一层雪,突然玩心大起,就把周围的雪拢了起来,捏成一团,握在手里玩,那时哪还记得冷不冷的事情。她还是生气,就说:“这双手是我的,不准你糟蹋!”他赶紧道歉,赔了很多小心,终于又将她逗笑了,这件事也就算过去了。
然而第二天她还是买了冻伤膏,偷偷塞在他的上衣口袋里。以后她也总爱捧着他的手,放在腮边轻轻摩擦,那微微的疼痛总令她生出也许可以这样一辈子的错觉。其实他的手并不好看,比起那个弹钢琴的张先生,不知要粗糙多少倍,指关节粗大,手心又长满了茧子,可她就是觉得那是全世界最好的手,比世间任何一双手都要柔软。即便那双手正握枪对着她,她还是这样认为。
她沉在回忆里,仿若随着那个快乐的女孩又过了一次那一年。她轻轻换了个姿势,依然是仪态万千,风华绝代。她穿着那件鹅黄底色绣了梅红色四合云纹的长旗袍,如丝般的乌发在脑后松松挽了个髻,几缕细发漏下来,垂在耳边,分外惹人怜。她记得第一次见到他,也是穿的这件。她站在那里,面前是人山人海,她却一眼于人群中瞧见了他,那个穿着齐整的军装,坐的笔直,眼神无比专注地望着她的人,她于是再也收不回目光。她多么庆幸那时昏暗的灯光下,他不会发现她的脸烫得有多厉害。
老爷子终于等得不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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